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十翼]象上传-[元]胡炳文撰《周易本义通释》

旧版内容| 2023-02-23| 0

[易经十翼]象上傳-(元)胡炳文撰《周易本義通釋•卷三》

周易本義通釋

元胡炳文撰

象上傳

象者,卦之上下兩象及兩象之六爻,周公所繫之辭也。

第1卦-乾卦䷀象傳

天行健,君子以自彊不息。

天,乾卦之象也。凡重卦皆取重義,此獨不然者。天一而已,但言天行,則見其一日一周,而明日又一周。若重複之象,非至健不能也。君子法之,不以人欲害其天德之剛,則自彊而不息矣。

《通》曰:上經四卦,乾曰天行,坤曰地勢,坎曰水洊至,離曰明兩作,先體而後用也。下經四卦,震曰洊雷,艮曰兼山,巽曰隨風,兌曰麗澤,先用而後體也。乾、坤不言重,異於六子也。稱健不稱乾,異於坤也。然乾雖不言重,而言天行,則一日一周,明日又一周,而重之義已見於行之一字。自彊所以為天德之剛,或以人欲害之,則息矣。

潜龍勿用,陽在下也。

陽謂九,下謂濳。

《通》曰:夫子於乾、坤初爻,揭陰陽二字,以明易之大義。乾初曰陽在下,坤初曰陰始凝,扶陽抑陰之意,已見於言辭之表。

見龍在田,德施普也。

《通》曰:小象提出一德字,見九二之所以為大人者,以德言,非以位言也。

終日乾乾,反復道也。

反復重複,踐行之意。

或躍在淵,進无咎也。

可以進而不必進也。

飛龍在天,大人造也。

造猶作也。

《通》曰:二之施,以德言;五之造,兼德與位言。有其德,无其位,不敢作禮樂,即所謂造也。

亢龍有悔,盈不可久也。

《通》曰:乾上九,陽之盈,盈則必消,故不可久。坤上六,陰之虛,虛則必息,故稱龍焉。

用九,天德不可為首也。

言陽剛不可為物先,故六陽皆變而吉。天行以下,先儒謂之大象;潜龍以下,先儒謂之小象。後倣此。

《通》曰:經言无首,傳言不可為首,為人之用九者言也。易存乎用,用易存乎人。

第2卦-坤卦䷁象傳

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

地坤之象,亦一而已,故不言重而言其勢之順,則見其高下相因之无窮,至順極厚而无所不載也。

履霜堅冰,陰始凝也。馴致其道,至堅冰也。

案:魏志作初六履霜,今當從之。馴,順習也。

《通》曰:上六曰其道窮也,由初六順習其道,以至於窮爾。兩其道字,具載始末。經曰:堅冰至,要其終也。傳曰:至堅冰,原其始也。

六二之動,直以方也。不習无不利,地道光也。

《通》曰:六二之動,直以方也。欲知其直方,當於動處觀之。地之生物也,藏於中者,畢達於外,而无所回隱,此可以見其直。其成物也,洪纎高下,飛潛動植,隨物賦形,而各有定分,此可以見其方。若其大,則地之無不持載,固不待言而可見矣。地道之光,自然而然。人之德,能如地道之内直外方,而又盛大,則豈待學習而後利乎?

