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孔颖达疏《周易正义》卷八:系辞下

旧版内容| 2023-02-23| 0

(唐)孔颖达疏《周易正义》繁体版卷八:系辞下

孔颖达疏:正義曰:此篇章數,諸儒不同,劉瓛為十二章,以對上《繫》十二章也。周氏、莊氏並為九章,今從九章為說也。第一起「八卦成列」至「非曰義」,第二起「古者包犧」至「蓋取諸夬」,第三起「易者象也」至「德之盛」,第四起「困于石」至「勿恒凶」,第五起「乾坤其易之門」至「失得之報」,第六起「《易》之興」至「巽以行權」,第七起「《易》之為書」至「思過半矣」,第八起「二與四」至「謂易之道」,第九起「夫乾天下」至「其辭屈」。

第一章八卦成列

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

注云:備天下之象也。

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

注云:夫八卦備天下之理,而未極其變,故因而重之以象其動用,擬諸形容以明治亂之宜,觀其所應以著適時之功,則爻卦之義,所存各異,故爻在其中矣。

剛柔相推,變在其中矣。繫辭焉而命之,動在其中矣。

注云:剛柔相推,況八卦相蕩,或否或泰,繫辭焉而斷其吉凶,況之六爻,動以適時者也。立卦之義,則見於《彖》、《象》,適時之功,則存之爻辭。王氏之例詳矣。

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

注云:有變動而後有吉凶。

剛柔者,立本者也。變通者,趣時者也。

注云:立本況卦,趣時況爻。

吉凶者,貞勝者也。

注云:貞者,正也,一也。夫有動則未免乎累,殉吉則未離乎凶。盡會通之變,而不累於吉凶者,其唯貞者乎?《老子》曰:「王侯得一以為天下貞。」萬變雖殊,可以執一禦也。

天地之道,貞觀者也。

注云:明夫天地萬物,莫不保其貞,以全其用也。

日月之道,貞明者也。天下之動,貞夫一者也。夫乾,確然示人易矣。夫坤,隤然示人簡矣。

注云:確,剛貌也。隤,柔貌也。乾坤皆恒一其德,物由以成,故簡易也。

爻也者,效此者也。象也者,像此者也。爻象動乎內,

注云:兆數見於卦也。

吉凶見乎外,

注云:失得驗於事也。

功業見乎變,

注云:功業由變以興,故見乎變也。

聖人之情見乎辭。

注云:辭也者,各指其所之,故曰情也。

天地之大德曰生,

注云:施生而不為,故能常生,故曰大德也。

聖人之大寶曰位。

注云:夫无用則无所寶,有用則有所寶也。无用而常足者,莫妙乎道,有用而弘道者,莫大乎位,故曰「聖人之大寶曰位」。

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曰財。

注云:財所以資物生也。

理財正辭,禁民為非曰義。

孔颖达疏:正義曰:此第一章。覆釋上繫第二章象爻剛柔吉凶悔吝之事,更具而詳之。

○「八卦成列,象在其中」者,言八卦各成列位,萬物之象在其八卦之中也。

○「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者,謂因此八卦之象,而更重之,萬物之爻,在其所重之中矣。然象亦有爻,爻亦有象,所以象獨在卦,爻獨在重者,卦則爻少而象多,重則爻多而象少,故在卦舉象,在重論爻也。

○「剛柔相推,變在其中矣」者,則上《繫》第二章云「剛柔相推而生變化」,是變化之道,在剛柔相推之中。剛柔即陰陽也。論其氣即謂之陰陽,語其體即謂之剛柔也。

○「繫辭焉而命之,動在其中矣」者,謂繫辭於爻卦之下,而呼命其卦爻得失吉凶,則適時變動好惡,故在其繫辭之中矣。

○「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上既云動在繫辭之中,動則有吉凶悔吝,所以悔吝生在乎无所動之中也。

○「剛柔者,立本者也」,言剛柔之象,立在其卦之根本者也。言卦之根本,皆由剛柔陰陽而來。

○「變通者,趣時者也」,其剛柔之氣,所以改變會通,趣向於時也。若乾之初九,趣向勿用之時,乾之上九,趣向亢極之時。是諸爻之變,皆臻趣於時也。其剛柔立本者,若剛定體為乾,若柔定體為坤,陽卦兩陰而一陽,陰卦兩陽而一陰,是立其卦本而不易也。則上「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是也。卦既與爻為本,又是總主其時,故《略例》云「卦者,時也;變通者,趣時者也」。則上「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是也。卦既總主一時,爻則就一時之中,各趣其所宜之時,故《略例》云「爻者,趣時者也」。

○「吉凶者,貞勝者也」,貞,正也。言吉之與凶,皆由所動不能守一而生吉凶,唯守一貞正,而能克勝此吉凶。謂但能貞正,則免此吉凶之累也。

○「天地之道,貞觀者也」,謂天覆地載之道,以貞正得一,故其功可為物之所觀也。

○「日月之道,貞明者也」,言日月照臨之道,以貞正得一而為明也。若天覆地載,不以貞正而有二心,則天不能普覆,地不能兼載,則不可以觀。由貞乃得觀見也。日月照臨,若不以貞正,有二之心,則照不普及,不為明也,故以貞而為明也。

○「天下之動,貞夫一者也」,言天地日月之外,天下萬事之動,皆正乎純一也。若得於純一,則所動遂其性;若失於純一,則所動乖其理。是天下之動,得正在一也。

○「夫乾,確然示人易矣」者,此明天之得一之道,剛質確然,示人以和易,由其得一无為,物由以生,是示人易也。

○「夫坤,隤然示人簡矣」者,此明地之得一,以其得一,故坤隤然而柔,自然无為,以成萬物,是示人簡矣。若乾不得一,或有隤然,則不能示人易矣。若坤不隤然,或有確然,則不能示人簡矣。

○「爻也者,效此者也」,此釋爻之名也。言爻者,效此物之變動也。

○「象也者,像此者也」,言象此物之形狀也。

○「爻象動乎內」者,言爻之與象,發動於卦之內也。

○「吉凶見乎外」者,其爻象吉凶見於卦外,在事物之上也。

○「功業見乎變」者,言功勞事業,由變乃興,故功業見於變也。

○「聖人之情見乎辭」者,辭則言其聖人所用之情,故觀其辭而知其情也。是聖人之情見乎爻象之辭也。若《乾》之初九,其辭云「潛龍勿用」,則聖人勿用之情見於初九爻辭也。他皆倣此。

○「天地之大德曰生」者,自此己下,欲明聖人同天地之德,廣生萬物之意也。言天地之盛德,在乎常生,故言曰生。若不常生,則德之不大。以其常生萬物,故云大德也。

○「聖人之大寶曰位」者,言聖人大可寶愛者在於位耳,位是有用之地,寶是有用之物。若以居盛位,能廣用无疆,故稱大寶也。

○「何以守位曰仁」者,言聖人何以保守其位,必須仁愛,故言「曰仁」也。

○「何以聚人曰財」者,言何以聚集人眾,必須財物,故言「曰財」也。

○「理財正辭,禁民為非曰義」者,言聖人治理其財,用之有節,正定號令之辭,出之以理,禁約其民為非僻之事,勿使行惡,是謂之義。義,宜也。言以此行之,而得其宜也。

○注「夫八卦」至「其中矣」。○正義曰:「夫八卦備天下理」者,前注云「備天下之象」,據其體;此云「備天下之理」,據其用也。言八卦大略有八,以備天下大象大理,大者既備,則小者亦備矣。直是不變之備,未是變之備也,故云「未極其變,故因而重之,以象其動用」也。云「則爻卦之義,所存各異」者,謂爻之所存,存乎已變之義,「因而重之,爻在其中」是也。卦之所存,存於未變之義,「八卦成列,象在其中」是也。

○注「剛柔」至「例詳矣」。○正義曰:云「立卦之義,則見於《彖》、《象》」者,《彖》、《象》,謂卦下之辭,說其卦之義也。「適時之功,則存於爻辭」者,卦者時也,六爻在一卦之中,各以適當時之所宜以立功也。欲知適時之功用,觀於爻辭也。云「王氏之例詳矣」者,案《略例.論彖》云:「《彖》者何也?統論一卦之體,明其所由之主者也。夫眾不能治眾,治眾者,至寡者也。論卦體皆以一為主,是卦之大略也。」又《論爻》云:「爻者何也?言乎其變者也。變者何也?情偽之所為也。夫情偽之動,非數之所求也。故合散屈伸,與體相乖。形躁好靜,質柔愛剛。體與情反,質與願違。是故情偽相感,遠近相追,愛惡相攻,屈伸相推。見情者獲,直往則違。此是爻之大略也。」其義既廣,不能備載,是王氏之例詳矣。

