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上经】第16卦-豫卦䷏雷地豫卦(坤下震上)-[元]陈应润撰《周易爻变易缊•卷三》

[元]陈应润| 易经注解| 2022-12-01 23:51:22| 0

第16卦-豫卦䷏雷地豫卦(坤下震上)

【周易上经】第16卦-豫卦䷏雷地豫卦(坤下震上上)-(元)陳應潤撰《周易爻變易缊•卷三》

䷏【坤下震上】:豫利建侯行師。

豫,逸樂也。逸樂之人,易為怠惰。雷出地上,發聲警動,聖人觀其象,建侯以治之,行師以伐之,欲其不躭于逸樂而豫怠也。

彖曰:豫,剛應而志行,順以動,豫。豫順以動,故天地如之,而況建侯行師乎?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過而四時不忒;聖人以順動,則刑罰清而民服。豫之時義大矣哉!

剛應而志行,順以動,豫。豫以一陽居四爻而應羣隂,如天地久蟄之時,雷一發聲,萬物皆動。坤下震上,順以動,豫也。豫順以動,天地順以時而雷發聲,而况建侯行師不行天之號令乎?天地託雷為之號令,故日月不失其序,四時行不忒其氣。如聖人觀雷之發聲以行其號令,則刑罰清肅,萬民咸服。此豫之時義之大也如此。

象曰:雷出地奮,豫。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

月令:仲春,雷乃發聲。奮,發也。先王以雷聲和暢而作樂,尊崇先祖之德。殷以此時薦之上帝,以配祖考,如後世周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抑殷郊天祭祖之時,卜得此卦,聖人書之,如隨之上六王用亨于西山之義。

初六:鳴豫,凶。象曰:初六鳴豫,志窮凶也。

雷之發聲,初出地上,安得為凶?初六變陽,通卦為震,洊雷争鳴,天必震怒。為善,君子處之自善;為惡,小人用之志窮。天必誅殛,其凶可知。然不雷而鳴豫者,蓋逸豫之人躭于宴樂,曾不知懼,及為雷鳴,心亦震恐。春秋傳書雷震夷伯之廟,罪之也。於是展氏有隱慝焉,警之深矣。

六二:介于石,不終日,貞吉。象曰:不終日貞吉,以中正也。

豫樂之人,不溺於游宴,則溺於聲色。二居臣位,逢豫樂之主,宜游宴者也,何介于石,不終日而貞吉?六二變坎,易柔而為剛,通卦變解患難。初解之時,何暇宴樂?中正之臣,持心剛介,其堅如石,絶豫樂之念,守剛貞之節,見幾而作,不侯終日,所以中正而吉也。唐王毛仲,牧馬之厮役也,有寵於上。嫁女之時,奏玄宗曰:臣萬事已備,但未得佳客耳。上曰:知汝所不能致者,宋璟也。明日,勅璟至第。璟至,執酒謝恩,飲不盡巵而歸。此得介于石,不終日,貞吉之義。

六三:盱豫,悔。遲有悔。象曰:盱豫有悔,位不當也。

盱,張目上視也。禮曰:凡視於面則傲。三居臣下不當之位,君臣之志未合,朝覲之時不能盡禮,反張目上視其君,其君烏得不怒?然止於有悔者,何也?六三變艮,通卦為小過。小過之義,過之小者也。人有小過,則當速改悔。遲不改,寧免於悔?孟子曰:觀人莫良於眸子。宋李承之曰:王安石眼多於白,甚於王敦。它日亂天下者,必此人也。后果以變法亂天下。蔡京入廟,立班之際,京注目仰視,久而不瞬。陳瑩中曰:此人得志,乃國家之大賊。遂疏京悖逆十事。京知過不改,卒有竄逐之禍。

九四: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簪。象曰:由豫,大有得,志大行也。

四以一陽攝衆隂,為豫之主,四居大臣之位,政由已出,故由豫。九四變坤,坤有得朋之象。坤之六四,括囊猶豫而未決,必求朋友而決其疑。盍,合也。簪,冠之笄也,猶言聚首也。大臣苟有所疑,謀及朋友,疑可以決,所以君臣大有得,志乃大行也。昔房玄齡善謀,杜如晦善斷,唐太宗初與玄齡謀而有疑,召如晦至,卒如玄齡之言,蓋得勿疑朋盍簪之義。

六五:貞疾,恒不死。象曰:六五貞疾,乘剛也;恒不死,中未亡也。

人之逸豫太過,則罹于疾病。况五居尊位,為豫之主,溺於樂,疾病生矣。貞,卜也。恒,久也。何以卜其恒久而不死?六五變陽,上卦為兑,兑為巫。巫,醫之屬,醫禱力焉。柔爻變剛,得五之正位,與下卦二柔之志合。君得臣以醫禱,故六五貞疾,乘剛也。既得剛健,宜其恒久而不死也。周武王有疾,周公禱之,翼日乃瘳,見於金縢之書,此其義也。

上六:冥豫,成有渝,无咎。象曰:冥豫在上,何可長也?

上處豫之終,豫樂之極,至于昏冥,已成其疾,苟不渝變,安能无咎?上六變離,日昃之時,在上之人,溺於逸豫宴樂,至於冥冥之極而不知變,何可久也?如太康尸位以逸豫,畋于有洛,十旬勿返,商紂為長夜之飲,皆冥豫之極,不知變者,喪身失國,將誰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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