含章可貞,以時發也。或從王事,知光大也。

《通》曰:小象於三言智,於二言義。仁禮之性健,義智之性順。君子於坤,法其柔順之貞而已。

括囊无咎,慎不害也。黄裳元吉,文在中也。

文在中而見於外也。

龍戰于野,其道窮也。

《通》曰:乾六爻皆取龍為象。坤之取象,曰履霜,曰直方,曰含章,曰括囊,曰黄裳,曰其血玄黄,不一而足,陽純而陰雜也。

用六永貞,以大終也。

初陰後陽,故曰大終。

《通》曰:既提出陰陽二字於乾、坤初爻,至此曰以大終也,於以見陰為小,陽為大,陰陽之大分明矣。

第3卦-屯卦䷂象傳

雲雷,屯。君子以經綸。

坎不言水而言雲者,未通之意。經綸,治絲之事,經引之,綸理之也。屯難之世,君子有為之時也。

雖盤桓,志行正也。以貴下賤,大得民也。

《通》曰:乾坤初爻,提出陰陽二字,此則以陽為貴,陰為賤,陽為君,陰為臣,尊陽之義益嚴矣。

六二之難,乘剛也。十年乃字,反常也。

《通》曰:柔乘剛,非常也。十年乃字,則應乎剛而反常矣。

即鹿无虞,以從禽也。君子舍之,往吝,窮也。

《通》曰:經言不如舍,辨之審也。傳言舍之,去之決也。

求而往,明也。屯其膏,施未光也。泣血漣如,何可長也。

第4卦-蒙卦䷃象傳

山下出泉,蒙。君子以果行育德。

泉,水之始出者,必行而有漸也。

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發蒙之初,法不可不正,懲戒所以正法也。

《通》曰:君師之道,正而已。屯初志行正,蒙初以正法。初之正,猶懼失之於終,况不正於初乎?

子克家,剛柔接也。

指二五之應。

《通》曰:剛柔有上下之分,故屯二之於初,惡其乘;剛柔有往來之情,故蒙二之於五,喜其接也。

勿用取女,行不順也。

順當作慎,盖順、慎古字通用。荀子順墨作慎墨,且行不慎,於經意尤親切,今當從之。

困蒙之吝,獨遠實也。

實叶韻,去聲。

童蒙之吉,順以巽也。利用禦寇,上下順也。

禦寇以剛,上下皆得其道。

《通》曰:上之剛不為寇而止寇,上之順也;下之人隨其所止而止之,下之順也。

第5卦-需卦䷄象傳

雲上於天,需。君子以飲食宴樂。

雲上於天,无所復為,待其陰陽之和而自雨爾。事之當需者,亦不容更有所為,但飲食宴樂,俟其自至而已。一有所為,則非需也。

需于郊,不犯難行也。利用恒,无咎,未失常也。

需于沙,衍在中也。雖小有言,以吉終也。

衍,寛意。以寛居中,不急進也。

《通》曰:下體,乾九二衍在中,即乾九二寛以居之也。初不失常,故不犯難。二以寛居中,故不急進。

需于泥,災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敗也。

外,謂外卦。敬慎不敗,發明占外之占,聖人示人之意切矣。

需于血,順以聽也。

《通》曰:三能敬,則雖迫坎之險而不敗;四能順,則雖陷坎之險而可出。敬與慎,固處險之道也。

酒食貞吉,以中正也。不速之客來,敬之終吉,雖不當位,未失也。

以隂居上,是為當位。言不當位,未詳。

第6卦-讼卦䷅象傳

天與水違行,訟。君子以作事謀始。

天上水下,其行相違,作事謀始,訟端絶矣。

《通》曰:凡事有始有中有終,訟中吉終凶,然能謀於其始,則訟端既絶,中與終不必言矣。

不永所事,訟不可長也。雖小有言,其辨明也。

不克訟,歸逋竄也。自下訟上,患至掇也。

掇,自取也。

食舊德,從上吉也。

從上吉,謂隨人則吉,明自主事則无成功也。

復即命渝,安貞不失也。

訟元吉,以中正也。

中則聽不偏,正則斷合理。

以訟受服,亦不足敬也。

第7卦-师卦䷆象傳

地中有水,師。君子以容民畜衆。

水不外於地,兵不外於民,故能養民,則可以得衆矣。

師出以律,失律凶也。

在師中吉,承天寵也。王三錫命,懷萬邦也。

《通》曰:爻言王命,象言天寵,亦春秋王必稱天之意也。

師或輿尸,大无功也。

左次无咎,未失常也。

知難而退,師之常也。

《通》曰:恐人以退為怯,故明當退而退,亦師之常也。

長子帥師,以中行也。弟子輿尸,使不當也。

《通》曰:一使字,繫民命之生死,國家之安危,或當或否,吉凶天壤,可不戒㦲。

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亂邦也。

聖人之戒深矣。

《通》曰:王三錫命,命於行師之始;大君有命,命於行師之終。懷邦亂邦,丈人小子之所以分,此固聖人之所深慮遠戒也。

第8卦-比卦䷇象傳

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萬國,親諸侯。

地上有水,水比於地,不容有間。建國親侯,亦先王所以比於天下而无間者也。彖意人來比我,此取我往比人。

《通》曰:師之容民畜衆,井田法也,可以使君與民相合而无間。

比之初六,有它吉也。

比之自内,不自失也。

得正則不自失矣。

比之匪人,不亦傷乎!