○注「貞者正也」至「執一御也」。○正義曰:「貞者,正也,一也」者,言貞之為訓,訓正訓一,正者體无傾邪,一者情无差二,寂然无慮,任運而行者也。凡吉凶者,由動而來,若守貞靜寂,何吉何凶之有?是貞正能勝其吉凶也。云「夫有動則未能免乎累」者,寂然不動,則无所可累。若動有營求,則恥累將來,故云動則未免於累也。云「殉吉則未離乎凶」者,殉,求也。若不求其吉,无慮无思,凶禍何因而至?由其求吉,有所貪欲,則凶亦將來,故云殉吉未離乎凶也。云「盡會通之變,而不累於吉凶者,其唯貞者乎」,言若能窮盡萬物會通改變之理,而不繫累於吉凶之事者,唯貞一者乃能然也。猶若少必有老,老必有死,能知此理,是盡會通之變。既知老必將死,是運之自然,何須憂累於死,是不累乎吉凶。唯守貞一,任其自然,故云「其唯貞者乎」。云「《老子》曰,王侯得一以為天下貞」者,王侯若不得一,二三其德,則不能治正天下。若得純粹无二无邪,則能為天下貞也。謂可以貞正天下也。云「萬變雖殊,可以執一御也」者,猶若寒變為暑,暑變為寒,少變為壯,壯變為老,老變為死,禍變為福,盛變為衰,變改不同,是萬變殊也。其變雖異,皆自然而有,若能知其自然,不造不為,无喜无感,而乘御於此,是可以執一御也。

第二章古者包犧氏之王天下

古者包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

注云:聖人之作《易》,无大不極,无微不究。大則取象天地,細則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也。

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作結繩而為罔罟,以佃以漁,蓋取諸離。

注云:離,麗也。罔罟之用,必審物之所麗也。魚麗于水,獸麗于山也。

孔颖达疏:正義曰:此第二章。明聖人法自然之理而作《易》,象《易》以制器而利天下。此一章其義既廣,今各隨文釋之。

○「自此」至「取諸離」。此一節明包犧法天地造作八卦,法離卦而為罔罟也。

○云「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者,言取象大也。

○「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者,言取象細也。大之與細,則无所不包也。

○「地之宜」者,若《周禮》五土,動物植物各有所宜是也。

○「近取諸身」者,若耳目鼻口之屬是也。

○「遠取諸物」者,若雷風山澤之類是也。舉遠近則萬事在其中矣。

○「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者,言萬事云為,皆是神明之德。若不作八卦,此神明之德,閉塞幽隱。既作八卦,則而象之,是通達神明之德也。

○「以類萬物之情」者,若不作《易》,物情難知。今作八卦以類象萬物之情,皆可見也。

○「作結繩而為罔罟,以佃以漁」者,用此罟罔,或陸畋以羅鳥獸,或水澤以罔魚鱉也。

○「蓋取諸離」者,離,麗也。麗謂附著也。言罔罟之用,必審知鳥獸魚鼈所附著之處。故稱離卦之名為罔罟也。案諸儒象卦制器,皆取卦之爻象之體,今韓氏之意,直取卦名,因以制器。案上《繫》云:「以制器者,尚其象」,則取象不取名也。韓氏乃取名不取象,於義未善矣。今既遵韓氏之學,且依此釋之也。

包犧氏沒,神農氏作,斵木為耜,揉木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蓋取諸益。

注云:制器致豐,以益萬物。

日中為巿,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貨,交易而退,各得其所,蓋取諸噬嗑。

注云:噬嗑,合也。巿人之所聚,異方之所合,設法以合物,噬嗑之義也。

孔颖达疏:正義曰:此一節明神農取卦造器之義。一者制耒耜,取於益卦,以利益民也。二者日中為巿,聚合天下之貨,設法以合物,取於噬嗑,象物噬齧,乃得通也。包犧者,案《帝王世紀》云:大皞帝包犧氏,風姓也。母曰華胥,燧人之世,有大人跡出於雷澤,華胥履之而生包犧。長於成紀,蛇身人首,有聖德,取犧牲以充包廚,故號曰「包犧氏」。後世音謬,故或謂之伏犧,或謂之虙犧,一號皇雄氏,在位一百一十年。包犧氏沒,女媧氏代立為女皇,亦風姓也。女媧氏沒,次有大庭氏、柏皇氏、中央氏、栗陸氏、驪連氏、赫胥氏、尊盧氏、混沌氏、皞英氏、有巢氏、朱襄氏、葛天氏、陰康氏、无懷氏,凡十五世,皆習包犧氏之號也。神農者,案《帝王世紀》云:炎帝神農氏,姜姓也。母曰任己,有蟜氏女,名曰女登。為少典正妃,游華山之陽,有神龍首感女登於尚羊,生炎帝,人身牛首,長於姜水,有聖德,繼无懷之後,本起烈山,或稱烈山氏,在位一百二十年而崩。納奔水氏,女曰聽談,生帝臨魁,次帝承,次帝明,次帝直,次帝釐,次帝哀,次帝榆罔,凡八代及軒轅氏。

神農氏沒,黃帝、堯、舜氏作,通其變,使民不倦;

注云:通物之變,故樂其器用,不懈倦也。

神而化之,使民宜之。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

注云:通變則无窮,故可久也。

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

孔颖达疏:正義曰:此一節明神農氏沒後,乃至黃帝、堯、舜、通其《易》之變理,於是廣制器物。此節與下制器物為引緒之勢,為下起文。

○「黃帝、堯、舜氏作」者,案:《世紀》云:「黃帝有熊氏,少典之子,姬姓也。母曰附寶,其先即炎帝母家有蟜氏之女。附寶見大電光繞北斗樞星,照於郊野,感附寶,孕二十四月而生黃帝於壽丘。長於姬水,龍顏有聖德,戰蚩尤于涿鹿,擒之。在位一百年崩。子青陽代立,是為少皞。少皞帝名摯,字青陽,姬姓也。母曰女節,黃帝時,大星如虹,下臨華渚,女節夢接意感,生少皞,在位八十四年而崩。顓頊高陽氏,黃帝之孫,昌意之子。母曰昌僕,蜀山氏之女,為昌意正妃,謂之女樞。瑤光之星,貫月如虹,感女樞於幽房之宮,生顓頊於弱水,在位七十八年而崩。少皞之孫,蟜極之子代立,是為帝嚳。帝嚳高辛氏,姬姓也。其母不見。生而神異,自言其名,在位七十年而崩。子帝摯立,在位九年。摯立不肖而崩,弟放勛代立,是為帝堯。帝堯陶唐氏,伊祈姓,母曰慶都,生而神異,常有黃雲覆其上。為帝嚳妃,出以觀河,遇赤龍,晻然陰風而感慶都,孕十四月而生堯於丹陵,即位九十八年而崩。帝舜代立。帝舜姚姓,其先出自顓頊。顓頊生窮蟬,窮蟬生敬康,敬康生句芒,句芒生蟜牛,蟜牛生瞽瞍,瞍之妻握登,見大虹,意感而生舜於姚墟,故姓姚氏。」此歷序三皇之後至堯舜之前所為君也。此既云黃帝即云堯舜者,略舉五帝之終始,則少皞、顓頊、帝嚳在其間也。

○「通其變,使民不倦」者,事久不變,則民倦而窮。今皇帝、堯、舜之等,以其事久或窮,故開通其變,量時制器,使民用之日新,不有懈倦也。

○「神而化之,使民宜之」者,言所以通其變者,欲使神理微妙而變化之,使民各得其宜。若黃帝已上,衣鳥獸之皮,其後人多獸少,事或窮乏。故以絲麻布帛而制衣裳,是神而變化,使民得宜也。

○「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者,此覆說上文「通則變」之事,所以通其變者,言易道若窮,則須隨時改變。所以須變者,變則開通得久長,故云「通則久」也。

○「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者,此明若能通變,則无所不利,故引《易》文,證結變通之善,上《繫》引此文者,證明人事之信順,此乃明易道之變通,俱得天之祐,故各引其文也。

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蓋取諸乾、坤。

注云:垂衣裳以辨貴賤,乾尊坤卑之義也。

孔颖达疏:正義曰:自此已下,凡有九事,皆黃帝、堯、舜取易卦以制象,此於九事之第一也。所以連云堯、舜者,謂此九事黃帝制其初,堯舜成其末,事相連接,共有九事之功,故連云「黃帝堯舜」也。案皇甫謐《帝王世紀》載此九事,皆為黃帝之功。若如所論,則堯舜无事,《易繫》何須連云「堯舜」?則皇甫之言,未可用也。

