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上经】第16卦-豫卦䷏雷地豫卦(坤下震上)-[清]牛钮撰《御制日讲易经解义•卷五》

[清]牛钮| 易经注解| 2022-12-01 23:51:22| 0

第16卦-豫卦䷏雷地豫卦(坤下震上)

豫取和樂之義。所以致和樂者,由九四一陽統眾陰,其志得行,而卦德又順理以動故也。然豫有二義:卦之豫,乃萬方和樂之徵,雖建侯行師而亦利。爻之豫,率一己晏安之事,有吉凶悔吝之不同。天下之豫不可无,而一身之豫不可有。若初恃應而鳴其得意則凶,三援勢而溺於久安則悔,五處尊位躭樂而致疾,上居動體縱極而始渝。此皆過於逸樂者也。即四能造天下之豫,恐其治定之後,疑忌易生,故又勉之以開誠布公,合聚同德,相與共保其豫焉。但在本爻有說安天下之志,而在五爻涉攬權偪上之嫌。又易之因爻起義者也。惟介石之二,中正自守,無欲而靜。絶躭戀之私,炳幾先之哲,自能行與吉會,非諸爻之所及也。至於三之悔,上之渝,皆有可以趨吉之機。聖人亟開以自新之路,惟恐其以佚欲終。其垂戒之意切矣。

豫,利建侯行師。

此卦坤下震上,有人心和樂以應其上之義,故名為豫。卦辭言處豫者能合人心,則大事無不可為也。建侯,謂立君。行師,謂命將。

文王繫豫彖辭曰:有天下者至於豫,此非常之遇,而大有為之時也。蓋天下事,以得人心為本。使人心未得,而妄有作為,鮮克濟矣。當豫之時,萬眾歸誠,一人悅豫,所謂樂以天下者也。得天下心,行天下事,以之建侯,則統馭有方,而無强梁跋扈之患;以之行師,則大權在握,而有除殘伐暴之威。則其於他事,亦無不利可知矣。

按:比卦《象》曰:「建萬國,親諸侯。」師卦《象》曰:「容民畜眾。」而豫之彖辭,兼此二者。雖皆得坤之順,然師比遇坎,猶有險難。若豫則四方底定,六服永清,固非同屯之不寜而建侯,謙之不服而侵伐也。人主處此,倘以時際宴安,粉飾至治,甚而濫加封爵,賞非其功,廣啓兵端,罰非其罪,豈保大定功之善術哉!惟深思安不忘危,治不忘亂,則久安長治,永永無疆已。

《彖》曰:豫,剛應而志行,順以動,豫。豫順以動,故天地如之,而況建侯行師乎。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過而四時不忒;聖人以順動,則刑罰清而民服。豫之時義大矣哉!

此《彖傳》,是釋豫彖辭,極言豫之時義為大也。剛指九四。應是上下人心應之。志行是九四之志得行。不過,以晷刻言。不忒,以節候言。

孔子釋豫彖辭曰:卦之得名為豫,豈偶然哉!蓋人心不應,則吾志不行;而所動不順,則人心不應。今卦體九四一陽,上下應之,是大臣負天下之望,朝野悅服,而吾志得行矣。卦德坤順震動,是主豫者順理而動,隨事得宜,而人心協應矣,故其卦名曰豫。然是順以動也,豈惟人事為然。從來天人感應,無非一理。將見上而陰陽合其度,下而剛柔適其宜。人心和樂而天地以和樂應之,亦如我之順動而不違矣。何況建侯行師,尤人和之可驗者乎。由此推之,彼氣機之通復,天地之動也。而順其常運,則日月往來,晷景長短,無過差也;四時代謝,分至啓閉,無愆忒也。而天地不外乎順動矣。彼政教之張弛,聖人之動也。而順其常道,則獄訟衰息,民志大畏,無繁刑也;勝殘去殺,久道化成,無怙惡也。而聖人不外乎順動矣。則是豫順以動,天地聖人且不能違,其為時義,不誠大哉。自豫以後,凡十二卦,豫、隨、遯、旅、姤,言時義;坎、睽、蹇,言時用;頤、大過、解、革,言時。各隨卦體贊之,蓋未有有時而無義,有義而無用者。所以皆謂之大哉,以見其贊嘆之無盡也。