《通》曰:爻不言其大凶,而夫子於象惻然痛憫之,曰不亦傷乎,即孟子哀㦲之意,令人惕然有深省處。

外比於賢,以從上也。

顯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順,失前禽也。邑人不誡,上使中也。

由上之德,使不偏也。

《通》曰:使字,與師六五同。師之使,不當誰使之,五也。比之使中誰使之,亦五也。

比之无首,无所終也。

以上下之象言之,則為无首;以終始之象言之,則為无終。无首則无終矣。

《通》曰:陰柔在上,其德不足以為首;无以比下,其效不能以有終。

第9卦-小畜䷈象傳

風行天上,小畜。君子以懿文德。

風有氣而无質,能畜而不能久,故為小畜之象。懿文德,言未能厚積而遠施也。

《通》曰:小畜,風行天上,有氣无質,懿文德者以之。大畜,天在山中,氣凝於質,多識前言往行者以之。

復自道,其義吉也。

《通》曰:卦言畜,取止之義。爻言復,取進之義。爻與卦不可一例觀也。盖在下而畜於陰,勢也。其不為所畜而復於上者,理也。況初以陽居陽,雖與四陰為正應,而能自守以正其進,復於上乃當然之理,何咎之有?其義當吉也。

牽復在中,亦不自失也。

亦者,承上爻義。

夫妻反目,不能正室也。

程子曰:說輻反目,三自為也。

《通》曰:非四之能制三,三剛而不中,自制於四耳。

有孚惕出,上合志也。有孚攣如,不獨富也。既雨既處,德積載也。君子征凶,有所疑也。

第10卦-履卦䷉象傳

上天下澤,履。君子以辨上下,定民志。

《程傳》備矣。

素履之往,獨行願也。幽人貞吉,中不自亂也。

眇能視,不足以有明也。跛能履,不足以與行也。咥人之凶,位不當也。武人為于大君,志剛也。

《通》曰:爻以位為志,三志剛,所以觸禍;四志行,所以避禍。

愬愬終吉,志行也。

夬履貞厲,位正當也。

傷於所恃。

《通》曰:或恃其聦明,或恃其勢位,惟其自恃,所以自決。

元吉在上,大有慶也。

若得元吉,則大有福慶也。

《通》曰:吉所以為慶,元所以為大。

第11卦-泰卦䷊象傳

天地交,泰。后以財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

財成以制其過,輔相以補其不及。

《通》曰:乾坤而後,陰陽各三十畫,然後為泰。是泰由於陰陽,无過无不及者也。既泰之後,制其過,補其不及,所以保泰也。

拔茅征吉,志在外也。包荒得尚于中行,以光大也。无往不復,天地際也。

《通》曰:此一際字,天地否泰之會,陰陽消長之交。

翩翩不富,皆失實也。不戒以孚,中心願也。

陰本居下,在上為失實。

《通》曰:以德言,則凡陽為實,陰為不實;以位言,凡陰在上,皆為失實也。

以祉元吉,中以行願也。

城復于隍,其命亂也。

命亂,故復否。告命,所以治之也。

《通》曰:告命以治之,則不付之於不可為也。

第12卦-否卦䷋象傳

天地不交,否。君子以儉德辟難,不可榮以禄。

收斂其德,不形於外,以避小人之難,人不得以禄位榮之。

拔茅貞吉,志在君也。

小人而變為君子,則能以愛君為念,而不計其私矣。

大人否亨,不亂羣也。

言不亂於小人之羣,

《通》曰:二隂在下,小人之羣也。大人不為其羣所亂,雖否而亨矣。

包羞,位不當也。有命无咎,志行也。大人之吉,位正當也。否終則傾,何可長也。

第13卦-同人䷌象傳

天與火,同人。君子以類族辨物。

天在上而火炎上,其性同也。類族辨物,所以審異而致同也。

出門同人,又誰咎也?同人于宗,吝道也。

伏戎于莽,敵剛也。三歲不興,安行也。

言不能行。

乘其墉,義弗克也。其吉,則困而反則也。

