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下经】第45卦-萃卦䷬泽地萃卦(坤下兑上)-[明]崔铣撰《读易余言•卷二》

【周易下经】第45卦-萃卦䷬泽地萃卦(坤下兑上)-[明]崔铣撰《读易余言•卷二》

典籍作者:[明]崔铣

著作年代: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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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第45卦-萃卦䷬泽地萃卦(坤下兑上)

王者當大萃之時,立廟祀焉,得四海之懽事其先,挈萬務之要統於孝,然必大人為主,聚道乃全。夫物聚而多可以備禮,人聚而衆可以集事,此王者奉若天道,事神使民也。大祀者,孝也。順時者,仁也。仁且孝,斯所以為大人而亨萃者乎?有萃則分類,有類則立黨,有黨則起争。五能萃二,四能萃初,近四无應則四萃三,近五无應則五萃上,咸在交争之際。夫不能无争者,勢也。卒定于一者,各隨其分也。古謂十人逐兎,一人得之,九人袖手者也。比以一陽得五隂,故吉。萃以二陽分四隂,故悔。九四有權失位,九五有位失權,四匪躬盡瘁,斯免專民之咎。五仁德永修,斯亡未光之悔。初亂而後萃,三萃而猶吝,二五正應,五用大牲,君道隆,故盡物也。二用禴祭,臣道恭,惟致誠也。上獨立无援,求三,三不應,乘上,上所惡,危莫甚焉。憂懼已甚,衆所不害,當萃之極而知憂,其異乎安危利菑者與?屯之世有主則皆定,萃之世比類則无争。

初九居萃之初,柔无固守,若號正應而固執之,為人所笑,勿恤也。所應者正,所持者專,往而之四,何咎哉?一者,所與專也;握者,所執固也。一團之訓,俗而无稽,自上招下為引,自下附上為援。

物聚而衆慮其難久,二以引而吉,五以永貞而悔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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