《象》曰: 雷出地奮,豫,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

此《象傳》,是言先王法豫之道也。殷,盛也。

孔子釋豫象曰:雷始伏聲於地,鬱而未舒。今出地而作聲,鼓天地之太和,暢萬物之生意,和之至,豫之象也。先王法此,宣之以聲,而宮商律呂之俱諧;飾之以容,而羽旄干戚之備具。豈徒美觀聽已哉。凡以一代之興,必有一代之德,藴之為精微之懿,發之為謨烈之隆,惟樂能昭明而崇顯之。至其用之極盛,而蔑以加者,莫大乎祀。冬至祭天於圜丘,而配以祖;季秋享帝於明堂,而配以考。大合眾樂,備極九變,達仁人孝子之誠,展薦德歌功之志,而天祖無不來格。樂之洽神人,和上下如此。先王法豫之功,何其至哉。昔儒有言,觀上天下澤,而禮定於履;觀雷出地奮,而樂作於豫。然禮猶可因時制宜,而樂之作,必在治定功成,人心和悅之後。人主當深思豫之為象,而精求作樂之本,豈可徒事於聲音文貌之間哉。

初六,鳴豫,凶。

《象》曰: 初六鳴豫,志窮凶也。

此一爻是言,附勢之小人,自取凶咎也。窮,謂滿極。

周公繫豫初爻曰:自古小人所以自取敗亡者,豈有他哉!惟知勢位之可恃,而不識盈滿之為憂。初六以陰柔小人,上應九四之强援,乘時肆志,悅樂之極,至於誇耀驕矜,自鳴得意。一旦勢衰,禍不旋踵,凶莫大焉。

孔子釋初象曰:凡人志不可滿,樂不可極。初六而至於鳴豫者,以有援在上,求無不得,志盈意滿,不自歛戢,以取敗亡,其為凶也,不亦宜乎。

按:豫卦得名,本為和樂。然樂同天下則吉,樂專一身則凶。小人附權依勢,惟知逞一己之私,肆無忌憚,馴至凶禍而不悟。聖人之垂戒深矣。

六二,介于石,不終日,貞吉。

《象》曰: 不終日貞吉,以中正也。

此一爻是言守正之君子,為能超於流俗,炳於幾先也。介石,其守堅確如石。不終日,見幾之速。

周公繫豫二爻曰:人情易溺於豫,既溺於豫,則必至反樂而為憂矣。若六二中而得正,獨能以德自守。凡世間可喜可慕之事,無一足動其中者,故有介於石之象。夫人,溺於富貴逸樂,其心易蔽,其神易昏。故事幾之來,當前迷眩。以介石者處此,靜而能明,安而能慮。則凡微彰剛柔之幾,一見即決,轉移趨避,有不待事之終日而始知者,良由心中淡然無欲,而得操守之正也。貞而獲吉宜已。

孔子釋二象曰:六二之不終日貞吉者,以二居下卦之中,得陰位之正。中正自守,不溺於豫。靜虛之餘,思慮自能精審,所以知幾之速如此也。使其躭樂是從,而心無所主,豈有是貞而獲吉哉。

按:豫六爻,九四外,初之鳴豫,三之盱豫,五之貞疾,上之冥豫,皆溺於豫者也。惟二介然守正,操持固而審幾決,獨貞而且吉。蓋常人多欲,其悟也恒在事後,故咎至而不知;至人無欲,其覺也恒在幾先,故超然而无咎。聖人為處豫者示之極則如此。

六三,盱豫,悔遲有悔。

《象》曰: 盱豫有悔,位不當也。

此一爻是戒附勢之小人,望其改過以自新也。盱,上視貌。上悔為悔悟之悔,下悔為悔吝之悔。

周公繫豫三爻曰:六三陰不中正,素無介石之操,惟知憑藉勢力以取富貴。仰視九四大臣,依阿取寵,以恣所欲,宜有悔者也。倘能改網易轍,舍舊圖新,猶可自免。若依違寡斷,遲久不決,所謂過而不改是謂過矣,安能免於悔哉。