乘其墉矣,則非其力之不足也,特以義之弗克而不攻耳。能以義斷,困而反於法則,故吉也。

《通》曰:力不足而不攻者,屈於勢也;力有餘而不攻者,屈於理也。則者,理之不可踰者也。

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師相遇,言相克也。

直謂理直。

《通》曰:六爻惟三、四不言同,傳以二、五之同者為理直,則可以見三、四之爭同者為非理矣。

同人于郊,志未得也。

第14卦-大有䷍象傳

火在天上,大有。君子以遏惡揚善,順天休命。

火在天上,所照者廣,為大有之象。所有既大,无以治之,則釁蘖萌於其間矣。天命有善而无惡,故遏惡揚善,所以順天。反之於身,亦若是而已矣。

《通》曰:休命,諸家多作眷命,《本義》以為性命。盖天命之性,有善而无惡,遏惡揚善,亦不過順天命之本然者而已。用人反身,皆當若是。《本義》之說精矣。

大有初九,无交害也。大車以載,積中不敗也。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害也。

匪其彭无咎,明辨晳也。

晳,明貌。

《通》曰:當大有之時,而不有其大,非明者不能也。明、辨、晳,皆以離言。

厥孚交如,信以發志也。

一人之信,足以發上下之志也。

威如之吉,易而无備也。

太柔則人將易之,而无畏備之心。

大有上吉,自天祐也。

第15卦-谦卦䷎象傳

地中有山,謙。君子以裒多益寡,稱物平施。

以卑蘊高,謙之象也。裒多益寡,所以稱物之宜而平其施。損高增卑,以趣於平,亦謙之意也。

謙謙君子,卑以自牧也。鳴謙貞吉,中心得也。勞謙君子,萬民服也。

无不利,撝謙,不違則也。

言不為過,

《通》曰:以六居四而撝布其謙,似失之過。而象斷之曰不違,則以見四之撝謙,乃天理之當然,非過也。

利用侵伐,征不服也。

鳴謙,志未得也。可用行師,征邑國也。

陰柔无位,才力不足,故其志未得而至於行師,然亦適足以治其私邑而已。

《通》曰:上雖謙極有聞,然陰柔无位,志未得也。視二之中心得者有間矣,至於行師,足以治其私邑而已。視五之征不服者有間矣,无位故也。然而猶不至於悔且凶者,謙故也。

第16卦-豫卦䷏象傳

雷出地奮,豫。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

雷出地奮,和之至也。先王作樂,既象其聲,又取其義。殷,盛也。

《通》曰:《本義》云象其聲者,樂之聲法雷之聲。又取其義者,豫以和為義,雷所以發揚化功,而鼔天地之和;樂所以發揚功德,而召神人之和也。

初六,鳴豫,志窮凶也。

窮謂滿極。

《通》曰:志不可滿,樂不可極。初六位卑才弱,當豫之初,而志已滿極,凶可知矣。

不終日貞吉,以中正也。

《通》曰:九四一陽用事,初應之而鳴豫,三比之而盱豫,不中不正也。五乘之而貞疾,中而不正也。六爻之中,不係應於四者,惟六二中而且正也。

盱豫有悔,位不當也。由豫大有得,志大行也。六五貞疾,乘剛也。恒不死,中未亡也。冥豫在上,何可長也。

第17卦-随卦䷐象傳

澤中有雷,隨。君子以嚮晦入宴息。

雷藏澤中,隨時休息。

官有渝,從正吉也。出門交有功,不失也。係小子,弗兼與也。係丈夫,志舍下也。隨有獲,其義凶也。有孚在道,明功也。孚于嘉吉,位正中也。

拘係之,上窮也。

窮,極也。

《通》曰:窮之義一爾。豫初而曰滿極,惡其人欲沈溺而不能脫也。隨終而曰窮極,喜其人心固結而不可解也。又曰:六爻陰陽各半,陽有所隨,无所係,故初五皆吉,而四何咎?陰性隨而不能无所係,故二係小子,三係丈夫,上拘係之,皆不言吉。然係丈夫猶可也,係小子凶咎,不言可知。

