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下经】第51卦-震卦䷲震卦为雷(震下震上)-[北宋]程颐撰《程氏易传•卷四》

[北宋]程颐| 易经注解| 2022-12-01 23:51:22| 0

第51卦-震卦䷲震卦为雷(震下震上)

[北宋]程颐撰《程氏易传》繁体版【卷四下经】第五十一卦_震卦:震卦为雷(震下震上)

震,《序卦》:「主器者莫若長子,故受之以震。」鼎者器也,震為長男,故取主器之義,而繼鼎之後,長子傳國家、繼位號者也,故為主器之主。《序卦》取其一義之大者,為相繼之義。震之為卦,一陽生於二陰之下。動而上者也,故為震。震,動也,不曰動者,震有動而奮發,震驚之義。乾坤之交,一索而成。震生物之長也,故為長男。其象則為雷,其義則為動;雷有震奮之象,動為驚懼之義。

震,亨

陽生於下而上進,有亨之義;又震為動,為恐懼,為有主。震而奮發,動而進,懼而修,由主而保大;皆可以致亨,故震有亨。

震來虩虩*,笑言啞啞。

當震動之來則恐懼不敢自寧,旋顧周慮,虩虩然也。虩虩,顧慮不安之貌,蠅虎謂之虩者,以其周環顧慮不自寧也。處震如是,則能保其安裕,故笑言啞啞。啞啞,笑言和適之貌。

註*:虩,音「細」,虩虩,形容恐懼的樣子。

震驚百里,不喪匕鬯*。

言震動之大而處之之道。動之大者,莫若雷。震為雷,故以雷言雷之震動,驚及百里之遠,人無不懼而自失,雷聲所及百里也。唯宗廟祭祀執匕鬯者,則不至於喪失。人之致其誠敬,莫如祭祀。匕以載鼎實,升之於爼;鬯以灌地而降神,方其酌裸以求神薦牲,而祈享盡其誠敬之心。則雖雷震之威,不能使之懼而失守,故臨大震,懼能安而不自失者,唯誠敬而已。此處震之道也。卦才无取故,但言處震之道。

註*:匕,音「比」,古時的湯匙。鬯,音「暢」。祭祀用之香酒,以鬱金香合黍釀造而成之酒。

彖曰:震,亨。

震來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啞啞,後有則也。

震自有亨之義,非由卦才震來而能恐懼自修自慎,則可反至福吉也。笑言啞啞,言自若也,由能恐懼而後自處有法則也。有則則安而不懼矣,處震之道也。

震驚百里,驚遠而懼邇也。

雷之震及於百里,遠者驚,邇者懼,言其威遠大矣。

出可以守宗廟社稷,以為祭主也。

《彖》文脫「不喪匕鬯」一句,《卦辭》云「不喪匕鬯」,本為誠敬之至,威懼不能使之自失。《彖》以長子宜如是,因承上文,用長子之義通解之,謂其誠敬不喪匕鬯,則君出而可以守宗廟社稷以為祭主也。長子如是,而後可以守世祀、承國家也。

象曰:洊雷*,震,君子以恐懼修省。

洊,重襲也。上下皆震,故為洊雷。雷重仍則威益盛,君子觀洊雷威震之象,以恐懼自修,飭循省也。君子畏天之威,則修正其身,思省其過咎而改之,不唯雷震,凡遇驚懼之事皆當如是。

註*:洊,音「薦」,再次,屢次,接連,重覆的意思。

震卦初九

初九,震來虩虩,後笑言啞啞,吉。

初九,成震之主,致震者也。在卦之下,處震之初也。知震之來,當震之始,若能以為恐懼而周旋顧慮,虩虩然不敢寧止,則終必保其安吉,故後笑言啞啞也。

象曰:震來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啞啞,後有則也。

震來而能恐懼,周顧則无患矣,是能因恐懼,而反致福也。因恐懼而自修省,不敢違於法度。是由震而後有法則,故能保其安吉,而笑言啞啞也。

震卦六二

六二,震來厲,億喪貝*,躋於九陵**,勿逐,七日得。

六二居中得正,善處震者也,而乘初九之剛。九,震之主,震剛動而上奮,孰能禦之,厲猛也,危也。彼來既猛,則己處危矣。億,度也;貝,所有之資也;躋,升也;九陵,陵之高也;逐,往追也。以震來之厲,度不能當,而必喪其所有,則升至高以避之也。九言其重,岡陵之重,高之至也。九重之多也,如九天、九地也。「勿逐,七日得」:二之所貴者中正也,遇震懼之來,雖量勢巽避,當守其中正,无自失也。億之必喪也,故遠避之以自守,過則復其常矣,是勿逐而自得也。逐,即物也,以己即物,失其守矣,故戒勿逐,避遠自守。處震之大方也,如二者,當危懼而善處者也。卦位有六七,乃更始,事既終,時既易也,不失其守,雖一時不能禦其來,然時過事已則復其常,故云七日得。

