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下经】第59卦-涣卦䷺风水涣卦(坎下巽上)-[宋]项安世撰《周易玩辞•卷十一》

[宋]项安世| 易经注解| 2022-12-01 23:51:22| 0

第59卦-涣卦䷺风水涣卦(坎下巽上)

【周易下经】第59卦-涣卦䷺风水涣卦(坎下巽上)-[宋]項安世撰《周易玩辭•卷十一》

渙亨,指九二,故曰剛來而不窮;王假有廟,指九五,故曰王乃在中。利涉大川,指二與四。二來成川,四來成木,故曰乘木有功。利貞,指四與五。彖雖不解利貞二字,然上文論成卦之爻,其義已見,即柔得位乎外而上同也。否之六二,得位乎四,而上同於九五。卦中惟四、五兩爻爲正,四爲成卦之主,五爲王位,蓋以正臣上合正君,而成渙難之利者也,故曰利貞。石經彖文利涉大川之下,亦有利貞二字。

王假有廟

祭祀之禮,无物不備,則廟中者,聚之極也。主祭者之心,一物不留,則廟中者,亦渙之極也。故萃與渙皆曰王假有廟,非知道者不足語此。萃之彖曰致孝享,以備物言之也。渙之彖曰王乃在中,以内心言之也。觀其彖辭,則聖人之意見矣。

大象

天下之至散而不可摶者,惟風與水而已。二物之相遭,天下之言渙者莫加焉。先王以是享帝,故能與天神接;以是立廟,故能與祖禰交。蓋心无方,神亦无方。心之遇神,當如水之遇風。使吾心有一毫之係,則不能與神通矣。享帝于郊,象巽之高;立廟于宫,象坎之隱。

六爻

下三爻,皆處險而待渙者也。初六在否之初,急於自拔,離而去之,則變爲无妄,而无與於當世之渙,故獨不言渙。二自四來奔,而否始爲渙,故加渙字。自九二始,三出險上,而有應於外,身與險相離矣,然未能及人也。上、三爻皆涉川之木,能渙者也。四離其類而上同,而渙事始成,爲卦之主,故稱元吉;五居王位,當既渙之後,无所復爲,但當施發散之令,以釋天下之疑;離事爲之煩,以享王位之逸而已。上乃處渙之極,與坎三有應,能渙而遠之,不罹其害,皆乘木有功者也。坎爲血,有傷害之象。初六爻辭詳具明夷六二爻中。

渙奔其机

九二本否之九四,降而居二,而否者於是渙焉。自上而降爲奔,俯而即安爲机。四本不中,降而得中,俯而安也,故爲渙奔其机。二志在逃否,故渙而去之。今乃復在險中,疑苦有悔。然在險得安,猶未失其所願,故爲悔亡,即所謂剛來而不窮也。二以震木爲机。

渙其躬,

自三至五,坎散而成艮,艮爲躬,故曰渙其躬;三居險之極,疑若可悔,以與上相應,故得連外卦以免其身,故曰渙其躬,志在外也。

渙其羣 ,渙有丘

六四本否之六二,升而爲四下離三隂之羣,而上爲成渙之主。巽以出險,正以居上,渙之最善者也,故曰渙其羣,元吉。然而雖在渙散之中,自有丘聚之理,非羣隂所知也。方渙其羣之時,二隂以醜夷之情相望,固不免於怨;及渙事既成,初得吉而三免悔,衆隂聚而依焉,然後知六四之有功也。渙其羣,渙之始也;渙有丘,渙之終也。義各不同,故兩言渙以别之。四在二爲坤,坤爲衆,故曰羣。四升而上同五爲艮,艮爲山,故曰丘。

渙王居,无咎

四,臣也;五,君也。君不主渙而臣主渙,宜苦有咎也。然臣道當勞,君道當逸。臣以有事於險爲渙,君以无心於事爲渙。自君言之,雖端居不爲,亦无咎也。故曰渙王居,无咎,正位也;渙汗渙之於下,使民无事也;渙王居,渙之於上,君无事也。凡此皆六四之功,所主不同,故亦出兩渙字。巽之五,先庚三日,後庚三日,故爲大號;位正中也,故爲王居,爲正位。

王乃在中, 王居,无咎

渙,離也。以廟中言之,王乃在中,則君心渙然而離於人;以朝位言之,王居无咎,則君職渙然而離於事。蓋渙之極致,惟此二時爲能當之。然廟中爲尤至,故於卦辭言之。爻之所主者位,故稱居焉。

渙其血

上九爻辭血與出韻叶,皆三字成句,不以血連去字也。小畜之血去惕出,與此不同。此血已散,不假更去。又惕與逖文義自殊。據小象言遠害也,則逖義甚明,不容作惕矣。卦中惟上九一爻去險最遠,故其辭如此。

汗 血

散其汗以去渫鬱,散其血以遠傷害。上三爻皆以巽渙坎者也,故汗與血皆指坎言之。二居險中爲汗,汗,心液也;三居險極爲血,血,外傷也。後人因汗字又生出而不反之說,非此爻《本義》也。

周易玩辭卷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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