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王宏撰《周易筮述•卷五》卦象第十

[清]王宏| 易理书籍| 2022-12-01 23:51:22| 0

[清]王宏撰《周易筮述•卷五》卦象第十

錯卦 中爻【即互體】,雜卦【即覆卦】,變卦【即對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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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 ䷀乾 ䷀乾 ䷁坤
䷪夬 ䷀乾 ䷫姤 ䷖剥
䷍大有䷪夬 ䷌同人䷇比
䷡大壯䷪夬 ䷠遯 ䷓觀
䷈小畜䷥睽 ䷉履 ䷏豫
䷄需 ䷥睽 ䷅訟 ䷢晋
䷙大畜䷵歸妹䷘无妄䷬萃
䷊泰 ䷵歸妹䷋否 ䷋否
右乾
䷉履 ䷤家人䷈小畜䷎謙
䷹兌 ䷤家人䷸㢲 ䷳艮
䷥睽 ䷾既濟䷤家人䷦蹇
䷵歸妹䷾既濟䷴漸 ䷴漸
䷼中孚䷚頤 ䷼中孚䷽小過
䷻節 ䷚頤 ䷺渙 ䷷旅
䷨損 ䷗復 ䷩益 ䷞咸
䷒臨 ䷗復 ䷓觀 ䷠遯
右兌
䷌同人䷫姤 ䷍大有䷆師
䷰革 ䷫姤 ䷱鼎 ䷃蒙
䷝離 ䷛大過䷝離 ䷜坎
䷶豐 ䷛大過䷷旅 ䷺渙
䷤家人䷿未濟䷥睽 ䷧解
䷾既濟䷿未濟䷿未濟䷿未濟
䷕賁 ䷧解 ䷔噬嗑䷮困
䷣明夷䷧解 ䷖晉 ䷅訟
右離
䷘无妄䷴漸 ䷙大畜䷭升
䷐隨 ䷴漸 ䷑蠱 ䷑蠱
䷔噬嗑䷦蹇 ䷕賁 ䷯井
䷲震 ䷦蹇 ䷳艮 ䷸㢲
䷩益 ䷖剥 ䷨損 ䷟恒
䷂屯 ䷖剥 ䷃蒙 ䷱鼎
䷚頤 ䷁坤 ䷚頤 ䷛大過
䷗復 ䷁坤 ䷖剥 ䷫姤
右震
䷫姤 ䷀乾 ䷪夬 ䷗復
䷛大過䷀乾 ䷛大過䷚頤
䷱鼎 ䷪夬 ䷰革 ䷂屯
䷟恒 ䷪夬 ䷞咸 ䷩益
䷸㢲 ䷥睽 ䷹兌 ䷲震
䷯井 ䷥睽 ䷮困 ䷔噬嗑
䷑蠱 ䷵歸妹䷐隨 ䷐隨
䷭升 ䷵歸妹䷬萃 ䷘无妄
右㢲
䷅訟 ䷤家人䷄需 ䷣明夷
䷮困 ䷤家人䷯井 ䷕賁
䷿未濟䷾既濟䷾既濟䷾既濟
䷧解 ䷾既濟䷦蹇 ䷤家人
䷺渙 ䷚頤 ䷻節 ䷶豐
䷜坎 ䷚頤 ䷜坎 ䷝離
䷃蒙 ䷗復 ䷂屯 ䷰革
䷆師 ䷗復 ䷇比 ䷌同人
右坎
䷠遯 ䷫姤 ䷡大壯䷒臨
䷞咸 ䷫姤 ䷟恒 ䷨損
䷷旅 ䷛大過䷶豐 ䷻節
䷽小過䷛大過䷽小過䷼中孚
䷴漸 ䷿未濟䷵歸妹䷵歸妹
䷦蹇 ䷿未濟䷧解 ䷥睽
䷳艮 ䷧解 ䷲震 ䷹兌
䷎謙 ䷧解 ䷏豫 ䷉履
右艮
䷋否 ䷴漸 ䷊泰 ䷊泰
䷬萃䷴漸 ䷭升 ䷙大畜
䷢晉 ䷦蹇 ䷣明夷䷄需
䷏豫 ䷦蹇 ䷎謙 ䷈小畜
䷓觀 ䷖剥 ䷒臨 ䷡大壯
䷇比 ䷖剥 ䷆師 ䷍大有
䷖剥 ䷁坤 ䷗復 ䷪夬
䷁坤 ䷁坤 ䷁坤 ䷀乾

