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林至撰《易裨傳》正文

| 易理书籍| 2023-12-24 21:47:15| 0

欽定四庫全書 易禅傳

宋林至撰

法象第一

太極者,萬化之本也,陰陽動静之理雖具於其中,而其肇

未形焉,故曰易有太極。

太極動而生陽,静而生陰分陰分陽,兩儀立焉,則奇耦之。

畫所自形也,故曰太極生兩儀,此太極一變而得之者也。

陽分而為陰陽,曰陽中之陽陽中之陰陰分而為陰陽,陰中之陰,陰中之陽,陽中之陽陰中之陰,是為老陽老隂。陽中之陰,陰中之陽,是為少陽少陰,此四象之畫所自成也。故曰:兩儀生四象,此太極再變而得之者也。

四象之陰陽復分而八卦成列則三才之畫具矣。乾與坤對離與坎對兑與艮對震與巽對,故曰四象生八卦。此太極三變而得之者也。

大傳曰: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說卦曰:分隂分陽,迭用柔剛,故易六位而成章。此八卦重而為六十四卦,太極六變而得之者也】。

易者,陰陽動静之總名也。體用一原,顯微無間,以其渾然全體,肇朕未形,則曰太極。次第相生,自本而末,則有兩儀、四象、八卦之分。極而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其實皆一易也。方其為太極也,卦畫之理未嘗不具;及其為卦畫也,太極之體無乎不在,初非二物也。大傳曰: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已得乾一、兑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此八卦之小成也。

又曰: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此八卦之生六十四卦也。太極,六變而得之者也。六畫既具,則八八還相重復,本卦為内,重卦為外,亦不外乎乾一、兑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之序也。邵康節曰:太極既分,兩儀立矣。陽上交於陰,陰下交於陽,而四象生矣。陽交於陰,陰交於陽,而生天之四象。剛交於柔,柔交於剛,而生地之四象。八卦相錯,而萬物生焉。是故一分為二,二分為四,四分為八,八分為十六,十六分為三十二,三十二分為六十四,猶根之有幹,幹之有枝,愈大則愈小,愈細則愈繁。故自太極之一變,則始於一陰一陽之相交,再變則二陰二陽,三變則四陰四陽,四變則八隂八陽,五變則十六陰十六陽,六變則三十二陰三十二陽,而六十四卦備矣。此大傳所謂分陰分陽,迭用柔剛,故易六位而成章者也。儒者論易,人奮其私智,往往巧為推排,而聖人畫易之本原益昧而不明。觀此圖之統體,則可以見自然之序,非私智之所能及也。康節曰:易有三百八十四爻,真天文也。

又曰:圖雖無文,吾終日言而未嘗離乎是,天地萬物之理盡在其中矣。

大傳曰:天地定位,山澤通氣,雷風相薄,水火不相射。此包犧氏先天八卦也。帝出乎震,齊乎巽,相見乎離,致役乎坤,說言乎兑,戰乎乾,勞乎坎,成言乎艮。此文王後天八封也。是以康節曰:天地定位一節,明伏犧八卦也。起震終艮一節,明文王八卦也。八卦相錯,明交錯而成六十四卦也。以造化之序論之,先天所以立體也,後天所以致用也。先天乾坤定上下之位,而天尊地卑之體立矣。坎離居左右之門,而日生乎東,月生乎西之象著矣。震巽對峙,而雷始於東北,風起於西南矣。兑艮角立,西北多山,東南多水之所鍾矣。後天震居東方,萬物出生之地。巽居東南,萬物潔齊之地。坤西南,萬物致養之地。兑正西,物之所說。乾西北,陰陽之相薄。坎正北,物之所歸。艮東北,所以成終成始者也。以陰陽之體論之,巽離兑本陽體也,而陰來交之。震坎艮本陰體也,而陽來交之。伏犧之卦,得陽多者屬乎陽,得陰多者屬乎陰。後天之卦,得一陰者為三女,得一陽者為三男。先天之位,三女附乎乾,三男附乎坤,陰附陽,陽附陰也。後天之位,三男附乎乾,三女附乎坤者,陰附陰,陽附陽也。

