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上经】第29卦-坎卦䷜坎卦为水(坎下坎上)-[北宋]程颐撰《程氏易传•卷二》

[北宋]程颐| 易经注解| 2022-12-01 23:51:22| 0

第29卦-坎卦䷜坎卦为水(坎下坎上)

[北宋]程颐撰《程氏易传》繁体版【卷二上经】第二十九卦_坎卦:坎卦为水(坎下坎上)

習坎,《序卦》:物不可以終過,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理无過而不已,過極則必陷,坎所以次大過也。習謂重習,他卦雖重,不加其名,獨坎加習者,見其重險,險中復有險,其義大也。卦中一陽上下二陰,陽實陰虛,上下无據,一陽陷於二陰之中,故為坎陷之義。陽居陰中則為陷,陰居陽中則為麗。凡陽,在上者止之象,在中陷之象,在下動之象。陰,在上說之象,在中麗之象,在下巽之象。陷則為險。習,重也,如學習、溫習,皆重復之義也。坎,陷也,卦之所言,處險難之道。坎水也,一始於中,有生之最先者也,故為水。陷,水之體也。

習坎,有孚,維心亨,行有尚。

陽實在中,為中有孚信。維心亨,維其心誠一,故能亨通。至誠可以通金石,蹈水火,何險難之不可亨也。行有尚,謂以誠一而行,則能出險,有可嘉尚,謂有功也。不行則常在險中矣。

彖曰:習坎,重險也。

水流而不盈,行險而不失其信。

習坎者,謂重險也。上下皆坎,兩險相重也。初六云:坎窞,是坎中之坎,重險也。水流而不盈,陽動於險中而未出於險,乃水性之流行而未盈於坎,既盈則出乎坎矣。行險而不失其信,陽剛中實,居險之中,行險而不失其信者也。坎中實,水就下,皆為信義,有孚也。

維心亨,乃以剛中也。

維心可以亨通者,乃以其剛中也。中實為有孚之象,至誠之道,何所不通。以剛中之道而行,則可以濟險難而亨通也。

行有尚,往有功也。

以其剛中之才而往則有功,故可嘉尚。若止而不行,則常在險中矣。坎以能行為功。

天險不可升也,地險山川丘陵也,王公設險以守其國,險之時用大矣哉。

高不可升者,天之險也。山川丘陵,地之險也。王公君人者,觀坎之象知險之不可陵也,故設為城郭溝池之險,以守其國,保其民人,是有用險之時,其用甚大,故贊其大矣哉。山河城池,設險之大端也,若夫尊卑之辨,貴賤之分,明等威異物采,凡所以杜絕陵僭限隔上下者,皆體險之用也。

象曰:水洊至,習坎。君子以常德行,習教事。

坎為水,水流仍洊而至,兩坎相習,水流仍洊之象也。水自涓滴至于尋丈,至于江海,洊習而不驟者也,其因勢就下,信而有常,故君子觀坎水之象,取其有常,則常久其德,行人之德行,不常則偽也。故當如水之有常,取其洊習相受,則以習熟其教令之事,夫發政行教,必使民熟於聞聽,然後能從,故三令五申之,若驟告未喻,遽責其從,雖嚴刑以驅之,不能也。故當如水之洊習。

坎卦初六

初六,習坎,入于坎窞,凶。

初以陰柔居坎險之下,柔弱无援而處不得當,非能出乎險也。唯益陷於深險耳。窞,坎中之陷處,已在習坎中,更入坎窞,其凶可知。

象曰:習坎入坎,失道凶也。

由習坎而更入坎窞,失道也,是以凶。能出於險乃不失道也。

坎卦九二

九二,坎,有險,求小得。

二當坎險之時,陷上下二陰之中,乃至險之地,是有險也。然其剛中之才,雖未能出乎險中,亦可小自濟,不至如初,益陷入于深險,是所求小得也。君子處險難而自能保者,剛中而已。剛則才足自衛,中則動不失宜。

象曰:求小得,未出中也。

方為二陰所陷,在險之地,以剛中之才,不至陷于深險,是所求小得。然未能出坎中之險也。

坎卦六三

六三,來之坎坎,險且枕,入于坎窞,勿用。

六三在坎陷之時,以陰柔而居不中正,其處不善,進退與居皆不可者也。來下則入于險之中,之上則重險也。退來與進之皆險,故云來之坎坎。既進退皆險,而居亦險。枕謂支倚。居險而支倚以處,不安之甚也。所處如此,唯益入於深險耳。故云:入于坎窞。如三所處之道,不可用也,故戒勿用。

