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卦文言传-[宋]易祓撰《周易总义•卷二》

坤卦文言传-[宋]易祓撰《周易总义•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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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十翼】坤卦文言传 [宋]易祓撰《周易總義•卷二》

朱文公易《本義》曰:剛方,釋牝馬之貞。

此坤之四德,以逆承順者也。坤體至柔,何以言剛?動則從乎陽,是以剛生焉。靜則純乎隂,是以方立焉。方以剛而行,非卦所謂牝馬之貞歟?後得主而有常,非彖所謂後順得常之利歟?含萬物而化光,非彖所謂含弘光大之亨歟?坤道其順乎,承天而時行,非象所謂順承于天之元歟?乾言四德,則自元而至于貞。坤言四德,則自貞而復于元。如六律六同,陽道常饒,故其律則順而左旋。隂道常乏,故其同則逆而右轉。不特律同而已,凡天下之言隂陽者,无非以逆承,亦順承之義也。

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來者漸矣,由辯之不早辯也。《易》曰:履霜氷,堅至。蓋言順也。

積,漸也。坤初在下,一隂之始,其漸不戒,履霜必至于堅氷。如不善之家,以漸積之,其極遂至于稔,成臣子之大惡。文言釋之以順者,順亦積習之漸。使為惡者辨之于早,所以易防;順以處之,所以難辨。察其勢之漸,而不至於積,小人之福也。

直其正也,方其義也。君子敬以直内,義以方外,敬義立而德不孤。直方大,不習无不利,則不疑其所行也。

六二之德曰直,曰方,曰大,此不言大者,大本六二之動,故文言不列大於直方之下,惟以正釋直,以敬釋正,以義釋方。至于直方行于敬義之中,敬義立而德不孤,則知不孤乃所以為大。蓋易以陽為大,隂為小,小則孤立而不通,大則通行而不孤。凡隂柔之疑于有行者,以其孤而不大也。今六二之動從陽而大,則見于所行者不習无不利,何疑之有?

隂雖有美,含之以從王事,弗敢成也。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地道无成,而代有終也。

六三非任時之責,隂雖有美,含之而已。或從王事,則不敢有其成,及其成功,則臣任其勞,而王者得以優游無為,亨其成于上,亦猶地道無成而代天終物也。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不言子之道者,臣與子一而已矣。

天地變化,草木蕃;天地閉,賢人隱。《易》曰:括囊,无咎无譽。盖言謹也。

六四,重隂也。重隂居二體交際之地,為天地閉塞,上下不通之象。賢者處此,當潔身而退,故曰隱。四可隱而不能退,乃在高位,以括囊為身計,雖无咎无譽,不過緘默自守,持禄保位,苟容免過而已,謂之謹可也,非所以為賢也。

君子黄中通理,正位居體,美在其中,而暢于四肢,發於事業,美之至也。

乾坤定體,純一不雜,非他卦六爻之比。乾之六爻,皆君道也,而二亦君也;坤之六爻,皆臣道也,而五亦臣也。或謂以六居五為臣,則僭君。以爻義推之,守地道之中,謂之黄中;得守中之理,謂之通理;安乎臣位而不敢越,謂之正位;循乎臣職而不失其在下之體,謂之居體。四者,人臣之大美,烏有僭君之事哉?盖古之臣事君,不特如伊尹、周公,如三年不言之時,百官總已以聽,皆坤之六五居臣位之極,而盡為臣之道,美之至者也。

隂疑于陽必戰,為其嫌於无陽也,故稱龍焉。猶未離其類也,故稱血焉。夫玄黄者,天地之雜也。天玄而地黄。

上亥建亥之月也。坤隂雖極,而乾陽已先位乎西北,相疑不相得,其勢必至于戰。聖人作易,嫌乎爻位之無陽,故特係之以龍。龍出而戰,隂猶未離其類,故復係之以血。其血玄黄者,玄本天之正色,黄本地之正色。戰而至於雜,則隂陽俱傷。以龍戰言之,則陽常足以勝隂。隂憊于上,而陽復于下,此天地所以無終息之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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