右坤

錯横看,餘縱看。卦純陽爻純剛為乾,互之覆之,皆仍乾對坤。卦純隂爻純柔為坤,互之覆之,皆仍坤對乾。此乾坤為大父母,六子之所不得與也。陽卦爻一剛二柔為坎,覆之仍坎對離,互之為頤,頤亦離象也。隂卦爻一柔二剛為離,覆之仍離對坎,互之為大過,大過亦坎象也。此坎離得乾坤之中爻,震巽艮兌之所不得同也。

東坡蘇氏曰:以雜卦觀之,六十四卦皆兩不相從,非覆則變也。變者八:乾、坤也,頤、大過也,坎、離也,中孚、小過也。覆變者八:泰、否也,隨、蠱也,漸、歸妹也,既濟、未濟也。其餘四十八皆覆也。卦本以覆相從,不得已而從變也。何為其不得已也?變者八,皆不可覆者也。雜卦皆相反,序卦皆相因,此理也而有二。變者八,覆變者八,覆者四十八,此數也而有三。然則六十四卦之叙,果何義也?曰理二,曰數三,五者无不可,此其所以為易也。步歷而歷協,吹律而律應,考之人事而人事契,循乎天理而行,无往而不相值也。

聖人立象以盡意。

崔氏曰:言伏羲仰觀俯察,而立八卦之象,以盡其意。朱子曰:言之所傳者淺,象之所示者深。觀奇偶二畫,包含變化,无有窮盡,則可見矣。

是故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

朱子曰:易卦之形,理之似也。

邵子曰:易有意象,立意皆所以明象,統下三者。有言象,不擬物而直言以明事。有像象,擬一物以明意。有數象,七日、八月、三年、十年之類是也。

項氏曰:象至於八而備,六十四卦之象,皆因八而成也。爻至於重而足,三百八十四爻,皆因重而生也。易之變,有飛有伏,有交有互,不可勝窮,而不出於一剛一柔之相雜。人之動,有吉有凶,有悔有吝,而不出於卦辭爻辭之所命。

