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下经】第64卦-未济䷿火水未济(坎下离上)-[元]梁寅撰《周易参义•卷二》

【周易下经】第64卦-未济䷿火水未济(坎下离上)-[元]梁寅撰《周易参义•卷二》

典籍作者:[元]梁寅

著作年代:元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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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卦-未济䷿火水未济(坎下离上)

【周易下经】第64卦-未济䷿火水未济(坎下离上)-(元)梁寅撰《周易參義•卷二》

未濟:亨;小狐汔濟,濡其尾,无攸利。

卦之為未濟者,以水火不相交,而六爻皆失正也。然雖未濟而有亨之道,惟遇其時而得其人,則可以亨矣。卦之六五,有柔中之德,而下應九二,爲剛中之才。上以文明而知人,下以出險為已任,則其未濟者,安有不濟哉?小狐汔濟者,勇於濟也。狐之老者,多疑而善聽,則不輕涉以陷於險。若小狐之勇於濟者,不度其時,不量其才,故至於濡尾而无所利矣。以人言之,則必有老成之德,然後可以濟天下之難。若少年不經事者,則昧於時勢,進銳退速,其身且不保矣,而何以濟天下乎?

初六,濡其尾,吝。

彖辭言小狐汔濟者,初六是也。濡尾之吝,其能免乎?

九二,曳其輪,貞吉。

九二應文明之君,當濟險之任,而能安重審愼,不輕犯險,如人之欲行而倒曳其輪,必需時而後進,則得其正而吉矣。蓋未濟者,時未可以濟也。九二以剛居柔,易以知險,乃識時之俊傑,此其所以終吉也。彼小狐之濡尾者,豈知此邪?

六三,未濟,征凶,利涉大川。

以隂柔而不中正,當未濟之時,有征行之志,乃凶道也。但涉川出險,以免其身之難,則為利耳。此爻之占,蓋可以免難,而不可以有為也。

九四,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賞于大國。

未濟九四,即既濟九三之反,故皆以鬼方言之。然既濟九三之伐,乃既濟之時,其兵貪兵也,故三年則憊,而又有用小人之戒。未濟九四之伐,乃未濟之時,其兵義兵也,故三年則有賞,而其事得貞則為吉。蓋其得失旣殊,而吉凶亦異矣。

六五,貞吉,无悔。君子之光,有孚,吉。

五當未濟之時,而有險在下,不可不愼也。故戒之以貞,則吉而无悔。然為文明之主,故有君子之光,而其中德之盛可知也。德既光矣,則又必有孚,然後可以濟。若无其孚誠,則在下之賢臣,不免於解體矣,又安能濟乎?六能有其光,而又有其孚,其自明而誠之謂歟?

上九,有孚于飲酒,无咎。濡其首,有孚失是。

上九以无位之爻,當未濟之時,唯信於自樂可也,若信於有為不可也。故有孚于飲酒,則為樂天知命,而可以无咎。若如狐之汔濟而濡其首,則其自信者失其當然矣。蓋濟天下者,必剛中之才而爲君所任,然後可濟也。若上九者,體剛用柔,不在其位,而欲輕身以犯難,於出處之道,豈爲得乎?

周易參義卷二

<經部,易類,周易參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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