○「垂衣裳」者,以前衣皮,其制短小,今衣絲麻布帛所作衣裳,其制長大,故云「垂衣裳」也。

○「取諸乾坤」者,衣裳辨貴賤,乾坤則上下殊體,故云「取諸乾坤」也。

刳木為舟,剡木為楫。舟楫之利,以濟不通,致遠以利天下,蓋取諸渙。

注云:渙者,乘理以散動也。

孔颖达疏:正義曰:此九事之第二也。舟必用大木,刳鑿其中,故云刳木也。

○「剡木為楫」者,楫必須纖長,理當剡削,故曰「剡木」也。

○「取諸渙」者,渙,散也。渙卦之義,取乘理以散動也。舟楫亦乘水以載運,故取諸渙也。

服牛乘馬,引重致遠,以利天下,蓋取諸隨。

注云:隨,隨宜也。服牛乘馬,隨物所之,各得其宜也。

孔颖达疏:正義曰:此九事之第三也。隨者謂隨時之所宜也,今服用其牛,乘駕其馬,服牛以引重,乘馬以致遠,是以人之所用,各得其宜,故取諸「隨」也。

重門擊柝,以待暴客,蓋取諸豫。

注云:取其備豫*。

*「備豫」或作「豫備」。

孔颖达疏:正義曰:此九事之第四也。豫者取其豫有防備,韓氏以此九事,皆以卦名而為義者。特以此象文取備豫之義,其事相合。故其餘八事,皆以卦名解義,量為此也。

斷木為杵,掘地為臼,臼杵之利,萬民以濟,蓋取諸小過。

注云:以小用而濟物也。

孔颖达疏:正義曰:此九事之第五也。杵須短木,故斷木為杵;臼須鑿地,故掘地為臼。取諸小過,以小事之用過而濟物,杵臼亦小事,過越而用以利民,故取諸小過也。

弦木為弧,剡木為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蓋取諸睽。

注云:睽,乖也。物乖則爭興,弧矢之用,所以威乖爭也。

孔颖达疏:正義曰:此九事之第六也。案《爾雅》:「弧,木弓也。」故云「弦木為弧」。

○「取諸睽」者,睽謂乖離,弧矢所以服此乖離之人,故取諸睽也。案弧、矢、杵、臼、服牛、乘馬、舟楫皆云之「利」,此皆器物益人,故稱「利」也。重門擊柝,非如舟楫杵臼,故不云「利」也。變稱「以禦暴客」,是亦利也。垂衣裳不言利者,此亦隨便立稱,故云「天下治」,治亦利也。此皆義便而言,不可以一例取也。

上古穴居而野處,後世聖人易之以宮室,上棟下宇,以待風雨,蓋取大壯。

注云:宮室壯大於穴居,故制為宮室,取諸大壯也。

孔颖达疏:正義曰:此九事之第七也。巳前不云上古,已下三事,或言上古,或言古,與上不同者,巳前未造此器之前,更无餘物之用,非是後物以替前物,故不云上古也。此巳下三事皆是未造此物之前,巳更別有所用,今將後用而代前用,欲明前用所有,故本之云「上古」及「古」者。案未有衣裳之前,則衣鳥獸之皮,亦是巳前有用,不云「上古」者,雖云古者衣皮,必不專衣皮也,或衣草衣木,事无定體,故不得稱上古衣皮也。若此穴居野處,及結繩以治,唯專一事,故可稱上古,由後物代之也。

○「取諸大壯」者,以造制宮室,壯大於穴居野處,故取大壯之名也。

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樹,喪期无數,後世聖人易之以棺椁,蓋取諸大過。

注云:取其過厚。

孔颖达疏:正義曰:此九事之第八也。不云「上古」,直云「古」之葬者,若極遠者,則云「上古」,其次遠者,則直云「古」。則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猶在穴居結繩之後,故直云「古」也。

○「不封不樹」者,不積土為墳,是不封也。不種樹以標其處,是不樹也。

○「喪期无數」者,哀除則止,无日月限數也。

○「後世聖人易之以棺椁」者,若《禮記》云「有虞氏瓦棺」,未必用木為棺也。則《禮記》又云「殷人之棺椁」,以前云椁,无文也。

○「取諸大過」者,送終追遠,欲其甚大過厚,故取諸大過也。案《書》稱堯崩,百姓如喪考妣,三載四海遏密八音,則喪期无數,在堯巳前,而棺椁自殷已後,則夏已前,棺椁未具也。所以其文參差,前後不齊者,但此文舉大略,明前後相代之義,不必確在一時。故九事上從黃帝,下稱堯舜,連延不絕,更相增脩也。

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百官以治,萬民以察,蓋取諸夬。

注云:夬,決也。書契所以決斷萬事也。

孔颖达疏:正義曰:此明九事之終也。夬者,決也。造立書契,所以決斷萬事,故取諸夬也。

○「結繩」者,鄭康成注云:「事大,大結其繩。事小,小結其繩。」義或然也。

第三章易者象也

是故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彖者,材也。

注云:材,才德也。彖言成卦之材,以統卦義也。

爻也者,效天下之動者也。是故吉凶生而悔吝著也。陽卦多陰,陰卦多陽,其故何也?陽卦奇,陰卦耦。

注云:夫少者多之所宗,一者眾之所歸。陽卦二陰,故奇為之君;陰卦二陽,故耦為之主。

其德行何也?

注云:辯陰陽二卦之德行也。

陽一君而二民,君子之道也。陰二君而一民,小人之道也。

注云:陽,君道也。陰,臣道也。君以无為統眾,无為則一也。臣以有事代終,有事則二也。故陽爻畫奇,以明君道必一;陰爻畫兩,以明臣體必二,斯則陰陽之數,君臣之辯也。以一為君,君之德也。二居君位,非其道也。故陽卦曰「君子之道」,陰卦曰「小人之道」也。

《易》曰:「憧憧往來,朋從爾思。」

注云:天下之動,必歸乎一,思以求朋,未能一也。一以感物,不思而至。

子曰:「天下何思何慮?天下同歸而殊塗,一致而百慮,天下何思何慮?

注云:夫少則得,多則感。塗雖殊,其歸則同;慮雖百,其致不二。苟識其要,不在博求;一以貫之,不慮而盡矣。

日往則月來,月往則日來,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往則暑來,暑往則寒來,寒暑相推而歲成焉。往者屈也,來者信也,屈信相感而利生焉。尺蠖之屈,以求信也。龍蛇之蟄,以存身也。精義入神,以致用也。

注云:精義,物理之微者也。神寂然不動,感而遂通,故能乘天下之微,會而通其用也。

利用安身,以崇德也。

注云:利用之道,由安其身而後動也。精義由於入神,以致其用;利用由於安身,以崇其德。理必由乎其宗,事各本乎其根。歸根則寧,天下之理得也。若役其思慮,以求動用,忘其安身,以殉功美,則偽彌多而理愈失,名彌美而累愈彰矣。

過此以往,未之或知也。窮神知化,德之盛也。」

孔颖达疏:正義曰:此第三章。明陰陽二卦之體,及日月相推而成歲,聖人用之,安身崇德,德之盛也。

○「是故易者象也」者,但前章皆取象以制器,以是之故,易卦者,寫萬物之形象,故「易者象也」。

○「象也者像也」者,謂卦為萬物象者,法像萬物,猶若乾卦之象,法像於天也。

○「彖者材也」者,謂卦下彖辭者,論此卦之材德也。

○「爻也者效天下之動」者,謂每卦六爻,皆倣效天下之物而發動也。

○「吉凶生而悔吝著」者,動有得失,故吉凶生也。動有細小疵病,故悔吝著也。

○「陽卦多陰,陰卦多陽,其故何」者,此夫子將釋陰陽二卦不同之意,故先發其問,云「其故何也」。

○「陽卦多陰」,謂震、坎、艮一陽而二陰也;「陰卦多陽」,謂巽、離、兌一陰而二陽也。

○「陽卦奇,陰卦耦」者,陽卦則以奇為君,故一陽而二陰,陽為君,陰為臣也。陰卦則以耦為君,故二陽而一陰,陰為君,陽為臣也。故注云「陽卦二陰,故奇為之君;陰卦二陽,故耦為之主」。

○「其德行何」者,前釋陰陽之體,未知陰陽德行之故。故夫子將釋德行,先自問之,故云「其德行何也」。

○「陽一君而二民,君子之道」者,夫君以无為統眾,无為者,為每事因循,委任臣下,不司其事,故稱一也。臣則有事代終,各司其職,有職則有對,故稱二也。今陽爻以一為君,以二為民,得其尊卑相正之道,故為君子之道者也。

○「陰二君而一民,小人之道」者,陰卦則以二為君,是失其正,以一為臣,乖反於理,上下失序,故稱小人之道也。

○「易曰:憧憧往來,朋從爾思」者,此明不能无心感物,使物來應,乃憧憧然役用思慮,或來或往,然後朋從爾之所思。若能虛寂,以純一感物,則不須憧憧往來,朋自歸也。此一之為道,得為可尚,結成前文陽爻以一為君,是君子之道也。注云「天下之動,必歸乎一。思以求朋,未能一也。一以感物,不思而至」矣。

○「子曰:天下何思何慮」者,言得一之道,心既寂靜,何假思慮也。

○「天下同歸而殊塗」者,言天下萬事,終則同歸於一,但初時殊異其塗路也。

○「一致而百慮」者,所致雖一,慮必有百。言慮雖百種,必歸於一致也;塗雖殊異,亦同歸於至真也。言多則不如少,動則不如寂,則天下之事,何須思也?何須慮也?