附取象

作結繩而為網罟,以佃以漁,蓋取諸離。

朱氏曰:上古茹毛飲血,故教之以佃漁。巽繩離目,網目謂之罟。兩目相連結繩,為之網罟也。離為雉,佃也。兌巽為魚,漁也。

程氏曰:飛走之類,實害禾稼,唯網罟佃漁之制,然後耒耜之利見於天下。

斵木為耜,揉木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蓋取諸益。

朱氏曰:神農時,民厭鮮食,而食草木之食,聖人因是以達其不忍之心,故教以耒耜之利佃漁。不言利於耒耜,言利佃漁,非聖人本心也。

龔氏曰:耜者,耒首也,斵木之銳而為之。耒者,耜之柄也,屈木之直而為之。益之成卦,上震下巽為木,以動入為用,其益无方矣。

日中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貨,交易而退,各得其所,蓋取諸噬嗑。

朱氏曰:是時民甘其食,美其服,至死不相往來,故教之以交易。

龔氏曰:離上明而日中,震下動而交易。動而合,合而為養也。

胡氏曰:日中之時,取其遠近之人皆得以相及。

黄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蓋取諸乾坤。

龔氏曰:教民始於有君臣上下,而後禮義有所措,故衣上裳下,示之以君臣之義,猶乾尊坤卑之象。翁氏曰:乾之數極於九,故王之司服九章;坤之數終於六,故后之司服六章。

刳木為舟,剡木為楫,舟楫之利,以濟不通,致遠以利天下,蓋取諸渙。

朱氏曰:上古山无蹊,澤无梁,至是舟楫之利,以濟不通。乾金刳巽木,浮於坎上,刳木為舟也。離火上鋭,剡木為楫也。

程子曰:上巽,木也。下坎水,大川也。利涉險以濟,渙也。木在水上,乘木之象。利涉大川,乘木有功也。

服牛乘馬,引重致遠,以利天下,蓋取諸隨。

舊注:隨物所之,各得其宜也。

程氏曰:服牛乘馬,皆因其性而為之,胡不乘牛而服馬乎?理之所不可也。

胡氏曰:調習馬牛,負重致遠,動作行止,皆隨於人也。

重門擊柝,以待暴客,蓋取諸豫。

舊注:取其豫備。

胡氏曰:外有警備,奸人不敢犯,則在内者自然安矣。

斷木為杵,掘地為臼,臼杵之利,萬民以濟,蓋取諸小過。

胡氏曰:聖人既教人粒食以自養,又教精治其五糓,是小有過為其事也。

朱氏曰:知耒耜而不知杵臼之利,則利天下者有未盡,故教之以杵臼之利。杵動於上,臼止於下,四應初,三應上,上下相應,杵臼之利也。

弦木為弧,剡木為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蓋取諸睽。

舊注:物乖則争興,弧矢之用,所以威乘争也。

朱氏曰:知門柝而不知弧矢之利,則威天下者有未盡,故教之以弧矢之利。

上古穴居而野處,後世聖人易之以宫室,上棟下宇,以待風雨,蓋取諸大壯。

龔氏曰:穴居者,常也。野處者,暫也。穴居則非棟宇之逸,野處則有風雨之勞,故易之以宫室。上棟以致高,下宇以致周,以待風雨,猶大壯二隂在上以動,四陽在下而壯,故二隂不能陵也。

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樹,喪期无數。後世聖人易之以棺槨,蓋取諸大過。

孔氏曰:送終追遠,欲其過厚。

朱氏曰:棺周於身,槨周於棺,土周於槨,大過也。

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百官以治,萬民以察,蓋取諸夬。

舊注:書契以决斷萬事。

龔氏曰:言有所不能記者,則書述之;事有所不能信者,則契别之。百官以治事,辯而不相亂也;萬民以察情,盡而不相欺也。以衆明照闇,猶五剛而决一柔也。

朱氏曰:自伏羲、神農、黄帝、堯、舜,凡六萬一千四百有餘歲,而行十三卦而已。

乾為馬,坤為牛,震為龍,巽為鷄,坎為豕,離為雉,艮為狗,兌為羊。

朱子曰:遠取諸物如此。

乾,陽物也,馬性健而善走,其蹄圓,乾象奇也。馬,陽物,故起先前足,卧先後足,陽病則隂,故馬疾則卧。於辰為午,於宿為星,直一隂之月,陽生於隂也。坤,隂物也,牛性順而任重,其蹄坼,坤象偶也。牛,隂物,故起先後足,卧先前足,隂病則陽,故牛疾則立。於辰為丑,於宿為牛,直二陽之月,隂生於陽也。龍,走之飛也,過陽則奮,震之一陽,動於二隂之下者也,故身動而雷驚。於辰為辰,宿直角、亢。角為蛟,亢為龍,皆震位也。鷄,飛之走也,遇隂則入,巽之一隂,伏於二陽之下者也,故身伏而聲達。於辰為酉,宿直昴。

荀氏曰:風精為鷄,正巽之畜,蓋金畜也。坎,北方之卦也,豕主汙濕而性剛躁,陽剛在内也。於辰為亥,宿直室,正水畜也。離,南方之卦也,雉性介而色文,陽明在外也。稗雅云:雉不能遠飛,高不過一丈,長不過三丈,故高一丈、長三丈為一雉,此雉之隂也。書稱雉為夏翟,以其色備五采,尾至夏則光鮮,此雉之陽也。宿直胃,雉化蜃,雀化蛤者,内肉外殻,離之象也。火,畜也。狗,火精也,善守,能禁止人。