註*:億,猜測,即臆測。貝,所擁有的財物。億喪貝:猜測將喪失自己所擁有的財物。

註**:躋,音「基」,登高,《說文》:登也。躋於九陵,登高到高處以避難。

象曰:震來厲,乘剛也。

當震而乘剛,是以彼厲而己危。震剛之來,其可禦乎。

震卦六三

六三,震蘇蘇,震行无眚*。

蘇蘇,神氣緩散自失之狀。三以陰居陽,不正處,不正於平時且不能安,況處震乎。故其震懼而蘇蘇然,若因震懼而能行,去不正而就正,則可以无過。眚,過也。三行則至四正也,動以就正為善故。二勿逐則自得,三能行則无眚。以不正而處震懼,有眚可知。

註*:眚,音省ㄕㄥˇ,古同「省」。《說文》:目病生翳也。又《廣韻》:過也,災也。眚,引伸爲過錯,錯誤。

象曰:震蘇蘇,位不當也。

其恐懼自失,蘇蘇然,由其所處不當故也。不中不正,其能安乎。

震卦九四

九四,震遂泥。

九四居震動之時,不中不正,處柔失剛健之道。居四无中正之德,陷溺於重陰之間,不能自震奮者也,故云「遂泥」。泥,滯溺也,以不正之陽而上下重陰,安能免於泥乎,遂无反之意。處震懼莫能守也,欲震動則莫能奮也,震道亡矣,豈復能光亨也。

象曰:震遂泥,未光也。

陽者剛物,震者動義,以剛處動,本有光亨之道,乃失其剛正而陷於重陰,以致遂泥,豈能光也。云未光,見陽剛本能震也,以失德故泥耳。

震卦六五

六五,震往來厲,億无喪,有事。

六五雖以陰居陽,不當位為不正,然以柔居剛又得中,乃有中德者也。不失中則不違於正矣,所以中為貴也。諸卦二五雖不當位,多以中為美。三四雖當位,或以不中為過,中常重於正也。蓋中則不違於正,正不必中也,天下之理莫善於中。於六二、六五可見,五之動,上往則柔不可居動之極,下來則犯剛,是往來皆危也。當君位,為動之主,隨宜應變,在中而已,故當億度无喪失其所有之事而已。所有之事謂中德,苟不失中,雖有危,不至於凶也。億度謂圖慮,求不失中也。五所以危,由非剛陽而无助,若以剛陽有助為動之主,則能亨矣。往來皆危,時則甚難,但期於不失中,則可自守,以柔主動,固不能致亨濟也。

象曰:震往來厲,危行也。其事在中,大无喪也。

往來皆厲,行則有危也。動皆有危,唯在无喪其事而已。其事謂中也,能不失其中,則可自守也。大无喪,以无喪為大也。

震卦上六

上六,震索索,視矍矍*,征凶。震不于其躬,于其鄰,无咎。婚媾有言。

索索,消索不存之狀,謂其志氣如是。六以陰柔居震動之極,其驚懼之甚,志氣殫索也。矍矍,不安定貌。志氣索索,則視瞻徊徨,以陰柔不中正之質,而處震動之極,故征則凶也。震之及身,乃于其躬也,不于其躬,謂未及身也。鄰者,近於身者也,能震懼於未及身之前,則不至於極矣,故得无咎。茍未至於極,尚有可改之道,震終當變柔,不固守,故有畏鄰戒而能變之義。聖人於震終,示人知懼而能改之義,為勸深矣。婚媾,所親也,謂同動者。有言,有怨咎之言也。六居震之上,始為眾動之首,今乃畏鄰戒而不敢進,與諸處震者異矣,故婚媾有言也。

註*:矍,音ㄐㄩㄝˊ《說文》:「隹欲逸走也。從又。持之矍矍也。隼欲逸走而未能。《徐曰》左右驚顧也。一曰視遽貌。」

象曰:震索索,中未得也。雖凶无咎,畏鄰戒也。

所以恐懼自失如此,以未得於中道也,謂過中也。使之得中,則不至於索索矣。極而復征,則凶也。若能見鄰戒而知懼,變於未極之前,則无咎也。上六動之極,震極則有變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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