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程颐-第14卦䷍大有•序卦传详解 大有《序卦》曰:「與人同者物必歸焉,故受之以大有。」夫與人同者,物之所歸也,大有所以次同人也。為卦火在天上,火之處高,其明及遠,萬物之眾,无不照見,為大有之象。又一柔居尊,眾陽並應,居尊執柔,物之所歸也。上下應之,為大有之義。大有,盛大豐有也。 —— [北宋]程颐撰 《程氏易传》 序卦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