荀氏曰:艮主斗,故犬三月而生。斗行十三時而日出,故犬十三日而開目。斗屈,故犬卧屈。斗行四匝,故犬夜繞室。火精畏水,故犬鬭,以水沃而解,其飲水但以舌舐之。於辰為戌,宿直婁。羊外柔悅羣,而不能害物。於辰為未,宿直鬼。羊屬土,故土之怪為羵羊。

乾為首,坤為腹,震為足,巽為股,坎為耳,離為目,艮為手,兌為口。

朱子曰:近取諸身如此。

首會諸陽,尊而在上,故屬乾。腹藏衆隂,廣而有容,故屬坤。陽動隂静,動而在下者,足也,故屬震。陽連隂坼,坼而在下者,股也,故屬巽。耳輪内陷,坎陽在内,耳收聲聰於内也。目睛外射,離陽在外,目交色明於外也。

項氏曰:人覺則神在目,寐則神在耳,故覺則用目而視,離日主晝也。寐則用耳而寤,坎月主夜也。坎陽陷於隂,故耳居隂而能聽。離隂麗於陽,故目資陽而後視。

朱氏曰:寐者形閉,坤之闔也。寤者形開,乾之闢也。一闔一闢,目瞑耳聽,坎離相代,晝夜之道。惟善用者,能達耳目於外。惟善養者,能反耳目於内。手剛在前能止物,艮陽止於上,故為手。口開在上能說人,兑隂說於上,故為口。徐氏以兑從口,其訓說為辭說之說,今轉為喜說之說。何玄子曰:一隂進乎二陽之上,氣之舒散在外,有說意。

焦弱侯曰:人有思慮,必斂而向内。人有喜說,必見而在外。

:以口說人,必資乎辭。說言乎兑,抑兼二義耶?

乾,天也,故稱乎父。坤,地也,故稱乎母。震一索而得男,故謂之長男。巽一索而得女,故謂之長女。坎再索而得男,故謂之中男。離再索而得女,故謂之中女。艮三索而得男,故謂之少男。兑三索而得女,故謂之少女。

朱子曰:索,求也,謂揲蓍以求爻也。男女,指卦中一隂一陽而言。

此不但言揲蓍,亦觀諸家之象也。有天地然後萬物生焉,有乾坤然後六子生焉。乾稱父,陽也;坤稱母,隂也。二氣相求,男女以生。陽入隂中,得父氣者為男;隂入陽中,得母氣者為女。在初者為長男長女,在中者為中男中女,在末者為少男少女。三男本坤體,各得乾之一陽而成男,陽根於隂也;三女本乾體,各得坤之一隂而成女,隂根於陽也。

子夏曰:二氣相推而八卦著矣,男女之道備矣,天下之情見矣。

朱漢上曰:天地與我並生,萬物與我同體,是故聖人親其親,長其長,而天下平。伐一草木,殺一禽獸,非其時,謂之不孝。莫非從此推之也。

乾為天,為圜,為君,為父,為玉,為金,為寒,為氷,為大赤,為良馬,為老馬,為瘠馬,為駁馬,為木果。

此以後廣八卦之象,求其明備,以資占者之决也。朱子謂其間多不可曉,大儒之宏也。學者為下學之功,則必求其解,亦格物之事也。即涉於鑿,不害也。故折衷諸家之說,而參以己意焉。乾,純陽至健而在上,其德高明,高明所以覆物也,故配天。天之文一大,乾一也,大也,故為天。天體圓,圓無端也,運動不窮,唯物之圓者為然,故為圜。乾者,萬物之宗,猶君之主萬民也。乾以君之,故為君。萬物資始,有父道焉,故為父。在國為君,在家為父,尊嚴之極,人之至貴也,物之元也。玉,言其純粹也;金,言其堅剛也。寒,氣之烈也,寒極則氷凝,水之勁氣也。後天乾居西北,卦氣為立冬之節,水始氷之時,故乾為寒,為冰。赤,陽之色也,陽盛則大赤。老,陽之色也,云大,别乾於坎也。先天乾居南,於時為夏,故為大赤。寒冰在子,陽之始也;大赤在午,陽之終也。純陽不雜,健之善者也,故為良馬。年之久者多智,故為老馬。骨之峻者无膚,故為瘠馬。駁馬鋸牙能食虎豹,威猛之至,馬之異者也。果形皆圓,圓而在上,故為木。果老而成實,生之本也。