○「日往則月來」至「相推而歲成」者,此言不須思慮,任運往來,自然明生,自然歲成也。

○「往者屈也,來者信也」者,此覆明上日往則月來,寒往則暑來,自然相感而生利之事也。往是去藏,故為屈也;來是施用,故為信也。一屈一信,遞相感動而利生,則上云「明生」、「歲成」是「利生」也。

○「尺蠖之屈,以求信」者,覆明上往來相感,屈信相須。尺蠖之蟲,初行必屈者,欲求在後之信也。言信必須屈,屈以求信,是相須也。

○「龍蛇之蟄,以存身」者,言靜以求動也。蛟蛇初蟄,是靜也;以此存身,是後動也。言動必因靜也。靜而得動,亦動靜相須也。

○「精義入神,以致用」者,亦言先靜而後動。此言人事之用,言聖人用精粹微妙之義,入於神化,寂然不動,乃能致其所用。「精義入神」是先靜也,「以致用」是後動也。是動因靜而來也。

○「利用安身,以崇德」者,此亦言人事也。言欲利已之用,先須安靜其身,不須役其思慮,可以增崇其德。言「利用安身」是靜也,言「崇德」是動也。此亦先靜而後動,動亦由靜而來也。

○「過此以往,未之或知也」者,言精義入神以致用,利用安身以崇德,此二者皆人理之極。過此二者以往,則微妙不可知,故云「未之或知」也。

○「窮神知化,德之盛」者,此言過此二者以往之事。若能過此以往,則窮極微妙之神,曉知變化之道,乃是聖人德之盛極也。

○注「陽君道」至「小人之道也」。○正義曰:「陽君道」者,陽是虛无為體,純一不二,君德亦然,故云「陽君道也」。「陰臣道」者,陰是形器,各有質分,不能純一,臣職亦然,故云「陰臣道也」。案經云「民」而注云「臣」者,臣則民也。經中對君,故稱民,注意解陰,故稱臣也。

○注「利用之道」至「愈彰矣」。○正義曰:云「利用之道,皆安其身而後動」者,言欲利益所用,先須自安其身。身既得安,然後舉動,德乃尊崇。若不先安身,身有患害,何能利益所用以崇德也。云「精義由於入神,以致其用」者,言精粹微妙之義由入神寂然不動,乃能致其用。云「利用由於安身,以崇德」者,言欲利益所用,先須自安其身,乃可以增崇其德也。

第四章困于石

《易》曰:「困于石,據於蒺藜,入于其宮,不見其妻,凶。」子曰:「非所困而困焉,名必辱。非所據而據焉,身必危。既辱且危,死期將至,妻其可得見耶?」

孔颖达疏:正義曰:此第四章,凡有九節。以上章先利用安身,可以崇德,若身自危辱,何崇德之有?故此章第一節引困之六三危辱之事以證之也。《困》之六三,履非其位,欲上於於四,四自應初,不納於已,是困於九四之石也。三又乘二,二是剛陽,非已所乘,是下向據於九二之蒺藜也。六三又无應,是入其宮,不見其妻,死期將至,所以凶也。

○「子曰:非所困而困焉」者,夫子既引《易》文,又釋其義,故云「子曰」。

○「非所困」,謂九四。若六三不往犯之,非六三之所困,而六三彊往干之而取困焉。

○「名必辱」者,以向上而進取,故以聲名言之,云「名必辱」也。

○「非所據而據焉」者,謂九二也。若六三能卑下九二,則九三不為其害,是非所據也。今六三彊往陵之,是非所據而據焉。

○「身必危」者,下向安身之處,故以身言之,云「身必危」也。

《易》曰:「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獲之,无不利。」子曰:「隼者,禽也。弓矢者,器也。射之者,人也。君子藏器於身,待時而動,何不利之有。動而不括,是以出而有獲。語成器而動者也。」

注云:括,結也。君子待時而動,則无結閡之患也。

孔颖达疏:○正義曰:以前章先須安身可以崇德,故此第二節論明先藏器於身,待時而動,而有利也。故引解之上六以證之。三不應上,又以陰居陽,此上六處解之極,欲除其悖亂,而去其三也。故公用射此六三之隼於下體高墉之上,云自上攻下,合於順道,故獲之无不利也。

○「子曰:隼者,禽也」者,既引《易》文於上,下以解之,故言「子曰」也。

○「君子藏器於身,待時而動,何不利」者,猶若射人持弓矢於身,此君子若包藏其器於身,待時而動,何不利之有?似此射隼之人也。

○「動而不括」者,言射隼之人,既持弓矢,待隼可射之動而射之,則不括結而有礙也。猶若君子藏善道於身,待可動之時而興動,亦不滯礙而括結也。

○「語成器而後動」者,謂易之所說此者,語論有見成之器,而後興動也。

子曰:「小人不恥不仁,不畏不義,不見利不勸,不威不懲。小懲而大誡,此小人之福也。《易》曰『履校滅趾,无咎』,此之謂也。

孔颖达疏:正義曰:此章第三節也。明小人之道,不能恒善,若因懲誡而得福也,此亦證前章安身之事。故引《易》噬嗑初九以證之。以初九居无位之地,是受刑者以處卦初,其過未深,故屨校滅趾而无咎也。

善不積,不足以成名;惡不積,不足以滅身。小人以小善為无益而弗為也,以小惡為无傷而弗去也。故惡積而不可揜,罪大而不可解。《易》曰:『何校滅耳,凶。』」

孔颖达疏:正義曰:此章第四節也。明惡人為惡之極以致凶也。此結成前章不能安身之事,故引噬嗑上九之義以證之。上九處斷獄之終,是罪之深極者。故有何校滅耳之凶。案第一、第二節皆先引《易》文於上,其後乃釋之。此第三已下,皆先豫張卦義於上,然後引《易》於下以結之,體例不同者,蓋夫子隨義而言不為例也。

子曰:「危者安其位者也,亡者保其存者也,亂者有其治者也。是故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亂,是以身安而國家可保也。《易》曰:『其亡其亡,繫于苞桑。』」

孔颖达疏:正義曰:此第五節。以上章有安身之事,故此節恒須謹慎,可以安身,故引否之九五以證之。

○「危者安其位者也」,言所以今有傾危者,由往前安樂於其位,自以為安,不有畏慎,故致今日危也。

○「亡者保其存」者,所以今日滅亡者,由往前保有其存,恒以為存,不有憂懼,故今致滅亡也。

○「亂者有其治」者,所以今有禍亂者,由往前自恃有其冶理也,謂恒以為治,不有憂慮,故今致禍亂也。是故君子今雖復安,心恒不忘傾危之事;國之雖存,心恒不忘滅亡之事;政之雖治,心恒不忘禍亂之事。

○「其亡其亡,繫于苞桑」者,言心恒畏慎:其將滅亡!其將滅亡!乃繫于苞桑之固也。

子曰:「德薄而位尊,知小而謀大,力小而任重,鮮不及矣。《易》曰:『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言不勝其任也。」

孔颖达疏:○正義曰:此第六節。言不能安其身,知小謀大而遇禍也,故引《易》鼎卦九四以證之。

○「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者,處上體之下,而又應初,既承且施,非己所堪,故有折足之凶。既覆敗其美道,災及其形,以致渥凶也。言不勝其任者。此夫子之言,引《易》後以此結之,其文少,故不云「子曰」也。

子曰:「知幾其神乎?君子上交不諂,下交不瀆,其知幾乎?

注云:形而上者況之道。形而下者況之器。於道不冥而有求焉,未離乎諂也。於器不絕而有交焉,未免乎瀆也。能无諂、瀆,窮理者也。

幾者,動之微。吉之先見者也。

注云:幾者去无入有,理而无形,不可以名尋,不可以形覩者也。唯神也不疾而速,感而遂通,故能朗然玄昭,鑒於未形也。合抱之木,起於毫末。吉凶之彰,始於微兆,故為吉之先見也。

君子見幾而作,不俟終日。《易》曰:『介於石,不終日,貞吉。』介如石焉,寧用終日,斷可識矣。

注云:定之於始,故不待終日也。

君子知微知彰,知柔知剛,萬夫之望。」

注云:此知幾其神乎?

孔颖达疏:正義曰:此第七節。前章云精義入神,故此章明知幾入神之事,故引《豫》之六二以證之。云「《易》曰:介於石,不終日,貞吉」、「知幾其神乎」者,神道微妙,寂然不測。人若能豫知事之幾微,則能與其神道合會也。

○「君子上交不諂,下交不瀆」者,上謂道也,下謂器也。若聖人知幾窮理,冥於道,絕於器,故能上交不諂,下交不瀆。若於道不冥而有求焉,未能離於諂也;於器不絕而有交焉,未能免於瀆也。能无諂、瀆、知幾窮理者乎!

