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二,凡五篇

| 易理书籍| 2023-12-30 16:59:06| 0

論二,凡五篇。

一、因明失得。

易生于一,立于两,故一出而兩見,兩見而一藏也。曁夫變兩之極,化而及神,則混泥為同,向之兩者亦遂不見,而一自復矣。此合易之始終,而䆒言其剥復者然也。【詳見總論】。若夫易之名書也,專以變易言之,則凡象若數,雖其屡遷屡變,而皆不出乎兩相更迭也。非兩則无變,舍變則无易也。其曰一隂一陽之謂道者,是兩之可以出變者也。又曰一闔一闢之謂變,是兩之終能成變者也。用此求之,凡其相錯、相雜、相得、相易、相薄、相摩、相盪、相推、相感、相攻、相取、相逮、相悖者,莫非以兩為體,而形見乎相交之地也。人而知夫兩之所當而措焉,則可以常吉而不凶也。苟惟不能參觀而倚于一偏,則其敝必至于知得而不知喪,知進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也。故夫子之言易曰:因貳以濟民行,以明失得之報。貳即兩也,貳之可以濟民也,即參彼我而裁可否之謂也。其為失得之報,則用兩之當否有以取之也,故聖人于此焉而務白也。

二、事物悉載二。

極。天下之大,萬物之衆,事為之夥,而其形體情實,无有不相配對者也。寒暑日月,雷風晝夜,山澤水火,君臣父子,夫婦牝牡,道器剛柔,仁義治亂,進退生死,得失吉凶,榮辱有萬不同,而无有孑然獨立者也。夫其每出必兩者,何也?陰陰其實為之也。陰陽之出,出也,太極則其總也。及其既出也,則天地其初也。事事物物,无有外乎天地而自生自立者矣,而天地又從太極而受陰陽焉。故事物之无不有两者,其源實出于陰陽也。于是䆒其極而言之,天之陰陽,卽地之柔剛,人之仁義,而卦爻之乾坤也。四易其地,四變其名,而皆不離乎兩也。故兩之播也,可可勝原,而两之所從為两,則一陰一陽正其總也。六十二卦无一卦焉而不載乾坤,則何事何物而非兩出也。故說两明而易之本易著矣,措两明而有得无失矣。宜乎聖人之濟物者,務明乎此也。

三、易總數悉為二,為致變之地。

易之數固无不用四矣,然䆒循其本,則直倍两耳。天雖有一有三,而同于為陽也;地雖有二有四,而同于為陰也;四時之四,亦終總于寒暑也。是四者,皆其即两而倍焉者也。易卦用八,八其八而六十四焉,則又從倍四而加廣焉耳,其祖无不自两也。不獨此也,卦一之象三,純卦之畫三,則二既成三矣,而聖人又遂兼三才而兩之,乃從六爻之六以求成其為昜,則雖用三之後,猶復以兩為宿也。【與後論三,通】。故聖人作易也,措两之理,既具列諸附卦之辭,而其明两之機,尤著乎立卦之序也。凡今六十二卦,其先後相綴,无非取諸奇耦相同者,是其則也。今譜列左方。