康節曰:至哉!文王之作易也,其得天地之用乎!故乾坤交而為泰,坎離交而為既濟也。乾生於子,坤生於午,坎終於寅,離終於申,以應天之時也。置乾於西北,退坤於西南,長子用事而長女代母,坎離得位,兑震為偶,應地之方。王者之法,其盡於是矣。

極數第二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

大傳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此天地五十有五之數也。自有天地,此數已具。曰天數五者,五奇數也;地數五者,五偶數也。曰天數二十有五,總五奇數言之也;地數三十,總五偶數言之也。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者,合奇偶之數而言之也。夫子於繫辭言數者三,曰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曰天一終於地十,曰參天兩地而已。雖曰河出圖,洛出書,初未嘗曰某為圖,某為書也。至劉牧出鈎隱圖,始以四十五為河圖,而五十五為洛書。且以為出於希夷之所傳授,始有戴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為肩,六八為足,縱横十五,總四十有五之說,前此未之見也。孔頴達曰:龜負洛書,先無此事,見之緯候之書。牧不信聖人之言,而主於緯候之說,何耶?大抵聖人闡易,有象則有數,有數則有變。象則太極生兩儀、四象、八卦者也;數則五十有五,奇偶之生成者也;變則揲蓍倚數生爻者也。要不出於三者而已。如牧之為圖,巧則巧矣,於易何取焉?且其數曰縱横十五而已,所以成卦、生卦無聞焉,不知何與於易哉?然則所謂五十有五之為易者,可得閒歟?曰:自五以下為五行生數,自五以上為五行成數。故十五者,小衍也;五十有五者,大衍也。且以小衍論之,九六者,易之真數也,今五生數是也。天一、天三、天五,參天也,總而為九;地二、地四,兩地也,總而為六。參天雨地,而九六之數立矣。至於七之與八,又自小衍之五裂而言之也。以大衍論之,天地之數五十有五,而大衍之數五十者,自五以下,五其本體也,一四五也,三二亦五也。自五以上,六一五也,七二五也,八三五也,九四五也,十五五也,天五無往而不在,此大衍之用所以止於五十也。以參伍其變、錯綜其數論之,太極者,三五之中也,老陽九、老陰六十五也,少陰八、少陽七十五也,此小衍之五也。至於五十有五,錯之則奇偶之數各立以成體,綜之則奇偶之數相合以致用。是故通其變則因七九八六之變,而隂陽剛柔之文成;極其數則因五十有五之數,而天地萬物生成之理不越乎是矣。以至乾坤二篇之策,雖因生蓍設卦而得之,而亦不出乎九六之積也。緯候之家不過借河圖洛書之說以神其事,至牧反覆言之,而世之論易者多宗其說,易之本原愈以不明。本朝惟歐陽公以圖書為怪妄之甚,為說以黜之,然一人之言不能勝久習之溺也,特學易者不深察之耳。今所謂極數者,本之天地五十有五之數,而黜圖書之妄,雖得罪於君子不辭也。觀變第三。

大傳曰: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其一不用者,一在四十九數之中,其太極之全體乎!分而為二以象兩者,分置於左右手,以象兩儀也。挂一以象三者,以右手一蓍,挂於左手之小指間,以象三才也。揲之以四象四時者,左右手之策,各四四數之,以象四時也。歸奇於扐以象閏者,九四數之,餘皆奇也。扐於中食指之間,以象閏也。其法先以左手之策,四四數之,其奇數扐於食指間,是為一扐。復以右手之策,四四數之,奇數扐於中指間,是為再扐。凡一挂再揲再扐,是為一變。五歲再閏,故再扐而後挂者,再扐之後而復挂一。其揲扐如前,以求第二變,其第三變亦然。凡三變而成一爻,十有八變而成一卦。