○「幾者,動之微。吉之先見者」,此釋「幾」之義也。幾,微也。是巳動之微,動謂心動、事動。初動之時,其理未著,唯纖微而已。若其已著之後,則心事顯露,不得為幾。若未動之前,又寂然頓无,兼亦不得稱幾也。幾是離无入有,在有无之際,故云「動之微」也。若事著之後乃成為吉,此幾在吉之先,豫前已見,故云「吉之先見者也」。此直云吉不云凶者,凡豫前知幾,皆向吉而背凶,違凶而就吉,无復有凶,故特云吉也。諸本或有凶字者,其定本則无也。

○「君子見幾而作,不俟終日」者,言君子既見事之幾微,則須動作而應之,不得待終其日。言赴幾之速也。

○「《易》曰:介于石,不終日,貞吉」者,此豫之六二辭也。得位居中,故守介如石,見幾則動,不待終其一日也。

○「介如石焉,寧用終日,斷可識矣」者,此夫子解釋此爻之時,既守志耿介,如石不動,纔見幾微,即知禍福,何用終竟其日,當時則斷可識矣。

○「君子知微知彰」者,初見事幾,是知其微;既見其幾,逆知事之禍福,是知其彰著也。

○「知柔知剛」者,剛柔是變化之道,既知初時之柔,則逆知在後之剛,言凡物之體,從柔以至剛,凡事之理,從微以至彰,知幾之人,既知其始,又知其末,是合於神道,故為萬夫所瞻望也。萬夫舉大略而言。若知幾合神,則為天下之主,何直只云萬夫而已,此知幾其神乎者也。

子曰:「顏氏之子,其殆庶幾乎?有不善,未嘗不知,知之未嘗復行也。」

注云:在理則昧,造形而悟,顏子之分也。失之於幾,故有不善。得之於二,不遠而復,故知之未嘗復行也。

《易》曰:『不遠復,无祇悔,元吉。』

注云:吉凶者,失得之象也。得二者於理不盡,未至成形,故得不遠而復,舍凶之吉,免夫祗悔,而終獲元吉。祗,大也。

孔颖达疏:正義曰:此第八節。上節明其知幾是聖人之德,此節論賢人唯庶於幾,雖未能知幾,故引顏氏之子以明之也。

○「其殆庶幾乎」者,言聖人知幾,顏子亞聖,未能知幾,但殆近庶慕而已,故云「其殆庶幾乎」,又以「殆」為辭。

○「有不善,未嘗不知」者,若知幾之人,本无不善。以顏子未能知幾,故有不善。不近於幾之人,既有不善,不能自知於惡。此顏子以其近幾,若有不善,未嘗不自知也。

○「知之未嘗復行」者,以顏子近幾,既知不善之事,見過則改,未嘗復更行之,但顏子於幾理闇昧,故有不善之事,於形器顯著,乃自覺悟,所有不善,未嘗復行。以去幾既近,尋能改悔,故引復卦初九以明之也。以復卦初九既在卦初,則能復於陽道,是速而不遠,則能復也。所以无大悔而有元吉也。

天地絪縕,萬物化醇,男女構精,萬物化生。《易》曰:『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言致一也。」

注云:致一而後化成也。

子曰:「君子安其身而後動,易其心而後語,定其交而後求。君子脩此三者,故全也。危以動,則民不與也。懼以語,則民不應也。无交而求,則民不與也。莫之與,則傷之者至矣。《易》曰:『莫益之,或擊之,立心勿恒,凶。』」

注云:夫虛己存誠,則眾之所不迕也。躁以有求,則物之所不與也。

孔颖达疏:正義曰:此第九節也。以前章利用安身以崇德也,安身之道在於得一,若己能得一,則可以安身。故此節明得一之事也。

○「天地絪縕,萬物化醇」者,絪縕,相附著之義。言天地无心,自然得一,唯二氣絪縕,共相和會,萬物感之變化而精醇也。天地若有心為二,則不能使萬物化醇也。

○「男女構精,萬物化生」者,構,合也。言男女陰陽相感,任其自然,得一之性,故合其精則萬物化生也。若男女无自然之性,而各懷差二,則萬物不化生也。

○「易曰: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者,此損卦六三辭也。言六三若更與二人同往承上,則上所不納,是三人俱行,并六三不相納,是則損一人也。若六三獨行,則上所容受,故云「一人行則得其友」。此言眾不如寡,三不及一也。

○「言致一也」者,此夫子釋此爻之意,謂此爻所論,致其醇一也。故一人獨行,乃得其友也。

○「子曰:君子安其身而後動」者,此明致一之道,致一者在身之謂。若己之為得,則萬事得;若己之為失,則萬事失也。欲行於天下,先在其身之一,故先須安靜其身而後動,和易其心而後語,先以心選定其交而後求。若其不然,則傷之者至矣。

○「易曰:莫益之,或擊之,立心勿恒,凶」者,此《益》之上九爻辭,在无位高亢,獨唱无和,是「莫益之」也。眾怒難犯,是「或擊之」也。勿,无也。由己建立其心,无能有恒,故凶危也。《易》之此言,若虛己存誠,則眾之所與;躁以有求,則物之所不與也。

第五章乾坤其易之門

子曰:「乾坤,其易之門邪?」乾,陽物也。坤,陰物也。陰陽合德而剛柔有體,以體天地之撰,

注云:撰,數也。

以通神明之德。其稱名也,雜而不越。

注云:備物極變,故其名雜也。各得其序,不相踰越,況爻繇之辭也。

於稽其類,其衰世之意邪?

注云:有憂患而後作《易》,世衰則失得彌彰,爻繇之辭,所以明失得,故知衰世之意邪,稽,猶考也。

夫易彰往而察來,而微顯闡幽。

注云:易无往不彰,无來不察,而微以之顯,幽以之闡。闡,明也。

開而當名,辯物正言,斷辭則備矣。

注云:開釋爻卦,使各當其名也。理類辯明,故曰斷辭也。

其稱名也小,其取類也大。

注云:託象以明義,因小以喻大。

其旨遠,其辭文,其言曲而中。

注云:變化无恒,不可為典要,故其言曲而中也。

其事肆而隱。

注云:事顯而理微也。

因貳以濟民行,以明失得之報。

注云:貳則失得也,因失得以通濟民行,故明失得之報也。「失得之報」者,得其會則吉,乖其理則凶。

孔颖达疏:正義曰:此第五章也。前章明安身崇德之道,在於知幾得一也。此明《易》之體用,辭理遠大,可以濟民之行,以明失得之報也。

○「子曰:乾坤,其易之門邪」者,易之變化,從乾坤而起,猶人之興動,從門而出,故乾坤是易之門邪。

○「乾,陽物也。坤,陰物也。陰陽合德而剛柔有體」者,若陰陽不合,則剛柔之體无從而生。以陰陽相合,乃生萬物,或剛或柔,各有其體。陽多為剛,陰多為柔也。

○「以體天地之撰」者,撰,數也。天地之內,萬物之象,非剛則柔,或以剛柔體象天地之數也。

○「以通神明之德」者,萬物變化,或生或成,是神明之德。《易》則象其變化之理,是其《易》能通達神明之德也。

○「其稱名也雜而不越」者,《易》之其稱萬物之名,萬事論說,故辭理雜碎,各有倫敘,而不相乖越。《易》之爻辭,多載細小之物,若「見豕負塗」之屬,是雜碎也。辭雖雜碎,各依爻卦所宜而言之,是不相踰越也。

○「於稽其類,其衰世之意邪」者,稽,考也。類,謂事類。然考校《易》辭事類,多有悔吝憂虞,故云衰亂之世所陳情意也。若盛德之時,物皆遂性,人悉懽娛,无累於吉凶,不憂於禍害。今《易》所論,則有「亢龍有悔」,或稱「龍戰于野」,或稱「箕子明夷」,或稱「不如西鄰之禴祭」,此皆論戰爭盛衰之理,故云「衰意」也。凡云「邪」者,是疑而不定之辭也。

○「夫易彰往而察來」者,往事必載,是彰往也。來事豫占,是察來也。

○「而微顯闡幽」者,闡,明也。謂微而之顯,幽而闡明也。言《易》之所說,論其初微之事,以至其終末顯著也;論其初時幽闇,以至終末闡明也。皆從微以至顯,從幽以至明。觀其《易》辭,是微而幽闇也;演其義理,則顯見著明也。以體言之,則云「微顯」也;以理言之,則云「闡幽」,其義一也,但以體以理,故別言之。

○「開而當名」者,謂開釋爻卦之義,使各當所象之名,若乾卦當龍,坤卦當馬也。

○「辨物正言」者,謂辨天下之物,各以類正定言之。若辨健物,正言其龍;若辨順物,正言其馬,是辨物正言也。

○「斷辭則備矣」者,言開而當名,及辨物正言,凡此二事,決斷於爻卦之辭,則備具矣。

○「其稱名也小」者,言《易》辭所稱物名多細小,若「見豕負塗」「噬蜡肉」之屬,是其辭碎小也。

○「其取類也大」者,言雖是小物,而比喻大事,是所取義類而廣大也。

○「其旨遠」者,近道此事,遠明彼事,是其旨意深。若「龍戰于野」,近言龍戰,乃遠明陰陽鬪爭、聖人變革,是其旨遠也。

○「其辭文」者,不直言所論之事,乃以義理明之,是其辭文飾也。若「黃裳元吉」,不直言得中居職,乃云黃裳,是其辭文也。

○「其言曲而中」者,變化无恒,不可為體例,其言隨物屈曲,而各中其理也。

○「其事肆而隱」者,其《易》之所載之事,其辭放肆顯露,而所論義理深而幽隱也。

○「因貳以濟民行」者,貳,二也,謂吉凶二理。言易因自然吉凶二理,以濟民之行也,欲令取吉而避凶,行善而不行惡也。

○「以明失得之報」者,言易明人行失之與得所報應也。失則報之以凶,得則報之以吉,是明失得之報也。

第六章易之興其於中古乎

《易》之興也,其於中古乎?作《易》者,其有憂患乎?