子夏曰:乾,老陽也,其道極也。故健之極長、極堅、極老,皆取象也。

坤為地,為母,為布,為釜,為吝嗇,為均,為子母牛,為大輿,為文,為衆,為柄,其於地也為黑。

坤純隂,至順而在下,其德博厚,博厚所以載物也,故配地。坤之文從土,土,地也,故為地。萬物資生,有母道焉,故為母。朱氏謂麻葛苧為布,隂柔之物也。項氏謂泉貨為布,能隨百物之貴賤而賦之,坤之象也。謂敷其發生之澤,則與震之為旉同。釜虚而有容,能化生成熟,乾生坤成之義也。其靜也,翕聚而不施,生物不移,坤以藏之,故為吝嗇。吝嗇者,至隂之性,女子小人未有不吝嗇者也。均者,闢之敷也。地之平也,不擇善惡之物皆生,故為均。或謂賦形有定,如陶人然,亦通。順而能生,生生相繼,故為子母。牛厚而能載,載之廣也,故為大。輿云:大别坤於坎也。卦畫之象,奇則質,偶則雜,乾質故坤為文。卦畫之數,奇則少,偶則多,乾一故坤為衆。坤以成物,无不持載柄者,其成物之權也。地之色有五,玄者乾之坎,黄者坤之離,皆中爻之色也。其極則乾為赤,坤為黑,故先天圖乾南而坤北也。子夏曰:坤有形之大也,物生之本也,有容藏之義焉,有生化之道焉。故是類者,皆取象也。

震為雷,為龍,為玄黄,為旉,為大塗,為長子,為决躁,為蒼筤竹,為萑葦。其於馬也,為善鳴,為馵足,為作足,為的顙。其於稼也,為反生。其究為健,為蕃鮮。

震一陽動在下,雷起於地,氣之動於下也。張子曰:隂氣凝聚,陽在内者不得出,則奮擊而為雷。龍起於淵,物之動於下也。或作駹、作 [清]王宏撰《周易筮述•卷五》卦象第十 ,非。

乾玄坤黄,震為長子,受父母始交之氣,而兼乾坤之色也,故為玄黄。陽氣始施,敷布而生,故為旉。

子夏曰:陽重而始舉也。王氏、干氏謂為花 [清]王宏撰《周易筮述•卷五》卦象第十 ,亦通。李氏作專,來氏作車,並非。一奇在下,二偶分張,四通八達,故為大塗。震一索而得男,長子也。一陽始動,性剛而進鋭,故為决躁。蒼,東方之色,竹性堅貞而節上虚,故為蒼筤竹。萑葦,竹之類也,聲屬陽,陽在下,二偶口開聲出也,故為善鳴。馬左足白曰馵,陽明之色而在下也。震居左,故為馵足。作足者,足超起也,陽之健也。

曰:前後各一足舉,今人謂之虚立,一陽在下之象也。馬白額曰的顙,震得乾之初爻,有首象,二隂在上,故其額白。

子夏曰:馵足之馬必的顙,陽下應乎上中也。稼一嵗再熟為反生,或謂反甲而生,自下而上,則凡稼皆然。究者,究其進也。究震之進,則為臨、為泰、為三畫之純陽矣,故為健。究陽之生物,則帝出乎震,齊乎巽,相見乎離,品物咸亨,蕃盛而鮮潔矣。或分鮮為魚鑿,