象曰:來之坎坎,終无功也。

進退皆險,處又不安,若用此道,當益入于險,終豈能有功乎。以陰柔處不中正,雖平易之地,尚致悔咎,況處險乎。險者,人之所欲出也,必得其道乃能去之,求去而失其道,益困窮耳。故聖人戒,如三所處不可用也。

坎卦六四

六四,樽酒,簋貳,用缶,納約自牖,終无咎。

六四陰柔而下无助,非能濟天下之險者。以其在高位,故言為臣。處險之大臣,當險難之時,唯至誠見信於君,其交固而不可間,又能開明君心,則可保无咎矣。夫欲上之篤信,唯當盡其質實而已。多儀而尚飾,莫如燕享之禮,故以燕享喻之,言當不尚浮飾,唯以質實所用。一樽之酒,二簋之食,復以瓦缶為器,質之至也。其質實如此,又須納約自牖。納約謂進結於君之道。牖開通之義。室之暗也,故設牖所以通明。自牖,言自通明之處,以況君心所明處。詩云:天之牖民,如壎如篪。毛公訓牖為道,亦開通之謂。人臣以忠信善道結於君心,必自其所明處,乃能入也。人心有所蔽,有所通。所蔽者暗處也,所通者明處也,當就其明處而告之,求信則易也。故云:納約自牖,能如是則雖艱險之時,終得无咎也。且如君心,蔽於荒樂,唯其蔽也。故爾雖力詆其荒樂之非,如其不省,何必於所不蔽之事,推而及之則能悟其心矣。自古能諫其君者,未有不因其所明者也。故訐直強勁者,率多取忤而溫厚明辯者,其說多行且如漢祖愛戚姬將易太子,是其所蔽也,群臣爭之者眾矣,嫡庶之義,長幼之序,非不明也,如其蔽而不察,何四老者高祖素知其賢而重之,此其不蔽之明心也,故因其所明而及其事則悟之如反手,且四老人之力孰與,張良群公卿及天下之士,其言之切,孰與周昌叔孫通,然而不從彼而從此者ˊ,由攻其蔽與,就其明之畢耳。又如趙王,太后愛其少子,長安君不肯使質於齊,此其蔽於私愛也。大臣諫之雖強,既曰蔽矣,其能聽乎,愛其子而欲使之長久富貴者,其心之所明也,故左師觸龍因其明而導之以長久之計,故其聽也如響,非惟告於君者,如此為教者亦然。夫教必就人之所長,所長者心之所明也,從其心之所明而入,然後推及其餘。孟子所謂成德達才是也。

象曰:樽酒簋貳,剛柔際也。

象只舉首句,如此比多矣。樽酒簋貳,質實之至,剛柔相際,接之道能如此,則可終保无咎。君臣之交能固而常者,在誠實而已,剛柔指四與五,謂君臣之交際也。

坎卦九五

九五,坎不盈,祗既平,无咎。

九五在坎之中,是不盈也。盈則平而出矣。祗宜音柢,抵也。復卦云:元祗悔,必抵於已平則无咎,既曰不盈,則時未平而尚在險中,未得无咎也,以九五剛中之才居尊位,宜可以濟於險,然下无助也。二陷於險中,未能出餘,皆陰柔无濟險之才,人君雖才,安能獨濟天下之險,居君位而不能致天下,出於險則為有咎,比祗既平乃得无咎。

象曰:坎不盈,中未大也。

九五剛中之才而得尊位,當濟天下之險難,而坎尚不盈,乃未能平乎險難,是其剛中之道未光大也。險難之時,非君臣協力,其能濟乎,五之道未大,以无臣也。人君之道不能濟天下之險難,則為未大,不稱其位也。

坎卦上六

上六,繫用黴纆,寘于叢棘,三歲不得,凶。

上六以陰柔而居險之極,具陷之深者也,以其陷之深,取牢獄為喻,如繫縛之以徽纆,因寘于叢棘之中,陰柔而陷之深,其不能出矣。故云至于三歲之久,不得免也,其凶可知。

象曰:上六失道,凶三歲也。

以陰柔而自處極險之地,是其失道也,故其凶至於三歲也。三歲之久而不得免焉,終凶之辭也。言久有曰十,有曰三,隨其事也。陷于獄至于三歲,久之極也。他卦以年數言者,亦各以其事也。如三歲不興,十年乃字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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