注云:无憂患則不為而足也。

是故履,德之基也。

注云:基,所蹈也。

謙,德之柄也。復,德之本也。

注云:夫動本於靜,語始於默,復者,各反其所始,故為德之本也。

恒,德之固也。

注云:固,不傾移也。

損,德之脩也。益,德之裕也。

注云:能益物者,其德寬大也。

困,德之辯也。

注云:困而益明。

井,德之地也。

注云:所處不移,象居得其所也。

巽,德之制也。

注云:巽,所以申命明制也。

履,和而至。

注云:和而不至,從物者也。和而能至,故可履也。

謙,尊而光。復,小而辨於物。

注云:微而辨之,不遠復也。

恒,雜而不厭。

注云:雜而不厭,是以能恒。

損,先難而後易。

注云:刻損以脩身,故先難也。身脩而无患,故後易也。

益,長裕而不設。

注云:有所興為,以益於物,故曰長裕。因物興務,不虛設也。

困,窮而通。

注云:處窮而不屈其道也。

井,居其所而遷。

注云:改邑不改井,井所居不移,而能遷其施也。

巽,稱而隱。

注云:稱揚命令,而百姓不知其由也。

履以和行。謙以制禮。復以自知。

注云:求諸己也。

恒以一德。

注云:以一為德也。

損以遠害。

注云:止於脩身,故可以遠害而已。

益以興利。困以寡怨。

注云:困而不濫,无怨於物。

井以辨義。

注云:施而无私,義之方也。

巽以行權。

注云:權反經而合道,必合乎巽順,而後可以行權也。

孔颖达疏:正義曰:此第六章。明所以作《易》,為其憂患故。作《易》既有憂患,須脩德以避患,故明九卦為德之所用也。

○「其於中古乎」者,謂《易》之爻卦之辭,起於中古。若《易》之爻卦之象,則在上古伏犧之時,但其時理尚質素,聖道凝寂,直觀其象,足以垂教矣。但中古之時,事漸澆浮,非象可以為教,又須繫以文辭,示其變動吉凶,故爻卦之辭,起於中古。則《連山》起於神農,《歸藏》起於黃帝,周《易》起於文王及周公也。此之所論,謂《周易》也。

○「作《易》者其有憂患乎」者,若无憂患,何思何慮,不須營作。今既作《易》,故知有憂患也。身既患憂,須垂法以示於後,以防憂患之事,故繫之以文辭,明其失得與吉凶也。其作《易》憂患,已於初卷詳之也。

○「是故履,德之基」者,以為憂患,行德為本也。六十四卦悉為脩德防患之事,但於此九卦,最是脩德之甚,故特舉以言焉,以防憂患之事。故履卦為德之初基。故為德之時,先須履踐其禮,敬事於上,故履為德之初基也。

○「謙,德之柄也」者,言為德之時,以謙為用,若行德不用謙,則德不施用,是謙為德之柄,猶斧刃以柯柄為用也。

○「復,德之本」者,言為德之時,先從靜默而來,復是靜默,故為德之根本也。

○「恒,德之固」者,言為德之時,恒能執守,始終不變,則德之堅固,故為德之固也。

○「損,德之脩」者,行德之時,恒自降損,則其德自益而增新,故云「損,德之脩」也。謙者論其退下於人,損者能自減損於己,故謙、損別言也。

○「益,德之裕」者,裕,寬大也。能以利益於物,則德更寬大也。

○「困,德之辨」者,若遭困之時,守操不移,德乃可分辨也。

○「井,德之地」者,改邑不改井,井是所居之常處,能守處不移,是德之地也。言德亦不移動也。

○「巽,德之制」者,巽申明號令,以示法制。故能與德為制度也。自此已上,明九卦各與德為用也。

○「履,和而至」者,自此己下,明九卦之德也。言履卦與物和諧,而守其能至,故可履踐也。

○「謙,尊而光」者,以能謙卑,故其德益尊而光明也。

○「復,小而辨於物」者,言復卦於初細微小之時,即能辨於物之吉凶,不遠速復也。

○「恒,雜而不厭」者,言恒卦雖與物雜碎並居,而常執守其操,不被物之厭薄*也。

*「厭薄」或作「不正」。

○「損,先難而後易」者,先自減損,是先難也。後乃无患,是後易也。

○「益,長裕而不設」者,益是增益於物,能長養寬裕於物,皆因物性自然而長養,不空虛妄設其法而无益也。

○「困,窮而通」者,言困卦於困窮之時,而能守節,使道通行而不屈也。

○「井,居其所而遷」者,言井卦居得其所,恒住不移,而能遷其潤澤,施惠於外也。

○「巽,稱而隱」者,言巽稱揚號令,而不自彰伐而幽隱也。自此已上,辯九卦性德也。

○「履以和行」者,自此已下,論九卦各有施用而有利益也。言履者以禮敬事於人,是調和性行也。

○「謙以制禮」者,性能謙順,可以裁制於禮。

○「復以自知」者,既能反復求身,則自知得失也。

○「恒以一德」者,恒能終始不移,是純一其德也。

○「損以遠害」者,自降損脩身,无物害已,故遠害也。

○「益以興利」者,既能益物,物亦盈己*,故興利也。

*盈己或作益己。

○「困以寡怨」者,遇困,守節不移,不怨天,不尤人,是无怨於物,故寡怨也。

○「井以辨義」者,井能施而无私,則是義之方所,故辨明於義也。

○「巽以行權」者,巽順也。既能順時合宜,故可以權行也。若不順時制變,不可以行權也。

第七章易之為書也不可遠

《易》之為書也不可遠,

注云:擬議而動,不可遠也。

為道也屢遷,變動不居,周流六虛,

注云:六虛,六位也。

上下无常,剛柔相易,不可為典要。

注云:不可立定準也。

唯變所適。

注云:變動貴於適時,趣舍存乎會也。

其出入以度,外內使知懼,

注云:明出入之度,使物知外內之戒也。出入猶行藏,外內猶隱顯。遯以遠時為吉,豐以幽隱致凶,漸以高顯為美,明夷以處昧利貞,此外內之戒也。

又明於憂患與故。

注云:故,事故也。

无有師保,如臨父母。

注云: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終日乾乾,不可以怠也。

初率其辭而揆其方,既有典常。

注云:能循其辭以度其義,原其初以要其終,則唯變所適,是其常典也。明其變者,存其要也,故曰「苟非其人,道不虛行」。

苟非其人,道不虛行。《易》之為書也,原始要終,以為質也。

注云:質,體也。卦兼終始之義也。

六爻相雜,唯其時物也。

注云:爻各存乎其時。物,事也。

其初難知,其上易知,本末也。初辭擬之,卒成之終。

注云:夫事始於微而後至於著。初者,數之始,擬議其端,故難知也。上者,卦之終,事皆成著,故易知也。

若夫雜物撰德,辯是與非,則非其中爻不備。噫亦要存亡吉凶,則居可知矣。知者觀其彖辭,則思過半矣。

注云:夫彖者,舉立象之統,論中爻之義,約以存博,簡以兼眾,雜物撰德,而一以貫之。形之所宗者道,眾之所歸者一。其事彌繁,則愈滯乎形;其理彌約,則轉近乎道。彖之為義,存乎一也。一之為用,同乎道矣。形而上者,可以觀道,過半之益,不亦宜乎。

孔颖达疏:正義曰:此第七章,明《易》書體用也。

○「不可遠」者,言《易》書之體,皆倣法陰陽,擬議而動,不可遠離陰陽物象而妄為也。

○「其為道也屢遷」者,屢,數也。言易之為道,皆法象陰陽,數數遷改,若乾之初九則「潛龍」,九二則「見龍」,是屢遷也。

○「變動不居」者,言陰陽六爻,更互變動,不恒居一體也。若一陽生為復,二陽生為臨之屬是也。

○「周流六虛」者,言陰陽周徧,流動在六位之虛。六位言「虛」者,位本无體,因爻始見,故稱虛也。

○「上下无常」者,初居一位,又居二位,是上无常定也。既窮上位之極,又下來居於初,是上下无常定也。若九月剝卦,一陽上極也,十一月,一陽下來歸初也。

○「剛柔相易,不可為典要」者,言陰陽六爻,兩相交易,或以陰易陽,或以陽易陰,或在初位相易,在二位相易,六位錯綜上下,所易皆不同,是不可為典常要會也。

○「唯變所適」者,言剛柔相易之時,既无定準,唯隨應變之時所之適也。

○「其出入以度」者,出入猶行藏也。言行藏各有其度,不可違失於時,故韓氏云豐以幽隱致凶,明夷以處昧利貞,是出入有度也。

○「外內使知懼」者,外內猶隱顯,言欲隱顯之人,使知畏懼於易也。若不應隱而隱,不應顯而顯,必有凶咎,使知畏懼凶咎而不為也。

○「又明於憂患與故」者,故,事故也。非但使人隱顯知懼,又使人明曉於憂患并與萬事也。

○「无有師保,如臨父母」者,言使人畏懼此易,歸行善道,不須有師保教訓,恒常恭敬,如父母臨之,故云「如臨父母也」。

○「初率其辭而揆其方」者,率,循也。揆,度也。方,義也。言人君若能初始依循其《易》之文辭,而揆度其易之義理,則能知易有典常也,故云「既有典常」。易雖千變萬化,不可為典要,然循其辭,度其義,原尋其初,要結其終,皆唯變所適,是其常典也。言唯變是常,既以變為常,其就變之中,剛之與柔相易,仍不常也。故上云「不可為典要」也。

