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上经】第7卦-师卦䷆地水师卦(坎下坤上)-[宋]朱震撰《汉上易传•卷一》

[宋]朱震| 易经注解| 2022-12-01 23:51:22| 0

第07卦-师卦䷆地水师卦(坎下坤上)

師,貞,丈人吉,无咎。

彖曰:師,眾也。貞,正也。能以眾正,可以王矣。剛中而應,行險而順,以此毒天下,而民從之,吉又何咎矣。

坤,衆也,五陰而一陽為之主,利於用衆。二有震體,震,動也,聚眾而動之,亦用衆也。周官自五人為伍,積之至於二千五百人為師,亦衆也。故曰師,衆也。用師之道,以正為本,九二動之五,正也,苟動不以正,出於忿鷙驕矜,雖迫之以威,非得其心也。惟一本於正,使衆人皆得其正,天下之民將歸往之,王者之道也。師自復來,初之二者也。一變師,二變謙,三變豫,四變比,至比而得尊位,可以王矣。要終而言也,故曰貞正也。能以衆正,可以王矣。丈人者,尊嚴可信,長者之稱。身在險中,服其勤勞,則衆應之,能以衆正者也。震為長之象,言九二也,武王之於尚父,宣王之於方叔是已。子夏傳本作「大人」。將帥之道,不剛則慢而不肅,剛而不中,則暴而无親。剛中矣,而上无柔中之主以應之,則睽孤,內顧動輒見疑,己且不暇恤,其能成功乎?古者人君之用將,既得其人,跪而推轂付之斧鉞,進止賞罰皆决於外,不從中制,是以出則有功。語天下之至險者,无若師也。師動以義,而民從之,雖至險而行之以順也。坎自初之二,進而上行,行險而順也。凡藥石攻疾,謂之毒,師之所興,傷財害物,施之天下至慘也。聖人不得已而用之,以去民之害,猶用毒藥以攻疾,雖曰毒之,其實生之,以此毒天下而民安有不從者哉?兼是五者,唯九二乎?是以吉而无喪敗,合於義而无咎也。坎為險,又為毒者,險難之所伏也。醫師毒藥以攻疾,所以濟險難也,故又為藥。故曰剛中而應,行險而順,以此毒天下而民從之,吉,又何咎矣?在卦氣為立夏,四月。故太玄準之以衆。

象曰:地中有水,師,君子以容民畜眾。

物之在天地間至多者无若水也,地中能有之,師之象也。故土雖緻密而含通,流泉河海之大,不能出其涯涘。君子寬以容民,又有度量,上下維持以畜衆。繫辭曰:陽一君而二民,陰二君而一民,民謂陰爻也,有陽爻則陰爻為民,所謂容民者,言內卦也。坤為衆,所謂畜衆者,言外卦也。或曰:隱至險於大順,伏師旅於民衆,井田之法也。

初六

初六:師出以律,否臧,凶。

象曰:師出以律,失律凶也。

坎坤為律,律謂之法者,度量衡之法,起於黃鍾之九寸。黃鍾,坎位也。《爾雅》曰:「坎,律,銓也。」《兵法》:「地生度,度生量,量生數,數生稱,稱生勝。」師出以律,則教道素明,兵卒有制,勝敵之道也。初六不正,動則坤,坎毀,師失律之象也。否臧,失律也。否讀為可否之否。劉遵曰:否字,古之不字也。失律者,為不善,否臧則不善。杜預亦曰:否,不也。故辭曰「否臧」,象曰「失律」,失律則凶矣。或曰:師出无名,而以律,可謂臧乎?曰:司馬掌九伐之灋,不正而動,是亦失律,安得不凶?執事順成為臧,逆為否,衆散為弱,川壅為澤,有律以如已也,故曰否臧,其律竭也。盈而以竭,大且不整,所以凶也。曰師之臨者,初六動而成兌也。坤為衆,坎為律、為川,坤毀則衆散,坎毀則川壅而律竭。

九二

九二:在師中,吉,无咎,王三錫命。

象曰:在師中吉,承天寵也;王三錫命,懷萬邦也。

卦五陰聽於一陽,在下而專制其事者也。人臣惟在師可以專制,然專制疑於擅權,不專制无成功之理,得中道乃吉而於義无咎。九二剛居柔,威和並用,得中者也,故能承天寵。天寵者,龍光也。乾在上為天,五坎為光,二震為龍。二之專制,以五寵之,譬之地道,含萬物而化光,非天地之施乎?惟在師得中,乃能承天寵,不然怙寵而驕,必有凶咎。莫敖自用,得臣剛而無禮,安能承天寵哉?坤在上為邦,四諸侯,三公,五乾為王,九自四歷三爻,二有伏巽為命,王三錫命,懷萬邦也。古者諸侯入為天子之卿,天子之卿為六軍之將,王錫命之。至於三,極數也,然亦不過乎中,萬邦所以懷歟。過則濫賞,有功者不悅,非所以懷來之。九自五之二,懷來也。