子夏曰:震,剛下動也。物之始生,下之堅白,皆取象也。

巽為木,為風,為長女,為繩直,為工,為白,為長,為高,為進退,為不果,為臭;其於人也,為寡髮,為廣顙,為多白眼,為近利市三倍;其究為躁卦。

巽,入也。物之善入者,木也,與土相浸也。剛巽柔而不固,可以揉曲直也。氣之善入者,風也,凡物咸被也。剛巽柔,柔巽剛,无其體而相從也。

張子曰:隂氣凝聚,陽在外者不得入,則周旋不舍而為風。巽一索而得女,長女也。木曰曲直,引繩取直,其齊也。巽德之制,能制器者工也。少隂之色白,其潔也。陽長隂短,風行遠也,故為長。陽高隂卑,風上升也,又木性也,故為高。陽進隂退,風行無常也,故為進退。性之柔者多疑,一隂盤旋於二陽之下,故為不果。陽在外而隂伏於下,氣之未達,待風而傳者也,故為臭。隂血不升,故寡髪,古作宣髮,白髪也。陽氣上盛,故顙廣。眼之白者為陽,黑者為隂,巽二陽一隂,故為多白眼。陽主義,隂主利,巽隂為主於内,而又善入,得利之多者也,故為近利市三倍。或謂離日中為市,而巽近之,故有此象。究巽之變,則隂變而陽,故為躁卦。震巽獨言其究者,剛柔之始也。

項氏曰:君子之剛,其極為健。小人之柔,其究為躁。此隂陽之所以分也。觀坤上六之戰,則躁可知矣。於震不變其初畫之陽,而但變其中上二畫,故其究為乾之健,而不為巽。於巽先變其初畫之隂,而盡變其初中上三畫,故其究為震之躁,而不為坤。蓋重陽之義也。

子夏曰:巽者,陽巽於隂,不自任其志也。故木以曲直之,風以隨之,故可制之物,從小之道,皆取象也。

坎為水,為溝瀆,為隐伏,為矯輮,為弓輪。其於人也,為加憂,為心病,為耳痛,為血卦,為赤。其於馬也,為美脊,為亟心,為下首,為薄蹄,為曳。其於輿也,為多眚,為通,為月,為盜。其於木也,為堅多心。

水内,明坎之陽在内,故為水。水之文,坎畫之象也。流而不盈,水之行也,為溝瀆。陽為隂掩,行於地中也,為隐伏。水流有曲直,矯者曲而使直,輮者直而使曲,順其勢之所利,而因其人所導,故為矯輮。因其矯輮,故為弓輪。弓以激矢,輪以運行,水行之象也。陽陷隂中,心危慮深,故為加憂。心耳皆以虚為用,坎體中實,心為物累而病,非无疚之心矣。耳為物塞而痛,非達聰之耳矣。水在人身為血,坎得乾之一畫為赤,但不大耳。乾為馬,在内心為中,在外脊為中,坎得乾之中爻,故為美脊。剛在内而躁,故為亟心。陽不在上,故首下而不昂。剛不在下,故蹄薄而不厚。因下柔,故又為曳。陷則失健,行无力也。柔在下不勝載,故在輿為多眚。行於險道,不若坤之大輿。行於平地者,易且安也。上下皆虚,水流而不滯,故為通。通者,水之性也。水與月皆為隂,方諸取水。月者水之精,故為月。陽匿隂中,伏而為害,故為盜。在木則陽實在中,故為堅多心。

子夏曰:坎上下皆隂,而陽在柔中,剛而有信也。履之以宜,乘其柔順而有功也。用之失道,則沒溺矣。水之象也,中剛之物,皆取象也。

離為火,為日,為電,為中女,為甲冑,為戈兵。其於人也,為大腹,為乾卦。為鱉,為蟹,為蠃,為蚌,為龜。其於木也,為科上稿。

火麗木而生,其内暗,離之隂在中,故為火。火之文,離畫之象也。火與日皆屬陽,陽燧取火。日者,火之精,故為日。電者,火之光也。離再索而得女,中女也。甲胄外堅,象離之體也。戈兵上銳,象離之性也。中虚,故在人為大腹。火就燥,故為乾卦。外剛内柔為介物,故為鱉,為蟹,為蠃,為蚌,為龜。陸氏訓科為空,則中空而上稿也。張子以枝幹之間為科,上謂附而燥。來氏謂科者,科巢之科。炎上,故上稿皆通。