○「苟非其人,道不虛行」者,言若聖人,則能循其文辭,揆其義理,知其典常,是易道得行也;若苟非通聖之人,則不曉達易之道理,則易之道不虛空得行也。言有人則易道行,若无人則易道不行,无人而行,是虛行也。必不如此,故云「道不虛行」也。

○「易之為書,原始要終,以為質也」者,此以下亦明《易》辭體用,尋其辭則吉凶可以知也。

○「原始要終,以為質」者,質,體也。言《易》之為書,原窮其事之初始,乾「初九,潛龍勿用」,是原始也;又要會其事之終末,若「上九亢龍有悔」,是要終也。言《易》以原始要終,以為體質也,此「潛龍」、「亢龍」,是一卦之始終也。諸卦亦然,若大畜初畜而後通,皆是也。亦有一爻之中原始要終也。故坤卦之初六「履霜,堅冰至」,履霜,是原始也;「堅冰至」,是要終也。

○「六爻相雜,唯其時物」者,物,事也。一卦之中,六爻交相雜錯,唯各會其時,唯各主其事。若屯卦初九「盤桓利居貞」,是居貞之時,有居貞之事。六二,「屯如邅如」,是乘陽屯邅之時,是有屯邅之事也。略舉一爻,餘爻倣此也。

○「其初難知」者,謂卦之初始,起於微細,始擬議其端緒,事未顯著,故難知也。

○「其上易知」者,其上謂卦之上爻,事已終極,成敗已見,故易知也。上云其上,則其初宜云下也。初既言初,則上應稱末,互文也。以《易經》爻辭言初言上,故此從《經》文也。

○「本末也」者,其初難知是本也,其上易知,是末也。以事本,故難知;以事末,故易知,故云「本末也」。

○「初辭擬之」者,覆釋「其初難知」也。以初時以辭擬議其始,故難知也。

○「卒成之終」者,覆釋「其上易知」也。言上是事之卒了,而成就終竟,故易知也。

○「若夫雜物撰德,辯是與非,則非其中爻不備」者,言雜聚天下之物,撰數眾人之德,辯定是之與非,則非其中之一爻,不能備具也。謂一卦之內,而有六爻,各主其物,各數其德,欲辯定此六爻之是非,則總歸於中爻,言中爻統攝一卦之義多也。若非中爻,則各守一爻,不能盡統卦義,以中爻居一无偏,故能統卦義也。猶乾之九二「見龍在田,利見大人」,九五「飛龍在天,利見大人」,是總攝乾卦之義也。乾是陽長,是行利見大人之時。二之與五,統攝乾德。又坤之六二云「直方大」,攝坤卦地道之義。六五「黃裳元吉」,亦統攝坤之臣道之義也。

○「噫亦要存亡吉凶,則居可知矣」者,噫者,發聲之辭。卦爻雖眾,意義必在其中爻,噫乎發歎,要定或此卦存之與亡,吉之與凶,但觀其中爻,則居然可知矣。謂平居自知,不須營為也。

○「知者觀其彖辭,則思過半矣」者,彖辭,謂文王卦下之辭。言聰明知達之士,觀此卦下彖辭,則能思慮有益以過半矣。

○注「夫彖者」至「不亦宜乎」。○正義曰:云「夫彖者,舉立象之統」者,謂文王卦下彖辭,舉明立此卦象之綱統也。云「論中爻之義」者,言彖辭論量此卦中爻義意也。「舉立象之統」者,若屯卦彖云「利貞」,夫子釋云「動於險中,大亨」。貞者,是舉立象之統也。論「中爻之義」者,若蒙卦云「蒙,亨」、「初筮告」,注云:「能為初筮,其唯二乎?」是《彖》云「初筮」,其在九二,是論中爻之義也。云「約以存博,簡以兼眾」者,唯舉中爻,是約是簡;存備六爻之義,是存博兼眾也。云「雜物撰德,而一以貫之」者,一卦六爻,雜聚諸物,撰數諸德,而用一道以貫穿之,一謂中爻也。以其居中,於上於下,无有偏二,故稱一也。「其事彌繁,則愈滯乎无形」者,愈,益也。滯,謂陷滯也。若事務彌更繁多,則轉益滯陷於形體,言處處妨礙也。云「其理彌約,則轉近乎道」者,若理能簡約則轉,轉附近於道,道以約少,无為之稱,故少則近於道也。

第八章二與四同功

二與四同功,

注云:同陰功也。

而異位,

注云:有內外也。

其善不同,二多譽,

注云:二處中和,故多譽也。

四多懼,近也。

注云:位逼於君,故多懼也。

柔之為道,不利遠者,其要无咎,其用柔中也。

注云:四之多懼,以近君也,柔之為道,須援而濟,故有不利遠者。二之能无咎,柔而處中也。

三與五同功,

注云:同陽功也。

而異位,

注云:有貴賤也。

三多凶,五多功,貴賤之等也。其柔危,其剛勝邪?

注云:三、五陽位,柔非其位,處之則危,居以剛健,勝其任也。夫所貴剛者,閑邪存誠,動而不違其節者也。所貴柔者,含弘居中,順而不失其貞者也。若剛以犯物,則非剛之道;柔以卑佞,則非柔之義也。

孔颖达疏:正義曰:此第八章也。明諸卦二、三、四、五爻之功用,又明三才之道,并明《易》興之時,總贊明易道之大也,各隨文釋之。

○「柔之為道,不利遠」者,此覆釋上「四多懼」之意。凡陰柔為道,當須親附於人以得濟。今乃遠其親援,而欲上逼於君,所以多懼。其不宜利於疏遠也。

○「其要无咎,其用柔中」者,覆釋上「二多譽」也。言二所多譽者,言二所以要會,无罪咎而多譽也。所以然者,以其用柔而居中也。

○「貴賤之等,其柔危,其剛勝邪」者,此釋「三與五同功」之義,五為貴,三為賤,是貴賤之等也。此並陽位,若陰柔處之則傾危,陽剛處之則剋勝其任,故云「其柔危,其剛勝」也。諸本「三多凶五多功」之下,皆有注,今定本无也。三居下卦之極,故多凶。五居中處尊,故多功也。

《易》之為書也,廣大悉備,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材而兩之,故六。六者非它也,三材之道也。

注云:《說卦》備矣。

道有變動,故曰爻,爻有等,故曰物。

注云:等,類也。乾,陽物也。坤,陰物也。爻有陰陽之類,而後有剛柔之用,故曰「爻有等,故曰物」。

物相雜,故曰文。

注云:剛柔交錯,玄黃錯雜。

文不當,故吉凶生焉。

孔颖达疏:正義曰:此節明三材之義,六爻相雜之理也。

○「六者非他,三材之道也」者,言六爻所效法者,非更別有他義,唯三材之道也。

○「道有變動,故曰爻」者,言三材之道,既有變化而移動,故重畫以象之,而曰爻也。

○「爻有等,故曰物」者,物,類也。言爻有陰陽貴賤等級,以象萬物之類,故謂之物也。

○「物相雜,故曰文」者,言萬物遞相錯雜,若玄黃相間,故謂之文也。

○「文不當,故吉凶生焉」者,若相與聚居,間雜成文,不相妨害,則吉凶不生也。由文之不當,相與聚居,不當於理,故吉凶生也。

《易》之興也,其當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當文王與紂之事邪?