第一揲

皆自下數之,下之一即挂一也】。

三、一、一、二、二、一、一、三、一,為五者三。

四四一為九者一。

右第一揲,通挂扐之數得五,餘四十四策,乾兑離震之象】。得九,餘四十策,坤巽坎艮之象】。

第二揲、第三揲同。

二一、一一、二一為四者二。

四三一,三四一,為八者二。

右第二揲通挂扐之數,若四十四策得四,則餘四十,乾兑之象】。得八,餘三十六,離震之象】。若四十策得四,餘三十六,坎巽之象】。得八,餘三十二,坤艮之象】。

右第三揲。通挂扐之數,若四十策而得四,則餘三十六,以四數之凡九,是為老陽乾之象】。得八,則餘三十二,以四數之凡八,是為老陰兑之象】。若三十六策而得四,則餘三十二,以四數之凡八,是為少陰若初四十四,則離之象;初四十,則巽之象】。得八,則餘二十八,以四數之凡七,是為少陽若初四十四,則震之象;若初四十,則坎之象】。若三十二而得四,則二十八,以四數之凡七,亦為少陽艮之象】。得八,則餘二十四,以四數之凡六,亦為老陰坤之象】。

凡卦一爻三變,實具四體。自策言之,三揲始成一爻;自變言之,三揲已具一象。大衍論曰:易始於三,微而生一象,四象成而後八卦章。三變皆剛,太陽之象;三變皆柔,太陰之象。一剛二柔,少陽象也;一柔二剛,少陰象也。