子夏曰:離陽盛於外,故至炎之物。外剛中柔之類,皆取象也。

艮為山,為徑路,為小石,為門闕,為果蓏,為閽寺,為指,為狗,為鼠,為黔喙之屬。其於木也,為堅多節。

一陽隆起於地上,止而静,故為山。陽塞於外,不通大塗,山中之小蹊也,故為徑路。剛在坤土之上,高山之卷石也,故為小石。上畫連而實,下畫坼而虚,以通出入,故為門闕。木實植生曰果,草實蔓生曰蓏,實皆在上,一剛二柔,實止於地,故為果蓏。異於乾之純剛,特為木果也。閽人掌王宫中門之禁,止物之不得入者。寺人掌王之内人及宫女之戒令,止物之不得出者。艮,止也,故為閽寺。人之能止物者,指也;物之能止物者,狗也。虞氏作拘,拘亦止義也。鼠之剛在齒,鳥之剛在喙,剛皆在前也。黔者,黑色,烏喙多黑。程氏謂黔,東北方之色,青黑雜也。屬者,其類也。艮剛在外,故為堅多節,猶坎剛在内,故為堅多心也。

兌為澤,為少女,為巫,為口舌,為毁折,為附決,其於地也為剛鹵,為妾,為羊。

澤者,瀦水之地,坎水而塞其下,流潤而見於外者也。上潤下堅,澤之象也。兌三索而得女,少女也。以言說神為巫,以言說人為口舌。兌正秋,金氣肅殺,條枯實落,全者毁,剛者折,缺於上也,故為毁折。柔附於剛,剛乃決柔,故為附決。夬者,決也,其象類兌。

項氏曰:物之相附者,至秋而盡決。隂在陽中為附,二陽下而一隂上,則附者決矣。兌金乃堅剛之物,故為剛。說文云:鹵,西方鹹地。兌正西,故為鹵。鹵出鹽,鹽亦能殺物者也。妾者,女之少而賤者也。羊者,物之内狠而外順者也。虞氏以羊作羔,鄭氏作羊,皆訓為女使。

項氏曰:情之說者,不若其心之憂。坎足以開天一之源,而兌為天下之賤女,聖人之意深矣。

程子曰:說卦於乾,雖言為天,又言為金、為玉,以至為駁馬、為良馬、為木果之類,豈盡言天?若此者,所謂類萬物之情也。故孔子推明之曰:此卦於天文地理,則為某物;於鳥獸草木,則為某物;於身於物,則為某物。各以例舉,不盡言也。學者觸類而求之,則思過半矣。不然,說卦所敘,何所用之?

喻氏云:易有理而後有數,有數而後有卦,有卦而後有象。理者何?太極是也。數者何?河圖、洛書、蓍大衍之數是也。卦者何?由八卦重為六十四卦是也。象者何?乾天、坤地、乾馬、坤牛之類是也。

【包犧未畫之先,仰觀天文,俯察地理,近取諸身,遠取諸物,博求其象以畫卦。既畫之後,象悉在卦中。此所謂有畫而後有象者,指作易之後而言,易中之象也】。

然伏羲之象在卦中,卦即象也。文王取象猶略,乾无所取象,坤象牝馬,離象牝牛,中孚豚魚,小過飛鳥之類,寥寥可數。周公於六爻取象甚多,其要者如乾六爻象龍,屯、震、坎象馬之類,不可勝數,又自有所見而取,不必盡同於文王。至夫子於說卦八卦取大象,如乾天、坤地、屯雲雷、蒙山泉之類尤備,其間亦有括文王、周公所取例者,然而同於文王、周公者少,而所自取者多。蓋夫子夢周公,心文王,參包羲於未畫,其於明象又自有所見,不必盡同於先聖也。朱子詩云:須知三絶韋編者,不是尋行數墨人。得之矣。緣自先儒分經合傳之後,學者隨文苟且,混淆莫别,徑以孔子之象即文王、周公之象,遂以說卦為祖,而六十四卦之彖、三百八十四爻之象盡求合於說卦,皆有所不通矣。必知乎此,而後取象之同異,如掲日月而行天,流河漢而注地也。