六三

六三,師或輿尸,凶。

象曰:師或輿尸,大无功也。

九二以剛中之才行師,上下當順以聽,坎耳,坤順也。六三在下卦之上,又動而主之,則尸其事者衆也,故曰師或輿尸。坤為輿,輿又訓衆。三動得位,尸之也。坎變兌,毀其師也。故大者无功而凶,荀卿論兵曰:權出一者彊,權出二者弱。易傳曰:軍旅之任不專一,覆敗必矣。

六四

六四:師左次,无咎。

象曰:左次无咎,未失常也。

六四之動,震為左,日在地下,暮夜之時,師宿為次。坎阻水也,險難在下,救者當倍道赴之,動而左次,阻水以自固,豈用師之常哉?宜有咎。然六四柔能自正,而下无應,知其不可行,量敵慮勝,臨事而懼,未失坤之常也,於義為无咎。春秋書齊師宋師次于聶北救邢,按兵待事,卒能救邢,何咎於次哉?易傅曰:度不能進而完師以退,愈於覆敗遠矣。可進而退,乃為咎也。易發此義以示後世,其仁深矣。

六五

六五,田有禽,利執言,无咎。長子帥師,弟子輿尸,貞凶。

象曰:長子帥師,以中行也;弟子輿尸,使不當也。

五應二,二為田,震為稼,坎為豕。田豕害稼,四時之田皆為去害。二往之五,成艮手,為執,伏兌為言,執言者,奉辭罰罪也。六五柔中以任將帥,二執言而行,去民之害,不得已而用師。譬如田獵,田既有禽,然後取之,田有禽,則非无名興師。執言則我有辭,於義无咎矣。故曰「田有禽,利執言,无咎。」然六五柔於用人,不可不戒。九二震為長子,帥衆而衆從之者,以剛居柔,威克厥愛,以中道行師也。若五動成艮,於震為弟,於乾為子,之三則坎毀,既使二主師,又使三主之,輿尸也。所任不一,雖正亦凶。九五正也,艮手有上使之意,上使不當也。輿尸之凶,聖人再言之者,任將不可不重也。易傳曰:自古任將不專而致覆敗者,如晉荀林父邲之戰,唐郭子儀相州之敗是也。

上六

上六:大君有命,開國承家,小人勿用。

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亂邦也。

上六動,乾在五上,五君位,大君也。大君者,號令之所自出也。故履之上九,臨之六五,皆曰大君。上之三成巽,巽為命,大君有命也。有命以正,有功也。有大功者,開國使建國,有小功者,承家使受邑也。四,諸侯位,震為長子,主宗廟社稷,開國者也。二,大夫,為家,初陰在下承之,承家者也。巽三在二四之中,有開國承家之象。上師之成,宗廟之位,古者賞人必於祖廟,示不敢專。故上六併言之,六三不正為小人,三之上,小人用於上,成坤,必亂邦也。行師之時,貪愚皆在,所使未必皆君子,及其成功而行賞,則君子當使之開國承家,小人厚之以金帛,優之以祿位,不害其為賞功也。蓋胙之土,萬世之利,尊有德,所以示訓。若小人无厭,有民人社稷,其害必至於亂邦。《周頌》「賚大封于廟」,言錫予善人也。光武中興,臧宮馬武之徒,奉朝請而已,得此道也。然寇鄧諸賢无尺寸之土,亦過矣。易傳曰:小人易致驕盈,况挾功乎?漢之英彭,所以亡也。或問:坤為土,為國邑,古亦有言之者乎?曰:周太史為陳侯之子筮之,遇觀之否,觀六四,諸侯之位也,坤為土,變而為乾,乾父坤母,繼父母之國者也。故曰其代陳有國乎。內卦坤為土,風行地上,不處者也。故曰:風行而著於土,其在異國乎?此皆以坤土為國也。畢萬將仕於晉,遇屯之比,初九變也,辛廖占之曰:震為土,車從馬,公侯之卦。又曰:公侯之子孫,必復其始,二大夫位也。言大夫復為諸侯,以坤土動於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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