第一揲,第二揲,第三揲,第一揲,第二揲,第三揲

右左挂右左挂右左挂右左挂右左挂右左挂

三:一一二一一一二一三一一一二一二一一

二:一一二一一一二一一二一

二:二。一:二。一:一。一:二。一:二。二:一。一:二。一:二。一:一。

二:一一二一一一二一一二一

一:三一二:一一一:二一一:三一一:二一二:一一

二:一一二一一一二一一二一

右三變之餘,通挂扐之數凡十三,則過揲之策餘三十六,以四數之得九。九,老陽也,其畫重。凡三變所得雖或不同,而為老陽者十有二。

四:四一四三一四三一四四一三四一三四:一

四:三一三四一三四一四三一

右三變之餘,通挂扐之數凡二十有五,則過揲之策餘二十四,以四數之則六。六,老陰也。其畫交凡三變,所得雖或不同,而為老陰者有四。

一:三一二一一四三一一三一二一一三四:一

一:二一四三一一二一三四一

四:三一二一一四三一一二一

三:四一二一一三四一一二一

二:二一二一一四三一二二一二一一二四一

一:二一四三一一二一三四一

四:三一二一一四三一一二一

三:四一二一一三四一一二一

一:三一二一一四三一一三一二一一三四:一

一:二一三四一一二一四三一

三:四一二一一三四一一二一

四:三一二一一四三一一二一

四:四一二一一二一一四四一一二一一二一

二:一一一二一一二一二一一

右三變之餘,通挂扐之數凡十七,則過揲之策餘三十二,以四數之則八。八,少陰也。其畫耦凡三變,所得雖或不同,而為少陰者二十有八。

三:一一四三一四三一三一一四三一三四一

三四:一三四:一三四:一四三:一

二:二一四三一四三一二二一四三一三四一

三四:一三四:一三四:一四三:一

一:三一四三:一四三:一一三:一四三:一三四:一

三四:一三四:一三四:一四三:一

四:四一一二一四三一四四一一二一三四:一

二:一一四三一二一一三四一

四:三一二一一四三一一二一

三:四一二一一三四一一二一

右三變之餘,通挂扐之數凡二十一,則過揲之策餘二十八,以四數之,則七七少陽也。其畫奇,凡三變,所得雖或不同,而為少陽者有二十。

大傳曰:四營而成易。所謂四營者,謂分二、挂一、揲四、歸奇也。近世儒者不得夫再扐而後挂之義,始有第一變挂而二三不挂者。不知大傳之所謂奇者,四數之餘,凡不及乎四者,皆奇也。或數止於四者,其四亦奇也。康節曰:奇數四,有一、有二、有三、有四。扐者,以所得左手之奇數,扐於中指間也。再扐者,右手之奇數,復扐於左之食指也。此第一變也,二三復自挂一而始焉。觀董生所陳畢中和一行九六,誠可見矣。苟如議者謂二三變不挂,殊失再挂之義。所謂四營者,亦止於三營而已。今三變皆挂,凡六十四變,為老陽者十二,為老陰者四,為少陽者二十,為少陰者二十八。老則陽多而陰少,少則陽少而陰多。然而陰陽之變各三十二,此其適平也。若二三變不挂,則一揲為五者三,為九者一;二三揲為四者三,為八者一。故五四常多,而九八常少。六十四變而為老陽者至二十七,為老陰者一,為少陰者二十七,為少陽者九。於陰陽多寡既已乖戾,而老陰止於二,則揲蓍生爻之際,動皆老陽,所謂老陰者絶無而僅有也。然而三揲皆挂,而四象之數亦終於不齊者,何也?大衍論曰:蓍數之變,九六各一,乾坤之象也;七八各三,六子之象也。嘗試以六十四變論之,六十四而八分之,老陽得八,老陰得八,乾坤之象也。震、坎、艮三少陽,巽、離、兑三少陰也。故少陽三其八得二十四,少陰亦三其八得二十四,此體數也。用數則不能無損益於其間。邵康節曰:陰陽半而形質具焉,陰陽偏而情性分焉。體數則陰陽各半,用數則陰侵陽、陽侵陰。陽之侵陰,陽之陽也;陰之侵陽,亦其用事之陰,則陰之陽也。是故少則陽少而陰多者,少陽少陰均二十四,而少陽之四益於少陰,則少陽二十而少隂二十八也。老則陽進而陰退,老陰之四歸於老陽,則老陽十二而老陰四也。易之義在於揲蓍,此其大旨也。若夫十有八變而爻有變動,則隨其所得而攷焉。凡一爻變

如畢萬筮仕於晉,遇屯之比,初九變也。蔡墨曰:乾之同人,九二變也。晉侯使卜偃筮秦師,遇大有之睽,九三變也。陳敬仲遇觀之否,六四變也。陽虎遇泰之需,六五變也。晉獻公筮嫁伯姬,遇歸妹之睽,上六變也。先言變爻,次合内外一體言之。

二爻變

三爻變

如晉公子重耳筮得貞屯悔豫,皆八也。蓋初四五三爻變也,二四六三爻不變者,皆少陰也。以本卦為貞,之卦為悔,合二變卦繇辭而言之,亦論變爻也。畢中和云:貞屯悔豫,變與定均也。

四爻變

五爻變

如穆姜往東宫,遇艮之八,曰:是謂艮之隨。注謂雜用連山、歸藏,非也。蓋艮五爻皆變,獨二少陰不變,蓋以不變爻占也。畢中和九六議:惟二不動,斯謂八也。今變者五而定者一,宜從少占。又董因迎晉公,得泰之八,曰:是謂天地配亨。韋昭與貞屯、悔豫同,非也。九六議謂六五一爻不變,帝乙歸妹是也。

六爻變

蔡墨曰:乾之坤曰:見羣龍無首,吉。

全體不變。

如秦伯伐晉,卜徒父筮之,其卦遇蠱。蠱之貞,風也;其悔,山也。此以内外卦為貞悔也。

凡一卦變六十三卦,以上下體論之,上體不變者七卦,下體不變者七卦,全體變者一卦,餘四十八卦各爻既變,則體亦不同也。以爻觀之,一爻與五爻變者各六卦,二爻與四爻變者各十五卦,三爻變者二十卦,不變與盡變者各一卦,凡六十四卦變而為四千九十六卦。此亦太極十二變而得之者也,又以六十四自相乘而得之者也。焦延夀之易林,其得易之卦變者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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