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上经】第30卦-离卦䷝离卦为火(离下离上)-[明]陈士元撰《易象钩解•卷二》

【周易上经】第30卦-离卦䷝离卦为火(离下离上)-[明]陈士元撰《易象钩解•卷二》

典籍作者:[明]陈士元

著作年代: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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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第30卦-离卦䷝离卦为火(离下离上)

䷝【离下离上】

離:利貞,亨;畜牝牛吉。

離本坤體,坤爲子母牛。荀九家曰:離爲牝牛。牝牛,至順之象。畜牝牛者,涵養至順也,柔道也,故言利貞而不言元也。

初九,履錯然,敬之,无咎。

卦變自遯來,有乾體。三至五互兑體,兑下乾上,有履象。二至四互巽,巽爲進退,爲不果。巽伏震,震爲足。初變成艮,足動於前,而艮止於上,有履錯然之象。錯然者,謂其步趨紛亂,不成行列也。所以然者,由於心之不敬,故戒之曰敬之无咎。

六二,黄離,元吉。

二得坤之中爻,故曰黄離。當文明之世,居大臣之位,而能以謙柔之德,體中正之道,吉孰大焉!

九三,日昃之離,不鼔缶而歌,則大耋之嗟,凶。

離爲日,三在下卦之終,有日昃之象。卦本坤體,坤爲腹,坤土有腹,而出於離火之中,有缶象。三變互艮,艮爲手,有鼓缶之象。三變爲震,震爲聲,上互兑,兑口出震聲,有歌嗟之象。離變而爲革,互乾爲老陽,有大耋之象。夫日無不昃,人無不耋,理勢之常也。三爲死生所動,不鼔缶而歌以爲達,則大耋之嗟以憂死,故曰凶。

九四,突如其來如,焚如,死如,棄如。

此爻義峻辭嚴,聖人立天下之大法也。謂九四剛臣不能安分,突然而來,以侵偪乎柔中之五,則受莫大之罪。然易卦九四多矣,獨言於離者,離有相繼之嫌也。古有焚刑,刑人之喪,不居兆域,不序昭穆,焚而棄之,莽、卓是已。離爲火,有焚象。

六五,出涕沱若,戚嗟若,吉。

兑澤流於離目,有出涕之象。離伏坎,坎爲心病,有戚象。兑爲口,有嗟若之象。五柔爲九四強臣所迫,然得吉者,以五上相麗耳。五王上公,可用出征以誅九四,故孔子曰:六五之吉,離王公也。

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獲匪其醜,无咎。

居一卦之上,有首象。互兑爲毁折,有折首之象。六五當王者之位,用上九以出征,有嘉美之意焉。其要在於折敵之魁首,不必盡獲其醜類也。是以九四不敢突來,而五得吉。離爲甲胄,爲戈兵,故有出征之象。

易象鈎解卷二

<經部,易類,易象鈎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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