第18卦-蛊卦䷑象傳

山下有風,蠱。君子以振民育德。

山下有風,物壞而有事矣。而事莫大於二者,乃治己治人之道也。

幹父之蠱,意承考也。幹母之蠱,得中道也。幹父之蠱,終无咎也。裕父之蠱,往未得也。幹父用譽,承以德也。不事王侯,志可則也。

《通》曰:初六言意,上九言志,意柔而志剛也。

第19卦-临卦䷒象傳

澤上有地,臨。君子以教思无窮,容保民无疆。

地臨於澤,上臨下也,二者皆臨下之事。教之无窮者兌也,容之无疆者坤也。

《通》曰:不徒曰教而曰教思,其意思如兌澤之深;不徒曰保民而曰容民,其度量如坤土之大。

咸臨貞吉,志行正也。

咸臨,吉,无不利,未順命也。

未詳。

甘臨,位不當也。既憂之,咎不長也。至臨无咎,位當也。大君之宜,行中之謂也。

敦臨之吉,志在内也。

《通》曰:上六非與内之二陽應,而其志在二陽,斯其為厚之至也。

第20卦-观卦䷓象傳

風行地上,觀。先王以省方觀民設教。

省方以觀民,設教以為觀。

初六童觀,小人道也。

闚觀女貞,亦可醜也。

在丈夫則為醜也。

《通》曰:小人而為兒童之觀,固其道也;丈夫而為女子之觀,豈非可醜乎?