四、六十二卦奇耦多少凡四譜,【卦上標數即是卦之本序】。

連四卦數同,凡二十八卦。

三。屯四蒙,【竝二奇四耦,下放此】,

五。需六訟,【二耦四奇】,

七。師八比,【五耦一奇】,

九。小畜十 IMG_256 ,【五奇一耦】,

十三。同人

十四,大有,【一耦五奇】,

十五。謙十六豫,【一奇五耦】,

三十三。遯。

三十四大壯,【二耦四奇】,

三十五。晉

三十六明夷,【四耦二奇】,

三十七。家人

三十八暌,【二耦四奇】,

三十九。蹇

四十解,【二奇四耦】,

四十九。革

五十鼎,【四奇二耦】,

五十一、震

五十二、艮【四奇二耦】。

五十三、漸五十四、歸妹

五十五、豐

五十六、旅【竝三奇三耦】。

連两卦數同。

十一泰

十二否

十七隨

十八蠱

二十一噬嗑

二十二賁

三十一咸

三十二恒

四十一損

四十二益

四十七困

四十八井

五十九渙

六十節

六十三旣濟

六十四未濟

【已上十六卦,竝三奇三耦】。

連两卦數同,凡十二卦。

十九。臨

二十。觀【四耦二奇】,

二十三。剥

二十四。復【五耦一奇】,

二十五。无妄

二十六。大畜【四奇二耦】,

四十三。夬

四十四。姤【五奇一耦】,

四十五。萃

四十六。升【四耦二奇】,

五十七巽,

五十八兑,【四奇二耦】。

前一卦與後一卦數同,凡六卦。

二十七。頤【四耦二奇】,

二十八。大過【四奇二耦】,

二十九。坎【四耦二奇】,

三十。離【四奇二耦】,

六十一。中孚【四奇二耦】,

六十二。小過【四耦二奇】,

五、卦序

卦自有理,而二十四卦悉以奇耦數同者次比爲序,是其理著乎數,而聖人欲從致變之地,主其同以䆒其變也。于是數同而類别者,其多至于四卦,而其无類可比,獨為一卦者,猶隔卦相匹也。是六十四者,无一卦焉,而不與他卦奇耦相配者也。以是知聖人之因貮而明失得者,其于因數致察,如此其審也。序卦之自乾、坤而極未濟也,率皆相受相入,而於其未特為之言曰:未濟,易之終也。夫其指未指為易終,則是六十四序者,作易之初,既已定著之矣,非夫以意推說也。盖致變之地,必属屬乎此,而三乃有措也。【三生于二,見論二】。

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

天地圖書之外,别有一二三者焉,非復五行之一二三矣。是謂聖人設為之數也,此之謂二也。一陰一陽,是其總也,尚其有節可求也。至于一之立總而生二也,三之合二而出也也,則皆虚,虚而難䆒。故太極之一,予既不憚辭費矣。而三之為三,凡易之合两起變者,莫不属焉,可謂要且該矣。而予之論數,未暇亟言者,慮其名稱相汨,反以紊經也。然則孰為三?曰: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其語雖始老氏,而理本易出也。一之為太極也,子固數言,不待申復矣。自二及三,夫子固嘗極言其總,而曰:天地絪緼,萬物化淳也。男女搆精,萬物化生也。夫其天也,地也,是為两矣。两之合也,别有絪緼者出焉。既不可分以属,其亦不可别而為地,又不可斥諸數外,則安得不参乎二而成其三也?凡易之從二出三者者,其象皆總乎此也。故夫子隨舉男女以配對天地,而期夫人之總乎此也。故夫子隨舉男女以配對天地,而期夫人之類求也。然則男女之搆精,即天地之絪緼者矣。絪緼者,與天地而三,而其化既可醇矣。則夫搆精者,合男女而三,其亦可由此以生也。凡天下事事物物,物從交而變,從變而凝者,莫不出乎此之三者。而凡三之類,悉可放此以推矣。

二、天地男女兑艮

男女云者,以人言也。人雖可名以物,而物理不同乎人也。今于男女搆精之下,槩萬物化生言之,猶曰男女搆精者,其理即萬物所從化生者也。是蓋舉隅以告,而期夫人之類推也。若要其所宿,則天地男女也者,實指乾坤六子以為之原也。故作爻辭者,從損之兌下艮上,按象而為之言曰: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甚言隂陽相二,而乃有一可變也。【詳見後論】。且夫男女也者,隂陽之賦乎人者也。以類觀類,則凡分 于隂陽,而兩相配對者,莫非男女相二之理也。二在而三自形,其于禽獸蟲魚,凡有血氣者,則皆以牝牡相二也,而搆精者自參其間也。其在日月雨露霜雪山川水火草木,凡因氣凝聚者,則以隂陽為二,而二之交亦即為三也。及其著而為理,麗而為事,則夫剛柔奇耦,利害當否,凡其彼此參互之際,无不因三以致其成也。故論二明而三始可推也。牝牡而搆精,即隂陽之騰降者,是其理矣。人事之有利害也,利害之相感發也,則亦天地絪緼之理也。絪緼之在天地,蓋其二氣方交而欲變者也。自此益進而至于凝結,則形質具而為物矣,迹狀著而為事矣。極天下之大,而凡事凡物莫不因交以出變,故亦皆因三以成體也。此其三能生萬物之則也。且夫三之距萬數之相絶,不勝其遠也矣。而老氏之言道也,一之生二也,二之生三也,尚其可以序求也。三之所生不至聨比為四,而遂隔越為萬,豈一其三者遂能生此之萬也哉?凡萬莫非三出焉耳。攷之于易,則凡有形質者,莫不資生于三,其理甚著也。予故謂此理之為易理,而非老氏臆剏也。

