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上经】第18卦-蛊卦䷑山风蛊卦(巽下艮上)-[清]王又朴撰《易翼述信•卷四》

【周易上经】第18卦-蛊卦䷑山风蛊卦(巽下艮上)-[清]王又朴撰《易翼述信•卷四》

典籍作者:[清]王又朴

著作年代:清代

著作阅读:

错综复杂:

正文内容

第18卦-蛊卦䷑山风蛊卦(巽下艮上)

【周易上经】第18卦-蛊卦䷑山风蛊卦(巽下艮上)-(清)王又樸撰《易翼述信•卷四》

䷑【巽下艮上】

蠱。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後甲三日,

○彖曰:蠱,剛上而柔下,巽而止,蠱。蠱元亨,而天下治也。利涉大川,往有事也。先甲三日,後甲三日,終則有始,天行也。

仲誠張氏曰:乾下一剛,往於坤之上;坤上一柔,來於乾之下。卦以下為基本,強實者去居於上,虛弱者來奠於下,上重堅而下輕脆,基壞而顚覆從之,此卦體為蠱象也。艮為止,巽為入,物止而不動,隂濕入於下,則蟲生而蠱之,此卦德亦蠱象也。以體論,否傾則為隨,城復隍則為蠱。以德論,凡世之懲否者,亦未有不易其情而為隨;處泰者,亦未有不安其勢而至蠱者也。隨有交象,而實自否來;蠱有不交象,而實自泰來。隨之二五,剛柔各得其位,故曰大亨貞而天下隨之。蠱之二五,柔者小心懼禍,則虚己以任賢,而圖治有本;剛者中正任事,則承寵以幹蠱,而致治無難,故曰元亨而天下治也。利涉大川。彖曰:往有事,則以乾之初爻,往而居於坤之上。以各爻論,則上為无事,而初為勿用;以全卦論,則乾始一點生氣,騰然直上,是大有為者也。夫乾之始則震也,此卦艮上而巽下,艮巽之間為震位,震為木,故曰甲。艮居震前,故曰先甲;巽居震後,故曰後甲。震先三位為乾,震後三位為坤。乾之初變柔,則天德不為首;坤之上變剛,則以大終。所謂終則有始,天行之自然也,故曰先甲三日,後甲三日。屯與蠱雖相似,而實不同。屯上坎下震,其中艮也,故不利攸往。蠱則艮巽之間為震,故利涉大川。且屯之四德重在貞,蠱无可守,惟利於行,故有元亨利而无貞也。

象曰:山下有風,蠱;君子以振民育德。

振民育德,仲誠張氏作振作其民,正以育民之德講,不言自治,甚與卦詞爻義合。若以自治言,則育字與蠱義說不去。

初六:幹父之蠱,有子,考无咎。厲,終吉,

○象曰:幹父之蠱,意承考也。

初變大畜,利貞,利涉大川者也。巽遇乾,根基實矣,故曰有子考,无咎。本氣柔,在下无應,非有能濟之義也,故曰厲。然初六為巽主爻,巽而能乾,則以漸入,而始終不懈其志,故終吉。夫子贊以意承考者,鄭氏曰:子改父道,始雖厲而終則吉,事若不順而意則順也。

九二,幹母之蠱,不可貞,

○象曰:幹母之蠱,得中道也

二變全艮,巽為入,艮為門,為閽,在内卦之中,有幹母蠱義。又艮,止也,故不可貞。正符柏氏曰:爻以九言,懼其失於拂戾也,故以不可貞戒之。象以二言,知其能以巽入也,故以得中道。予之意各有所取也。

按:得中道正解不可貞。

合訂曰:父子之間不責善,况於母乎?委曲婉轉,以期其入,斯為得中之道也。正體中用,正方中圓,隨時以處中,則中而正矣。

九三:幹父之蠱,小有悔,无大咎,

○象曰:幹父之蠱,終无咎也。

三變蒙,巽之,究為躁卦,而遇坎難,又重剛不中,故有悔。然本體巽也,又剛變柔,故悔小而無大咎也。象曰終无咎者,蓋始雖直遂,而終能巽入也。仲誠張氏曰:幹蠱,總皆修飭敝壞之義。六爻皆無凶占,即三過中失正,豈小失哉?而但得有幹於父之蠱,則身之負過為小耳。象謂非有過而終无過也,亦以其於父蠱有濟也。父重而已輕,道之衡量然矣。

六四,裕父之蠱,往見吝。

○象曰:裕父之蠱,往未得也。

四處多懼之位,又以柔居柔,雖變剛而不能勝本氣。且變卦為鼎,有正位凝命之象,是无所為者也,故曰裕蠱。裕非不幹之謂,乃從容不迫也。自《本義》皆謂戒占者之詞。

竊按:彖曰往有事,此爻之象曰往未得,若以緩於幹蠱為戒,則往正其宜矣,何以見吝?而夫子曰未得乎?夫治道去其太甚耳,若急遽無序,勢恐至於激變,宋元祐之事可見。四本氣為艮之止,變氣為離之明,地處危疑而下無正應,是蓋明於輕重緩急而從容以圖,不敢急遽以往者也。往則見吝,故欲往有所不得耳。如此說,似於爻詞、象傳皆合。

六五,幹父之蠱,用譽

○象曰:幹父用譽,承以德也。

五變全巽,有申命行事之象。又艮山遇巽木,上下皆巽,則在山與山之下,一片林木葱蘢,山固以多樹為名者也,故曰譽。上下皆巽,則潛以深入,五以中正之德處之,則不彰父之過,不揚己之名,故曰用譽。自《本義》皆以用二之多譽言合訂,獨謂歸譽於父,其說甚精深。觀夫子象傳,不言蠱而止曰用譽可見。且此卦正應獨二與五,二之爻象既不以應言,則五似亦不必沾沾矣。

上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

○象曰:不事王侯,志可則也。

上變升艮止,又居五之上,在事外,故曰不事王侯。遇坤之順,故高尚其事,而夫子曰志可則也。然則不事王侯,固非矯激鳴高,徒以貧賤驕人者矣。且地風升,君子在野而風流百世,聞者莫不興起,其振民育德為何如者哉!

各爻皆言父母之蠱,安溪李氏云:初應四,三應上,四承五,五承上,或以隂承應於陽,或隂陽自相承應,皆無嫌於稱父。惟二以陽應隂,則不可以稱父,故變其文而曰母。上之上更無承應,則無父母之象,居卦上又有事外之象,但曰不事父母不可也,故又變其文曰不事王侯。說頗好。但隂陽既有應,又有承,既以陽父陽、隂父隂,又以隂父陽,不免義雜合訂。又以剛上柔下,父母之道俱失,不必指定某爻為某爻父、某爻為某爻母,然亦太覺籠統。仲誠張氏說九二曰:若他爻則或下卦而非中爻,或中爻而非下卦,皆無閫内之象,故皆屬父蠱耳。據此,蠱者,前人已壞之緒也。又序卦傳曰:蠱者,事也。則各爻中即自有幹父母蠱之義,實不必以某爻為某爻父、某爻為某爻母言矣。惟九二為幹母蠱,確不可易。至幹父蠱獨多者,子於外事原多於内事耳。

相关推荐

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