觀我生進退,未失道也。觀國之光,尚賓也。

觀我生,觀民也。

此夫子以義言之,明人君觀己所行,不但一身之得失,又當觀民德之善否,以自省察也。

《通》曰:民德之善否,生於我身之得失。故觀民即所以觀我生,乃以義言之,非以象言也。

觀其生,志未平也。

志未平,言雖不得位,未可忘戒懼也。

《通》曰:五與上皆為下四陰所觀,五有位,故當觀民以觀我之所為;上雖无位,亦不敢安然不自省其所為也。

第21卦-噬嗑䷔象傳

雷電,噬嗑,先王以明罰敕法。

雷電當作電雷。

屨校滅趾,不行也。

滅趾,又有不進於惡之象。

《通》曰:下卦為震。滅趾,使其不敢如震之動也,動則進於惡矣。

噬膚滅鼻,乘剛也。遇毒,位不當也。利艱貞吉,未光也。貞厲无咎,得當也。

何校滅耳,聦不明也。

滅耳,盖罪其聽之不聦也。若能審聽而蚤圖之,則无此凶矣。

《通》曰:上卦為離滅耳,言其不能如離之明也。明則能審聽而蚤圖之,无此凶矣。

第22卦-贲卦䷕象傳

山下有火,賁。君子以明庶政,无敢折獄。

山下有火,明不及遠。明庶政事之小者,折獄事之大者。内離明而外艮止,故取象如此。

《通》曰:明庶政之小者,而不敢折其獄之大者,亦以明不及遠故也。明離象,无敢折艮象。

舍車而徒,義弗乘也。

君子之取舍,決於義而已。

《通》曰:初九以徒為義,不以乘為義,即孟子所謂往役義也,往見不義也。

賁其須,與上興也。永貞之吉,終莫之陵也。

六四當位,疑也。匪寇婚媾,終无尤也。

當位疑,謂所當之位可疑也。終无尤,謂若守正而不與,亦无他患也。

六五之吉,有喜也。白賁无咎,上得志也。

第23卦-剥卦䷖象傳

山附於地,剥。上以厚下安宅。

《通》曰:不曰君子而曰上,上指一陽,下指五陰也,陰陽之分明矣。厚下,坤地象。安宅,艮止象。

剥牀以足,以滅下也。

剥牀以辨,未有與也。

言未大盛

《通》曰:《程傳》言陽未有與,《本義》言陰未有與,二陰猶未至於五陰之盛也。

剥之无咎,失上下也。

上下謂四陰。

《通》曰:六三居四陰中,而獨與一陽所失者陰,是其失乃所以為得也。

剥牀以膚,切近災也。以宫人寵,終无尤也。君子得輿,民所載也。小人剥廬,終不可用也。

第24卦-复卦䷗象傳

雷在地中,復。先王以至日閉關,商旅不行,后不省方,

安静以養微陽也。

月令曰:是月齋戒掩身,以待陰陽之所定。

《通》曰:安静以養微陽,大象從事上說。《本義》引月令從身上說,其教人之意深矣。

不遠之復,以脩身也。休復之吉,以下仁也。頻復之厲,義无咎也。

中行獨復,以從道也。

《通》曰:修身以道,修道以仁。小象曰:修身曰仁,曰道。惟初九當之。

敦復无悔,中以自考也。

考,成也。

迷復之凶,反君道也。

《通》曰:剥上九,民所載也。一陽在上,指衆陰之為民。復上六,反君道也。衆陰之極,表一陽之為君。

第25卦-无妄䷘象傳

天下雷行,物與无妄,先王以茂對時育萬物。

天下雷行震動,發生萬物,各正其性命,是物物而與之以无妄也。先王法此以對時育物,因其所性而不為私焉。

《通》曰:夫子釋彖從天命上說,《本義》釋夫子大象從性上說,性即天之命也。天下雷行,物物與之以无妄,物物各具一性,物物各一自然之天。聖人因物之所性以育萬物,聖人一自然之天也。

无妄之往,得志也。

不耕穫,未富也。

富如非富天下之富,言非計其利而為之也。

《通》曰:无妄,天也。計其利而為之,則人而非天矣。

行人得牛,邑人災也。

可貞无咎,固有之也。

有猶守也。

无妄之藥,不可試也。

既已无妄而復藥之,則反為妄而生疾矣。試,謂少嘗之也。

无妄之行,窮之災也。

《通》曰:六爻皆无妄,特初九得位而為震動之主,時之方來,故无妄往吉。上九失位而居乾體之極,時已去矣,故其行雖无妄有眚,无攸利。是故善學易者在識時。初曰吉,二曰利,時也。三曰災,五曰疾,上曰眚,非有妄以致之也,亦時也。初與二皆可往,時當動而動也。四可貞,五勿藥,上行有眚,時當静而静也。

第26卦-大畜䷙象傳

天在山中,大畜。君子以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其德。

天在山中,不必實有是事,但以其象言之耳。

有厲利己,不犯災也。輿說輹,中无尤也。利有攸往,上合志也。六四元吉,有喜也。六五之吉,有慶也。何天之衢,道大行也。

第27卦-颐卦䷚象傳

山下有雷,頤。君以慎言語,節飲食。

二者養德養身之切務。

觀我朶頤,亦不足貴也。

六二征凶,行失類也。

初、上皆非其類也,

《通》曰:初、上。二陽皆非其應,故曰失類。

十年勿用,道大悖也。顛頤之吉,上施光也。居貞之吉,順以從上也。由頤厲吉,大有慶也。

第28卦-大过䷛象傳

澤滅木,大過。君子以獨立不懼,遯世无悶。

澤滅於木,大過之象也。不懼无悶,大過之行也。

藉用白茅,柔在下也。老夫女妻,過以相與也。棟橈之凶,不可以有輔也。棟隆之吉,不橈乎下也。枯楊生華,何可久也。老婦士夫,亦可醜也。過涉之凶,不可咎也。

第29卦-坎卦䷜象傳

水洊至,習坎。君子以常德行,習教事。

治己治人,皆必重習,然後熟而安之。

習坎入坎,失道凶也。求小得,未出中也。來之坎坎,終无功也。

樽酒簋貳,剛柔際也。

晁氏云:陸氏釋文本无貳字,今從之。

坎不盈,中未大也。

有中德而未大,

《通》曰:大。有六五以柔居五,則曰大中;坎九五以剛居中,乃曰中未大者。大有之時,柔能統剛;重坎之時,剛猶陷於柔也。

上六,失道,凶三歲也。

《通》曰:初六以柔居險之初,曰失道;上六以柔居險之極,无復出險,亦失道。坤初、上皆曰其道,坎初、上皆曰失道,首尾相應。

第30卦-离卦䷝象傳

明兩作,離。大人以繼明照于四方。

作,起也。

《通》曰:《程傳》明兩句絶。《本義》以水洊至例之,故訓作為起。

履錯之敬,以辟咎也。

黄離元吉,得中道也。

《通》曰:坎五之中,中而未大;離二之中,聖人特以得中道許之。

日昃之離,何可久也?

突如其來如,无所容也。

无所容,言焚死棄也。

六五之吉,離王公也。王用出征,以正邦也。

周易本義通釋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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