三、三人損一,一人得友。

大傳既發絪緼搆精之理,乃始正引爻辭而為之明,曰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言致一也。此言凡從隂陽而得實體者,无適而非二也。實有之象,莫著乎人矣。三則損一,是損三而就其為二也。一則得友,是益一而成其二也。損益之間,率以及二為底止,夫是之謂致一也。盡易一書,莫非主兩起變,即皆以二而底底止者也。【詳見明貳】,于是天地男女皆二也。二具而三自形,則從二得變者是也。故老氏表發其理,而立為二能生三之論,以補三聖人之所未言也。若夫易之從二言三,而三能成物,則不勝其多矣,而皆有可案案故而求也。方其言總,則曰一隂一陽之謂道,繼之者善也。一隂一陽而道自隨之,是其善也。人之所為,又能繼道而時當,則為善矣。是善之資生乎三者然也。及言卦本,則又曰乾坤其易之緼耶,乾坤成列而易立乎其中矣。是又用乾坤易相參而三也,易立而六物可紀矣。及其參會同殊,一百之理,又嘗從日月、寒暑、屈信而明立分際也。其言曰:日往則月來,月往則日來,日月相推而明生焉。暑往則寒來,寒往則暑來,寒暑相推而歲成焉。往者屈也,來者信也,屈信相感而利生焉。夫日月、寒暑、往來、屈信,其非乎?兩體對出之中,有相推相感者焉,如絪緼之非天非地,而實别為一理也,則安得而不三也?己又從其相推相感者,而致諸可以成物之地,則歲也、明也、利也,悉皆隨之以生也。是物雖有萬不同,而无不禀生于三也。十三卦之叙物物也,凡棟宇、弧午、杵臼、舟楫、衣裳、書契之類,无有一物而能自出一用者,故夫子謂備物致用,立成器以為天下利也。然則器之成也,雖其形而甚下,猶須備二致三,而因三成質也,况其形焉,而上與之立總者乎?

四、隂陽之合為三

易象既成而為書也,隂陽之交有互體相人者焉。凡曰相錯、相雜、相得、相易、相盪、相推、相摩、相資、相感、相攻、相逮、相悖,是皆合二以成其互者也。二其分也,互其合也,分之外有互焉,則不得不三也。原其始,則皆隂陽而交焉者也。故者氏于三己生物之後,又嘗即其所形而明其所始矣。曰:萬物負隂而抱陽,冲氣以為和。夫且負且抱,是二之相交者也。負抱之中有和焉,則萬物之所從為物者也。【詳見予所著易老通言】,莊子又推本此理所出而明言之。曰:至陽赫赫,至隂肅肅,肅肅發乎天,赫赫出乎地,兩者交通成和而物生焉。是亦指夫肅肅赫赫之交者以為兩,而兩之通以成和者為三也。兩以三出而物生矣,是又即三之未及生物,而老氏之語本末末相感者也。

五、實三,設三

夫子于乾坤出易之地,其言三尤為詳審也。曰:乾坤毁則无以見易,言无二則三不可見也。【乾坤易合而成三,已見前論】。

又曰:易不可見,則乾坤合機乎息矣。是又言三不可見,則二遂覺于无用也。夫乾坤,天地也,天地安得而有毁也?曰:隂无陽助,陽无隂佐,或者偏用隂陽,而失其交通成和之理,如乾亢坤戰,亦皆未免偏倚于一也。則下乎乾坤者,其為毁特易也。是隂陽兩對之間,而輒毁其一,則遂无地可以出變,三无從而生也。三既无託以自形,則二之可以出變者,亦遂窒塞不行矣。故二毁而三遂息也。夫子之言三也,蓋如此其該且悉矣。然謂行行必損其一,而三人必及于疑,則又不足常恃,此其故何也?曰:是有妙理焉,有實三,有虚三。實三也者,其象其體,可以枚數及三者也。積三畫以成初卦,兼兩三以成重卦,掛一象三之為三,才六其三,揲而為十有八變,皆其實有此三者也。為夫體質己具,故云六物。既曰物矣,則其功用所及,不能越出形範之外也。今由六物而推其象,則凡為人、為器、為事、為異類,盡其所得定體,而以數數之,可以及三者,是皆不能自運,而有待乎運之者也。世之知道者,至此而能與之揣切增損,然後功用始白。于是畫既三而又重以三焉,人既三而必損其一焉,人己一而期得友焉,皆其曲從隂陽至理,與之調適其偏,而求以追明乎出變之祖者也。