乾為父,坤為母,震為長子,巽為長女,離為中女,兌爲少女,皆見於象,而中男、少男獨不重見。乾為馬,坤為牛,震為龍,艮為狗,兌為羊,皆見於象,而巽鷄、坎豕、離雉獨不再出。巽為躁卦,坎為血卦,離為乾卦,而五卦皆不稱卦。震究為健、為蕃鮮,巽究為躁卦,而六卦皆不稱究。卦象之異同,古書之錯佚有間矣。項氏以為互相例,未必然也。然乾為圜,則坤為方,故荀氏補之。而乾為君,則坤為臣,不應闕者,胡氏亦以為不言而互見也。

又逸象

乾為龍,【乾初九、九二、九五、上九、用九,坤上六】

為直,【坤六二】

為衣,【既濟六四】

為言,【需九二,訟初六,師六五,明夷初九,夫九四,困彖,革九三,震上六,漸初六,然乾不象言也】。

坤為牝,【坤彖、離彖】

為迷,【坤彖,復上六】

為方,【坤六二】

為囊,【坤六四】

為裳,【坤六五】

為帛,【賁六五】

為漿,【彖爻辭无】。

震為圭,【誤作玉。益六三】

為鶴,【誤作鵠。中孚九二】

為鼔,【中孚六三】。

巽為楊,【大過九二、九五】

為鴻,【誤作鸛。漸初六、六二、九三、六四、九五、上九】。

坎為宫【困六三

為律【師初六

為可【坤六三、无妄九四、損彖。井九三、漸上九、小過彖。皆以可為辭,然非取象於坎也】。

為棟【大過。彖九三、九四

為叢棘【坎上六

為狐【解九二、未濟彖】。

為蒺藜【困六三

為桎梏【蒙初六】。

離為牝牛【離彖】。

艮為鼻【噬嗑六二

為虎【履彖六三、九四、頤六四、革九五、履、革皆无艮,艮不象虎也】。

為豹【誤作狐。革上六,義同上】。

兌為常【彖爻辭无。或曰當為裳。或曰當溈商。或曰常九旗之一。下二奇象,通帛下垂;上一耦象,分繫於杠】。

為輔頬【咸上六、艮六五】。

凡八卦逸象共三十,荀爽九家易有之。

項氏曰:逸象多取於繇辭。程氏曰:八卦之象,八物而已。充其類則百物不廢,極其說可以類萬物之情。然說卦之象,有與卦爻相符者,有不與卦爻相符者,有見於卦爻而說卦不載者,有見於說卦而卦爻无之者。若夫大琴謂之離,小罍謂之坎,此見於他書,而易與說卦又可以類推也【近世來氏又增定,亦率本此】。

懸鏡云:卦有兼該象占者,如坤元亨利貞是占,牝馬西南東北是象。亦有有占而无象者,如乾元亨利貞,大有元亨,鼎元吉亨是也。卦即象矣。爻亦有兼該象占者,如乾初九潛龍是象,勿用是占是也。又如坤初六履霜堅氷至是象,雖不言占,然謹微之意可見。坤六二直方大,不習无不利是占,雖不言象,然六二一爻純隂,全地道之中正,則是象矣。他皆倣此。文王於乾首開利貞之教,便有若不貞則不利之意。周公於需上六不速之客來,吉凶未可知,而曰敬之終吉。孔子於需九三致寇至,而曰敬慎不敗。此又有變化轉移之道,三聖人之心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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