【师】初六 师出⑴以⑵律⑶,否⑷藏凶。 【译】军队出动要有法令约束,如不这样必隐藏凶祸。 注释:⑴“出”自内而外,与“入”、“ 进”相对。《礼记·祭义》:“乐正子春下堂而伤其足,数月不出。”⑵“以”要
初六:师出以律,否臧凶。《象传》曰:师出以律,失律凶也。此卦内《坎》外《坤》,自内而外曰出。“以”,犹用也。《坎》为律,“律”法律,即号令节制之谓也。初为爻之始,即为出师之始。所谓临事而惧,言当谨其始
初六:师出以律,否臧凶。【玩辞】:兴兵之始,必用规则治师,败其成则凶。以律不言吉,否臧却断凶,何也?初六之才,阴柔处下,居坎之险,失阳之应,兵之始作凶者也。师出以律,将兵之常,其胜负犹未可知,故不言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