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下经】第59卦-涣卦䷺风水涣卦(坎下巽上)-[明]熊过撰《周易象旨决录•卷四》

【周易下经】第59卦-涣卦䷺风水涣卦(坎下巽上)-[明]熊过撰《周易象旨决录•卷四》

典籍作者:[明]熊过

著作年代: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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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第59卦-涣卦䷺风水涣卦(坎下巽上)

【周易下经】第59卦-涣卦䷺风水涣卦(坎下巽上)-[明]熊過撰《周易象旨決錄•卷四》

【原文】渙,亨。王假有廟,利涉大川,利貞。

【原文】彖曰:渙亨,剛來而不窮,柔得位乎外而上同。王假有廟,王乃在中也。利涉大川,乘木有功也。

坎,剛卦也。巽,柔卦也。陽剛本居上,今在下體,故言來,内辭也。窮,極也。陽來在下之中,不至窮極也。柔得位乎外,謂巽居上體,當用事之地。上同者,四成巽之主,又與五同德也。始朱先生謂卦變自漸來也,已復云:不見三來居二之為安,二之三為得位也。于是蔡氏本盧氏、虞氏之說云:柔得位乎外而上同四也。俞氏曰:朱義專取兩爻相比相易,故失正義。賁、渙其最著者,要當隨地而觀爾。彼損、益皆卦變,固不可用比易之例,遂止曰卦體,疑皆未然。余氏說固亦非也哉。乘木上,據郭、京脱利貞二字。

【原文】象曰:風行水上,渙,先王以享于帝,立廟。

【原文】初六:用拯馬壯,吉。

【原文】象曰:初六之吉,順也。

拯,子夏作抍,字林云:舉也。唐陽於陵傳:抍贍貧民。二方在險中,初思上舉之也。二本以初、三為險,而當渙之時,三已志外,渙而去之,不成為險,故初同病相憐,思舉乎二也。說卦:坎為馬,六質柔而履初剛。履剛者,乘壯馬也。呂仲木因傳義謂順九三壯馬。夫在險之馬,何足稱壯哉!蘇氏謂渙之初六有馬,不以自乘,而以拯九二,忠順之至,蓋近之矣。初不言渙,救之早也。

【原文】九二:渙奔其机,悔亡。

【原文】象曰:渙奔其机,得願也。

机,二自謂也。虞翻曰:震為奔,坎為棘,為矯輮。震為足,輮棘有足,艮股據之,憑机之象。二體剛中之德,雖居渙時,而願上同,故渙去其杋以就五。俞琰謂互震有動而出險之道,為庶幾矣。朱先生謂九奔二机,以九為奔,誤因卦變之說。若先儒指五為机,程先生謂二陽不能同于渙時而指初,皆非也。

【原文】六三:渙其躬,无悔。

【原文】象曰:渙其躬,志在外也。

六三渙躬,坎體之上,險將脱也。渙之諸爻,獨六二有應于上三,能求援而出,離乎險象,所謂志在外是也。

【原文】六四:渙其群,元吉,渙有丘,匪夷所思。

【原文】象曰:渙其群,元吉,光大也。

渙羣者,謂既不應初,又不比三也。丘,薛氏、朱氏訓聚,謂五互艮也。六四成巽之主,以入為志,故渙羣獨往,衆知嚮方而聚之。五夷者,等夷,謂初、三也。蘇洵有言:羣者,聖人之所欲渙,以混一天下者。則誠非等夷所能測矣。虞氏曰:渙羣雖則光大,有丘則非平易,故有匪夷之思。非爻義也。

【原文】九五:渙汗其大號,渙王居,无咎。

【原文】象曰:王居无咎,正位也。

九家易:二坎水,汗之象。陽稱大,故曰渙汗其大號是也。主卦變否體,乾為首來,下處二成坎水者,非。或曰:散人之疾而使之愈者,汗也。散天下之難而使之安者,號令也。汗,心液也。令出于人君之心而周浹乎四海,猶汗出于人心而周浹乎四體也。王居,虞翻曰五為王,艮為居是也。彖言王假有廟,此言渙王居,相之辭。難既散而王假有廟,則王有定居矣。爻二渙,俞氏指王居之渙為衍,朱先生謂散其居積。黄東發曰:六三、六四曰渙其躬、渙其羣者,有所指而散之,故朱說為順。此爻乃渙汗,大號之下獨言王居,不成文,故再提卦名。渙曰渙王居,言九五渙之,君位也,故象曰正位,似无散聚之意。愚謂東說近是已,自荀爽、虞翻、王弼莫之有改也。

【原文】上九:渙其血,去逖出,无咎。

【原文】象曰:渙其血,遠害也。

據象傳渙其血為讀諸義,渙其血去,非。簡輔逖出无咎,亦非。虞翻曰:應在三,坎去逖出,言去而遠出,即象傳所謂遠害之意。上居渙之,終去坎遠,故象如此。凡在險中者,貴乎出險;在險外者,戒乎入險,三上之别也。《程傳》血下脱去字者,非。朱先生欲改逖為惕。按:陳文友曰:遠害,是以遠釋逖字也。若從小畜經文逖改惕字,於此未安。

証脱文。

【據郭京乘木上脱利貞二字。】

証衍文。

【五王居之,渙衍。】

証句

【據象傳渙其血為讀去,逖出為讀无咎,為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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