孔子釋三象曰:三雖近四,亦復何傷?特以不中不正,處位不當,故盱豫而有悔。可見豫非溺人,人自溺耳。蓋吉凶倚伏,惟人自取。聖人於六三始則示以致悔之端,終則勉以改過之勇,為小人者奈何不翻然自省也哉。

九四,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簪。

《象》曰: 由豫大有得,志大行也。

此一爻是言大臣當國宜,得人以致豫也。簪,所以聚髪。盍簪,言皆速聚於我也。

周公繫豫四爻曰:九四一陽,居大臣之位,任天下之重。凡君之享和樂於上,民之享和樂於下,皆由我以致之。生平事業,無乎不遂,所得孰大焉。然天下之豫,固由於己,而所賴共保其豫者,實在乎天下之賢。但天下之賢,非猜忌嫉妒者之所能致也。必開誠布公,一出於任賢勿貳之志。勿外信而内疑,勿始信而終疑。則我不疑人,人亦不疑我。同類之朋,咸樂至而為我用,如髪之聚於簪焉。眾正皆升,羣策並効,一心一德,以成保豫之功,所得不誠大哉。

孔子釋四象曰:大臣以道濟天下為志,苟有一人之未豫,則志必有所歉而弗行矣。今在上在下,莫不由我以致豫,是其夙昔所期,為上為德,為下為民者,至此大行,而無遺憾也。爻之繫大有得者,以此。蓋大臣弘濟艱難,非一手一足可勝任。故以得人助理為急。然必先具知人之哲,而後賢否不致混清,邪正不相傾軋,庶幾盍簪之朋,皆同道之君子,而不惑於同利之小人。有任人之責者,尚其致慎於聚之之正,而毋溺於諂媚之徒,則幾矣。

六五,貞疾,恒不死。

《象》曰: 六五貞疾,乘剛也。恒不死,中未亡也。

此一爻是戒人君不可過柔,因豫以致疾也。貞疾,猶言痼疾。

周公繫豫五爻曰:六五當豫之時,以柔居尊,沈溺於豫,固有致疾之理矣。且上下皆應乎四,强臣當國,眾心附之,以君而反制於臣。太阿倒持,威權盡失。如負疾之人,久而不愈,瀕於危亡者然。然以所處得中,先世之流風善政,尚有存者。天下有所畏忌,而不敢動,國脉猶可以苟延,又為恒不死之象焉。果能一念振作,奮發有為,則未必不去疾而保豫也。

孔子釋五象曰:六五之為貞疾者,九四剛而不遜,五以柔乘其上,權歸於下,勢孤於上故也。其恒不死者,以所處猶中,先世之餘澤尚存,故能保其虛位,而不至於亡也。豫卦於五專言為君之道,不可偏過於柔。蓋威福為人君治天下之具,臣下欲竊之者,必先以聲色貨利蕩其主心,使之躭於佚豫,然後可惟所欲為,陰盗其柄而不覺。人君誠知陵替之由,皆起於躭樂。競競業業,日厲精於上,則清明在躬,志氣如神,自可逆折强臣之萌,而主威不至下移矣。

上六,冥豫,成有渝,无咎。

《象》曰: 冥豫在上,何可長也。

此一爻是戒人之終溺於豫,而勉其遷善也。渝,變也。

周公繫豫上爻曰:上六以陰柔居豫極,是從於匪彝,安其危,利其災,而不自覺者。有昏冥於豫之象。幸居動體,冀其能變。若因天理萌動之機,一旦悔悟,痛革前非,事雖成而能有渝,改過不吝,自不罹縱欲敗度之愆,何咎之有。

孔子釋上象曰:上之為冥豫者,以其昏迷於豫,而至於如此,何可長久,而不知渝變乎。苟能知逸豫之不可長,幡然變其故我,則冥冥者可為昭昭已,人何不自勉焉。

按:「冥豫」與「冥升」、「迷復」同義。聖人不言冥豫之凶,而言成有渝之无咎,取其能變,則去凶而即无咎矣。初六鳴豫即斷之以凶,甚於初者,所以遏其惡也。上六冥豫則開之以无咎,恕於終者,所以誘其善也。可以識處豫之道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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