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卦-师卦䷆地水师卦(坎下坤上)-[宋]易祓撰《周易总义•卷三》

第7卦-师卦䷆地水师卦(坎下坤上)-[宋]易祓撰《周易总义•卷三》

典籍作者:[宋]易祓

著作年代:宋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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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卦-师卦䷆地水师卦(坎下坤上)

【周易上经】第7卦-师卦䷆地水师卦(坎下坤上)-(宋)易祓撰《周易總義•卷三》

䷆【坎下坤上】

師之成卦,坤在上為衆,坎在下為律,以律制衆,師之象也。師以九二為主,陽剛在下卦之中,其主將之任乎?是以初之以律出師,見可而進者也;四之左次无咎,知難而退者也;上之承家開國,皆九二之事,所以言在師中吉。若夫柔居陽位,輕進敗事者,六三而已,必有六五中順之君,為之進退取舍焉。長子如九二則命之,弟子如六三則舍之。夫善將兵者,固王將之事;而善將將者,實大君之事也。

師:貞,丈人吉,无咎。

彖曰:師,衆也;貞,正也。能以衆正,可以王矣。剛中而應,行險而順,以此毒天下而民從之,吉,又何咎矣!

論丈人之義曰:師,衆也。貞,正也。王者之道本乎正,能以正用衆,而後可以當丈人之事也。丈無他義,盖取乎分、寸、尺、丈之丈五度。至于丈,則分、寸、尺之所積,其數為始定。盖下卦坎體,爾雅曰:坎,律銓也。兵,法也。生度,此法度之所取正者。惟九二以丈人主此法度,是以剛中而應,行險而順,乃王者仁義之師。而九二以法度用之,非能以衆正者乎?如攻疾然,雖曰毒之,乃所以生之也。民說而從,為王孰禦之?此吉且无咎之義也。

象曰:地中有水,師;君子以容民畜衆。

地中有水,㐲而不見,遇險即出,乃寓兵于農之象。農,民也;兵,衆也。坤為衆之象,坎以二隂為民之象,容民而後畜衆。古者兵農之政,盖見于此。

初六,師出以律,否臧凶。

象曰:師出以律,失律凶也。

晁古《易》曰:否字先儒多作不。

初六,師之始也。古者用師之道,師出以律,而戒乎失律。如楚之亂次,齊之散亂,吳之争舍,晋之争舟,皆失律之師。失律為不臧,不臧所以為凶。出師之初,即以凶為戒,則知王者不輕于用師如此也。

九二,在師中,吉,无咎。王三錫命。

象曰:在師中吉,承天寵也。王三錫命,懷萬邦也。

二,爻之正位也。以九居之,而後可以任閫外之權。上應六五之君,則奉君而出師,非承天寵而何?五、二皆得其中,故言在師中吉,无咎。曰王三錫命,懷萬邦者,觀上六小人必亂邦之戒,則知二之懷萬邦者,必非小人僥倖以求勝之舉。惟九二以長子帥師,則以懷萬邦為主,此有征無戰,王者之師也。

六三,師或輿尸,凶。

象曰:師或輿尸,大无功也。

三以隂居陽位,志剛而體柔,本不可以帥師,故或之言人君,或委而任焉,則貪進敗事,輿尸之象也。徂徠石氏謂尸為主輿,然經之言輿者,如小畜之輿說輹,大畜之閑輿衛,剝言君子得輿之類,皆不以衆取義。朱文公曰:師徒敗撓,輿尸而歸,故三之大无功,視二之在師中吉為有間。爻辭又於五、六發其義曰:長子帥師,弟子輿尸,二者正安危存亡之機,不可不謹所擇。此二之所以為吉,三之所以為凶也。

六四,師左次,无咎。

象曰:左次无咎,未失常也。

六四重隂也,居坤體之下,坤隂以静退為主,故曰師左次。傳以師宿為次,次則止而不進是已。軍事進則尚右,退則尚左。夫二以中道行師,左之右之,皆進退之常。至四之時,知其不可進,而量敵慮勝,為之左次,以退為進,何失常之有?此其義所以為无咎也。

六五:田有禽,利執言,无咎。長子帥師,弟子輿尸,貞凶。

象曰:長子帥師,以中行也。弟子輿尸,使不當也。

六五,用將之主也。柔順得中,不為兵端,不得已而應之,田有禽之象。禽之害稼,去其害而已。用師之道,執其罪而聲言于衆,故曰利執言,无咎。然柔順之主,用師固主于不暴,任將或疑于不决,曰長子帥師以中行者,謂九二之剛中也。弟子輿尸使不當者,謂六三之失位也。蓋二互三四震體,震以初爻為長子,則次爻為弟子,長子受任,弟子失位,亦在乎五之所擇。然弟子輿尸而下,復繼之以貞凶者,師貞以丈人為吉,丈人專主法度,使小人参之,雖貞亦凶矣。聖人申六三之爻辭,而一再言之,所望于用將者甚切也。

上六,大君有命,開國承家,小人勿用。

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以亂也。

上六,師之成也。凡用師之道,師出則嚴其律於始,師休則正其功於終,小人無自而入焉。小人之所由以入者,常自不以律始。惟不以律始,故小人行險僥倖以求勝。師休之日,將録其一勝之功,命之開國承家,則亂自此階,非王者保治之道。論功行賞,而獨以小人必亂邦為言,必之一辭,致戒于小人,尤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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