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下经】第38卦-睽卦䷥火泽睽卦(兑下离上)-[宋]项安世撰《周易玩辞•卷八》

[宋]项安世| 易经注解| 2022-12-01 23:51:22| 0

第38卦-睽卦䷥火泽睽卦(兑下离上)

【周易下经】第38卦-睽卦䷥火泽睽卦(兑下离上)-[宋]項安世撰《周易玩辭•卷八》

二女同居。

火澤合而成卦,不得謂之不同;火上澤下,不得謂之不異。故象曰同而異,彖曰同居而不同行。

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

睽與鼎皆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然在睽則為小吉,在鼎則為元亨者,爻位同而時事異也。

時用

睽之時用所以為大者,以其效言之也。百官分職而治之,則凡職皆治,是謂大治。萬國分土而平之,則凡土皆平,是謂大平。若混而无分,衆而无責,則皆不治矣。睽之有時而可用者,謂此類也。

大象

睽非善事也,然有當睽者,同而異是也。二女同居,所謂同也;其志不同行,所謂異也。此亦人道之當然,初不為過。其在君子,則周而不比,和而不同,羣而不黨,皆同而異也。君子之睽如此,豈不善哉!同人於異之中而見其同,睽於同之中而得其異。同以接物,異以保已,惟君子全之。同象兌之說,異象離之明。

初悔亡,五悔亡。

初以在下,不與世事而悔亡。五以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悔亡。辭雖同而義則異。

初无咎,二无咎。

初之无咎,以避咎也,免於惡人之見咎也。二之无咎,未失道也,於君子之道无可咎也。亦是辭同而義異。

喪馬。

馬者,人所乘以出行也。初无應於外,而不得上行,故為喪馬。

喪馬勿逐自復,見惡人无咎。

喪馬勿逐自復,往者不追也。見惡人无咎,來者不拒也。此君子在下无應之時,處睽之道也。見與迫斯可見之見同,非往見之見也。若往見,則違勿逐之戒矣。若二五正應,乃可往見,在初九則不可也。四為坎馬而孤,有喪馬之象。險而不正,有惡人之象。

初二:三

初以正人无位而在下,本自與人无應,故雖在睽之時,而不涉于悔。二居中而有應,但時方睽乖,尚須委曲,未可直前爾。三有應而不正不中,故相睽最甚。以居睽之極,故有復合之理也。

初四

初以四為惡人,其見之也,以辟其為咎爾,非望其有所行也。四以初為善士,與之相遇,誠交而氣合,則化孤而同,化厲而安已。不作咎,則人得上行矣。故曰:交孚无咎,志行也。四近君而初在下,四不正而初正,故其辭如此。

二:五

二以五為主,而委曲以入之,巷雖曲而通諸道,遇主于巷,將以行道,非為邪也。五以二為宗而親之,二五以中道相應,當睽之時,其閒也微而易合,如膚之柔,噬之則入矣。二方委曲以求入,五能往而應之,則君臣交通,豈獨无咎,又將有慶矣。二五隂陽正應,故其辭如此。

三上

三、上爻辭最為險怪,盖彼此皆不正,相疑之深者也。三為上所疑者也,故自見其輿之曳,其牛之掣,其人之天且劓。上疑三者也,故見其為豕負塗,為鬼一車。然而二爻本是正應,睽極則當合,疑甚則當解,故三則曰无初有終,遇剛也,謂遇上九在卦終也。上則曰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則吉,謂遇六三隂陽和也。此曰輿、曰牛、曰人,彼曰豕、曰塗、曰鬼、曰車,皆謂六三也。見牽輿之牛而以為負塗之豕,見載人之輿而以為載鬼之車,變輿言車,明以隂為陽,言疑之甚,其錯亂至於如此也。上離體也,三、五離也,故皆以見字為言。

位不當也。

輿與牛,載人者也,故以位言之,此指三也。天且劓,乘車之人也,此指六也,故以人言之。以六乘三,故曰位不當也。天去髮之刑,劓去鼻之刑。髮屬心,血主火;鼻屬肺,氣主金。二以兌金值離火,金火相克,故髮鼻受刑也。掣曳者,陷於坎而不能進;天劓者,挫於離而不得進也。天字或作而,謂去鬚髮皆在首之刑,義不相遠也。

噬膚

睽五言噬者,自二至上有噬嗑之象也。

豕鬼塗弧。

兌之六三,自視則隂爻也,故稱輿、稱牛。自上視之,則五至三為坎,故稱豕、稱塗、稱鬼、稱車、稱寇。坎為弓矢,先張之弧,疑其坎也。兌為附決,後脫之弧,說其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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