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下经】第63卦-既济䷾水火既济(离下坎上)-[北宋]司马光撰《温公易说•卷四》

【周易下经】第63卦-既济䷾水火既济(离下坎上)-[北宋]司马光撰《温公易说•卷四》

典籍作者:[北宋]司马光

著作年代:宋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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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卦-既济䷾水火既济(离下坎上)

【周易下经】第63卦-既济䷾水火既济(离下坎上)-[北宋]司馬光撰《溫公易說•卷四》

䷾【离下坎上】

既濟:亨小,利貞;初吉終亂。

彖曰:既濟亨,小者亨也。利貞,剛柔正而位當也。初吉,柔得中也。終止則亂,其道窮也。

象曰:水在火上,既濟;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

初九,曳其輪,濡其尾,无咎。

象曰:曳其輪,義无咎也。

曳輪,不速進也;濡尾,後其難也。險已濟,故雖艱无咎。

六二,婦喪其茀,勿逐,七日得。

象曰:七日得,以中道也。

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

象曰:三年克之,憊也。

六四,繻有衣袽,終日戒。

象曰:終日戒,有所疑也。

九五,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

象曰: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時也。實受其福,吉大來也。上六,濡其首,厲。

象曰:濡其首厲,何可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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