六、實三,設三

虚三也者,本无數也,以化醇化生之,則次第求之,其序則當在三,而此三實无形質也。于是循號物之數,率十以言,則夫自三以降,歷四十以及九十,自當次數,而老氏道序殊不其然。蓋三外徑以生萬,則此三也,固固无在三之質,而實能㩜擅生萬之用,故得目之以為虚三也。然則既曰三矣,則有數可識矣,而尚得謂之虚乎?曰:不獨三也,自造化未為萬已上,一也,二也,也三也,皆借數也。故雖天地男女、寒暑日月、往來屈信,凡其數實在二者,夫子亦不嘗正以二名也。其所謂二,則凡有隂有陽,不至偏乏,則雖數過乎二,亦為一。易因貳濟民之本也,于是復之五耦一奇,得為有陽之卦,而坤之純耦積爻至六,乃遂嫌于无陽,即其理之甚明而可例者也。此其為二,豈可循實數以求也?于是即虛二而推虚三,則三之有其次而无其質者,其三益妙也。率此而上之太極,據生兩之表而不肯名一者,其象數益虛矣。嗚呼,微哉!

七、三損一,一得友,象在損。

三而損一,一而得友,此損一爻爻之辭耳。而夫子引之以該一易者,何也?一二三變化之原,效乎變卦重卦者,象適聚此,故夫子即之以立槩也。損之得為重卦也,合艮兑以成體者也。類而推之,此六十四卦皆與損同,故其友而友得者,可以通諸一易也。卦初無艮,因乾之三交乎坤也,而遂以一奇二耦為艮也。初亦无兑,因坤之三交乎乾,而又以一耦二奇為兑也。是兩卦初變以為六子,而凡卦變莫不皆然者也。故其三而損一者,亦可通諸一易也。于是從卦以求一人得友之象,則夫損之積爻而至于六三也,兑三畫之奇耦,其用已竟矣。自此而上六四以及上九,則自屬艮而不屬兑也。卦法自下而上為往兑之,以其六三而聯屬乎艮之六四也。其一卦上行而别與一卦相得者也,故其為象,正如一人行而得友也。于是又從變卦以求三行一損之象,則夫坤之初卦也者,其三畫本皆耦也,及夫出而為艮,則三耦變一以為奇矣。乾之初卦,其三畫本皆奇也,及其出而為兑,則變一以為耦矣。是皆三畫之出而變損其一者也,故其象為三行而一損也。夫此四象者,雖形于損之六物,而八卦之自始及終,悉包乎六物之内,故爻辭之與大傳得從一友之語,以該明一易也。

八、二之取象,以陰陽配對,不專用數之多少。

易之謂二,本无定數,而凡能兩異相兼,乃得為二也。其在造化,則以兼有隂陽為二,而隂陽之或多或少不間也。及其入畫,則以兼有奇耦為二,而奇耦之或多或少亦不拘也。及其畫而成卦,則此卦彼卦又復為二,亦不以奇耦多少為間也。是故乾坤初卦各以三畫為父母,是嘗以三畫共象一人矣。及其分 而生六子,則三畫各為三子,則又以一畫而象一人也。若其既已重卦,則重乾六爻,乃遂共象一君,重坤六爻,亦遂共象一臣。是爻畫之日,一及三,自三及六,凡其一也、三也、六也,皆可取以象一人,元无定也。夫子之論,象曰:聖人擬諸其形容,而象其物宜,是故謂之象。則凡易之為象,取其可以擬似而已耳,非其體質實然也。則夫象類之或少或多,何可膠泥也?所可知者,必其兩相匹對,乃能彼此交濟,以開物成務焉耳。故聖人槩論易理,而曰因貳以濟民行者,本隂陽以言二,而達諸人事,以見凡三悉生乎二也。未及乎二則偏而不該,苟過乎二則贅而為礙,故乾坤之三必損一者,純奇須耦,而純耦須奇,乃能生生不窮也。是蓋以奇耦對出為二,而不以三畫為拘也。兑必合艮,是少女少男相會成二,而夫二奇一耦與夫一奇二耦者,皆不枚數而折配也。雖夫子至此,亦不肯發機竭告,而槩以致一為言,使人思夫三則損之以及二,而一又益之以及二者,其所歸宿率以一人行,三則疑也,是亦一理也。一人也者,乾之一奇,坤之一耦,皆其象也。乾以一奇入隂,坤以一耦入陽,皆得為行,不必更拘三奇三耦之當為三人也。且即其三奇三耦以求疑,則其疑可言矣。位置已定,无所交感,爻晝率若凝立不動,則无圻于决矣,夫安得而非疑也?其在重卦,則夫艮兑仌畫既嘗兼三而重六,其體已足,若使艮兑之外更有一卦,如震離之徒儳立其側,則此言山澤兩象既已對出,則損之卦地已自元可容受,又安得而不名為疑也?故小象之疑,即大傳一致之反也。

易原卷

<經部,易類,易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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