注云:文王以盛德蒙難而能亨其道,故稱文王之德,以明易之道也。

是故其辭危。

注云:文王與紂之事,危其辭也。

危者使平,易者使傾。

注云:易,慢易也。

其道甚大,百物不廢。懼以終始,其要无咎。此之謂易之道也。

注云:夫文不當而吉凶生,則保其存者亡,不忘亡者存,有其治者亂,不忘危者安,懼以終始,歸於无咎,安危之所由,爻象之本體也。

孔颖达疏:正義曰:此一節明《易》之興起在紂之末世,故其辭者,憂其傾危也。以當紂世憂畏滅亡,故作《易》辭,多述憂危之事,亦以垂法於後,使保身危懼,避其患難也。周氏云:「謂當紂時,不敢指斥紂惡,故其辭微危而不正也。」今案康伯之注云:「文王與紂之事,危其辭也。」則似周釋為得也。案下覆云「危者使平」,則似危謂憂危,是非既未可明,所以兩存其釋也。

○「危者使平」者,既有傾危,以蒙大難,文王有天下,是危者使平也。

○「易者使傾」者,若其慢易,不循易道者,則使之傾覆,若紂為兇惡,以至誅滅也。

○「其道甚大,百物不廢」者,言易道功用甚大,百種之物,賴之不有休廢也。

○「懼以終始」者,言恒能憂懼於終始,能於始思終,於終思始也。

○「其要无咎」者,若能始終皆懼,要會歸於无咎也。

○「此之謂易之道」者,言易之為道,若能終始之懼,則无凶咎,此謂易之所用之道,其大體如此也。

第九章夫乾天下之至健也

夫乾,天下之至健也,德行恒易以知險。夫坤,天下之至順也,德行恒簡以知阻。能說諸心,能研諸侯之慮,

注云:諸侯,物主有為者也。能說萬物之心,能精為者之務。

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是故變化云為,吉事有祥。象事知器,占事知來。

注云:夫變化云為者,行其吉事,則獲嘉祥之應;觀其象事,則知制器之方;玩其占事,則覩方來之驗也。

天地設位,聖人成能。

注云:聖人乘天地之正,萬物各成其能。

人謀鬼謀,百姓與能。

注云:人謀,況議於眾以定失得也;鬼謀,況寄卜筮以考吉凶也。不役思慮,而失得自明;不勞探射,而吉凶自著。類萬物之情,通幽深之故,故百姓與能,樂推而不厭也。

八卦以象告,

注云:以象告人。

爻彖以情言。

注云:辭有險易,而各得其情也。

剛柔雜居,而吉凶可見矣。變動以利言,

注云:變而通之,以盡利也。

吉凶以情遷。

注云:吉凶无定,唯人所動。情順乘理以之吉,情逆違道以蹈凶,故曰「吉凶以情遷」也。

是故愛惡相攻而吉凶生,

注云:泯然同順,何吉何凶?愛惡相攻,然後逆順者殊,故吉凶生。

遠近相取而悔吝生,

注云:相取,猶相資也。遠近之爻,互相資取,而後有悔吝也。

情偽相感而利害生。

注云:情以感物則得利,偽以感物則致害也。

凡易之情,近而不相得則凶。

注云:近,況比爻也。易之情,剛柔相摩,變動相適者也。近而不相得,必有乖違之患。或有相違而无患者,得其應也;相順而皆凶者,乖於時也。存事以考之,則義可見矣。

或害之,悔且吝。

注云:夫无對於物而後盡全順之道,豈可有欲害之者乎?雖能免濟,必有悔吝也。或,欲害之辭也。

將叛者其辭慚,中心疑者其辭枝。吉人之辭寡,躁人之辭多。誣善之人其辭游,失其守者其辭屈。

孔颖达疏:正義曰:此第九章。自此巳下終篇末,總明易道之美,兼明易道愛惡相攻,情偽相感,吉凶悔吝由此而生,人情不等,制辭各異也。

○「德行恒易以知險」者,謂乾之德行,恒易略,不有艱難,以此之故,能知險之所興。若不有易略,則為險也,故行易以知險也。

○「德行恒簡以知阻」者,言坤之德行,恒為簡靜,不有煩亂,以此之故,知阻之所興也。若不簡則為阻難,故行簡靜,以知阻也。大難曰險,乾以剛健,故知其大難;小難曰阻,坤以柔順,故知其小難。知大難曰險者,案坎卦彖云「天險不可升,地險山川丘陵」,言險不云阻,故知險為大難,險既為大,明阻為小也。

○「能說諸心」者,萬物之心,皆患險阻。今以阻險逆告於人,則萬物之心,无不喜說,故曰「能說諸心」也。

○「能研諸侯之慮」者,研,精也。諸侯既有為於萬物,育養萬物,使令得所,易既能說諸物之心,則能精妙諸侯之慮。謂諸侯以此易之道,思慮諸物,轉益精粹,故云「研諸侯之慮」也。

○「定天下之吉凶」者,言易道備載諸物得失,依之則吉,逆之則凶,是易能定天下之吉凶也。

○「成天下之亹亹」者,亹亹,勉也。天下有所營為,皆勉勉不息。若依此易道,則所為得成,故云「成天下之亹亹」也。

○「是故變化云為」者,易既備含諸事,以是之故,物之或以漸變改,或頓從化易,或口之所云,或身之所為也。

○「吉事有祥」者,若行吉事則有嘉祥之應也。

○「象事知器」者,觀其所象之事,則知作器物之方也。

○「占事知來」者,言卜占之事,則知未來之驗也。言易之為道,有此諸德也。

○「天地設位」者,言聖人乘天地之正,設貴賤之位也。

○「聖人成能」者,聖人因天地所生之性,各成其能,令皆得所也。

○「人謀鬼謀,百姓與能」者,謂聖人欲舉事之時,先與人眾謀圖以定得失,又卜筮於鬼神以考其吉凶,是與鬼為謀也。聖人既先與人謀鬼神謀,不煩思慮與探射,自然能類萬物之情,能通幽深之理,是其能也,則天下百姓,親與能人,樂推為主也。自此已上,論易道之大,聖人法之而行。自此巳下,又明卦爻剛柔變動情偽相感之事也。

○「剛柔雜居,而吉凶可見矣」者,剛柔二爻相雜而居,得理則吉,失理則凶,故吉凶可見也。

○「變動以利言」者,若不變不動,則於物有損有害;今變而動之,使利益於物,是變動以利而言說也。

○「吉凶以情遷」者,遷,謂遷移。凡得吉者,由情遷移於善也。所得凶者,由情遷於惡也。

○「是故愛惡相攻而吉凶生」者,若泯然无心,事无得失,何吉凶之有,由有所貪愛,有所憎惡,兩相攻擊,或愛攻於惡,或惡攻於愛,或兩相攻擊,事有得失,故吉凶生也。

○「遠近相取而悔吝生」者,遠謂兩卦上下相應之類,近謂比爻共聚,迭相資取,取之不以理,故悔吝生也。

○「情偽相感而利害生」者,情,謂實情;偽,謂虛偽。虛實相感,若以實情相感則利生,若以虛偽相感則害生也。

○「凡易之情,近而不相得則凶」者,近,謂兩爻相近而不相得,以各无外應,則致凶咎;若各有應,雖近不相得,不必皆凶也。

○「或害之,悔且吝」者,言若能弘通,不偏對於物,盡竭順道,物豈害之?今既有心於物,情意二三,其外物則或欲害之,則有凶禍。假令自能免濟,猶有悔及吝也。故云「或害之,悔且吝」也。

○「將叛者其辭慚」者,此已下說人情不同,其辭各異。將欲違叛己者,貌雖相親,辭不以實,故其辭慚也。

○「中心疑者其辭枝」者,枝,謂樹枝也。中心於事疑惑,則其心不定,其辭分散若閒枝也。

○「吉人之辭寡」者,以其吉善辭直,故辭寡也。

○「躁人之辭多」者,以其煩躁,故其辭多也。

○「誣善之人其辭游」者,游,謂浮游。誣罔善人,其辭虛漫,故言其辭浮游也。

○「失其守者其辭屈」者,居不值時,失其所守之志,故其辭屈橈不能申也。凡此辭者,皆論《易經》之中有此六種之辭,謂作《易》之人,述此六人之意,各準望其意而制其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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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随笔 147 2023-12-19

水雷屯卦详解财运、事业变动

六爻中,水雷屯卦详解财运的结果是什么?一、水雷屯卦详解财运水雷屯卦占得财运结果为凶,水雷屯卦象征着事业初创阶段需要克服困难、积累经验、注重实际效果、积累资源、寻求合作等关键点。水雷屯卦详解感情二、水雷屯卦详解事业变动六爻水雷屯卦详解以上就是

转载随笔 87 2023-12-19

解读易经(第二十八卦)——大过卦

解读易经(第二十八卦)——大过卦6.4万阅字体:二十八、大过卦大过卦是易经中的第二十八卦,本卦为异卦相叠(巽下兑上)。《易卦》作者将这凶吉绝然相反的占卜之辞同系于一卦,意在反映大过的卦、爻之象预示着多种意义。本卦二、三、四、五,四爻为阳,初

转载随笔 52 2023-12-19

易经“泽山咸卦”之婚姻情感智慧

在易经六十四卦中,泽山咸卦(咸卦),本卦是异卦艮兑相叠,艮卦在下,代表少男,兑卦在上,代表少女。下期讲解易经中雷风恒卦与风火家人卦的感情智慧,敬请等待。

转载随笔 68 2023-12-19

易经第六十卦怎么解

内容导航:易经第六十卦怎么解问婚姻,周易第六十卦水泽节怎么解?周易卦解,每卦上面有四句,最好可以翻译成白话,这样易懂。周易卦解,每卦上面有四句,最好可以翻译成白话,这样易懂。求解易经第60卦易经全文的白话文翻译及64卦的解释求易经64卦原文

转载随笔 136 202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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