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有《序卦》曰:「與人同者物必歸焉,故受之以大有。」夫與人同者,物之所歸也,大有所以次同人也。為卦火在天上,火之處高,其明及遠,萬物之眾,无不照見,為大有之象。又一柔居尊,眾陽並應,居尊執柔,物之所歸也。上下應之,為大有之義。大有,盛大豐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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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牛钮-第14卦䷍大有•序卦传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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