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上经】第13卦-同人䷌天火同人(离下乾上)-[北宋]司马光撰《温公易说•卷二》

| 易经注解| 2022-12-26 16:03:5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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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上经】第13卦-同人䷌天火同人(离下乾上)-(宋)司馬光撰《溫公易說•卷二

䷌【离下乾上】

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貞。

彖曰:同人,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曰同人。同人曰: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乾行也。文明以健,中正而應,君子正也。惟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

同人者何?同于人之謂也。君子樂與人同,小人樂與人異。與人同者,人亦同之。與人異者,人亦異之。同則相愛,異則相惡。愛則相利,惡則相害。相利則交安,相害則交危。利害安危之端,在于同人,不可不察也。何謂君子樂與人同?請借魯事以言之。夫季、孟異室,而皆出于桓。魯、衛異國,而皆出于姬。姬、姜異姓,而皆為中國。夷、夏異俗,而皆列于會。此君子之樂與人同也。是以近者悦,遠者來。同人之利,豈不大哉!何謂小人樂與人異?小人曰:季、孟異室也,吾何與哉?又曰:彼此異民也,吾何與哉?又曰:爾汝異身也,吾何與哉?此樂與人異也。是以民有灾而君弗恤,父有疾而子弗憂,兄有禍而弟弗救也。異之為害,豈不大哉!詩曰:自西自東,自南自北,無思不服。同之至也。又曰:翕翕訿訿,亦孔之哀。又曰:第13卦-同人䷌天火同人-[宋]司马光撰《温公易说》,背憎職競。由人異之至也。然則同而已矣。其曰同人者何?同之道極于人也,草木禽獸不可同也。

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貞。何也?曰:野則言其遠也。君子同其遠,小人同其近。遠,故無不同也;近,故迭相攻也。迭相攻,非同人之道也。然則聖人其有私乎?曰:有。聖人之私大,衆人之私小。聖人者,以天下為私者也。藝穀樹蔬而食之,犕牛乘馬而畜使之,皆所以役物而養人也,所私不亦大乎!夫惟聖人為能愛其身,愛其身故愛其親,愛其親故愛其國,愛其國故愛其道。道者,所以保天下而兼利之也。未有危人之親而人不危其親者也,害人之身而人不害其身者也。天下交害之而身不亡者,未之有也。然則危人適所以自危,害人適所以自害也,烏在其能私哉!夫君子小人,其為愛身一也。君子之愛身也遠,小人之愛身也近。遠故大,近故小。小者非他也,智不及也。是故識其大者為大人,識其小者為小人。非其志之異也,識之蔽也。君子同于正,故其同大;小人同于邪,故其同小。邪正者,小大之分也。何謂君子能通天下之志?天下之志,莫不欲利而惡害,欲安而惡危,欲治而惡亂。君子能安之、利之、治之,使天下猶一人也。此之謂能通天下之志。

象曰:天與火,同人;君子以類族辨物。

初九,同人于門,无咎。

象曰:出門同人,又誰咎也?

初者,動之始也。夫向于左者必背于右,附于前者必離于後,故同者必有所異也。初九,出門同人,无咎,言未有係也。

六二,同人于宗,吝。

象曰:同人于宗,吝道也。

宗,類也。類之中又有類焉。同其類者,所同狹也,故吝。

九三,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三歲不興。

象曰:伏戎于莽,敵剛也;三歲不興,安行也。

九四,乘其墉,弗克攻,吉。

象曰:乘其墉,義弗克也;其吉,則困而反則也。

九三,伏戎于莽。九四,乘其墉,弗克攻,吉。何也?三、四者,上下之際,同異之分也,故迭爭而交不勝也。伏戎于莽者,下襲上;乘其墉者,上陵下。上可變,下不可變,逆順之勢也。

九五,同人先號咷而後笑,大師克相遇。

象曰: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師相遇,言相克也。

九五,君也,以中正而施同人者也。夫君子好同,小人好異,德之未充,信之未孚,近者不服,遠者不懷,故號咷也。中則不阿,正則不私,不阿不私,天下歸之,始于憂勤,終于逸樂,故後笑也。同者之與多,異者之與寡,寡不足以勝衆,故聖人在上,天下大同者,化于衆也。子曰:君子之道,或出或處,或默或語,言迹之異也。二人同心,其利斷金,言道之同也。二人,言其寡也。金,物之難斷者也。二人同心,猶可以斷,況于衆乎?同心之言,其臭如蘭,蘭,芬物也,言猶如是,況其道乎?美之至也。

上九,同人于郊,无悔。

象曰:同人于郊,志未得也。

郊者,外也。不同于人,而亦不異于人,是以无悔而志未得也。按序卦之義,否者,物不相交之卦也。不相交則異,異則爭,爭則窮,故受之以同人。同人者,所以通之也。物通則大有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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