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下经】第38卦-睽卦䷥火泽睽卦(兑下离上)-[清]包仪撰《易原就正•卷六》

【周易下经】第38卦-睽卦䷥火泽睽卦(兑下离上)-[清]包仪撰《易原就正•卷六》

典籍作者:[清]包仪

著作年代:清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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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第38卦-睽卦䷥火泽睽卦(兑下离上)

睽卦:䷥【兑下离上】。

暌:小事吉。

家人而繼之以暌,何也?暌為家人之綜卦也。所謂反易之卦二十八,此又其一也。天人之理,各有盛衰。家道既成之後,未有成而不敗者也。敗則乖異,必先為之兆。家人所以反易而為暌,亦自然之數也。既暌矣,雖有離火之明與兌澤之深,各不相為用,豈猶可以大事耶?隨時安分,步趨自繩,小事尚有吉之道,則中爻約象為既濟,而小亨初吉之義也。

彖曰:暌,火動而上,澤動而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說而麗乎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小事吉。天地暌而其事同也,男女暌而其志通也,萬物暌而其事類也。暌之時用大矣哉!

卦名暌,其義何也?以卦象言之也。乾坤之妙,以動交為有用,兹火動於上而不能下交於澤,澤動於下而不能上交於火,是上者益上,下者益下而暌矣。又離為中女,兌為少女,從來女子多疑而善妬,可以同居也耶?居即同而行不同,其志然也。所謂面合心離者也,亦暌也。暌何以小事吉也?以卦德、卦變、卦體言之也。兌雖說而必麗乎離之明,柔進上行而失其正,得中應剛而亦非正,皆不可以大事也。是以取約象小亨初吉之義,而繫之以小事吉也。然而暌也者,天地萬物之大義也。天不暌於地,何以成其為天?地不暌於天,何以成其為地?男不暌於女,何以成其為男?女不暌於男,何以成其為女?萬物不相暌,何以各成其為物?事同志通而相類,暌無不合之理也。可以知當暌而睽,暌之時也;暌不終暌,暌之用也。暌之時用大矣哉!

象曰:上火下澤,暌;君子以同而異。

天地間物理人情,不親無以見疎,亦猶不疎無以見親也。而暌合同異之事,於此迥然各别矣。兹離上火也,兌下澤也,非上火下澤之象乎?是明明示人以體合性殊之為暌也。君子觀象而知所以法之矣。知同而同,我何能與天下異?知異而異,我又不能與天下同。同而異,其究也反身修德。

初九,悔亡。喪馬勿逐,自復。見惡人,无咎【之未濟】。

變兌為坎,澤決下流矣。水火不交,猶之乎暌也,非其悔耶?而何以亡?暌而合者也。初與四應,四在家人互坎體,有馬象。卦變自離來者,柔進三而剛居二,非喪馬耶?然自中孚來者,柔進五而剛居四,互卦又為坎主矣。所喪之馬,非勿逐自復耶?而且四雖互卦為坎主,於正卦則離體也。火烈,人望而畏之,有惡人象。又離明有相見之象。夫惡人可以見乎?見之能无咎乎?之未濟而約既濟,水火不交而交矣,是見惡人无咎也。皆暌而合也,悔之所以亡也。

象曰:見惡人,以辟咎也。

既曰惡人,何以見之无咎哉?惡人之心多疑忌而善中傷,若以為惡而不與之見,則咎我之禍端不可測矣。見之者,非所以辟咎也耶?郭子儀之於盧杞是也。

九二:遇主于巷,无咎【之噬嗑】。

五君位而二應之,諸卦皆然,兹獨以主稱,何也?主者,成卦之謂也。五自四進,本巽主,變而為暌,則又離主矣。暌固有合之理,之噬嗑齧而後合,二必不能坦然與五遇。遇於何?變震為大塗,而互艮為門闕,為徑路。當大塗之間,有門闕之徑路焉,則巷也。巷豈君臣遇合之地哉?宜乎有咎之者。處暌之時,不妨委曲以求合而已。遇主於巷,何咎之有?

象曰:遇主于巷,未失道也。

君臣苟且遇合,徒致枉道狥人之咎,二何以得无咎哉?雖當時變本,是故主以道事君者,坦途是道,曲徑亦是道,遇主於巷,正應也,豈失道耶?

六三:見輿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无初有終【之大有】。

凡人合則信,暌則疑,暌而大有所有,無非疑心耳。三之在家人也,以一陽處於二隂之間,互卦為坎主,坎於輿也為多眚,輿必有駕之者,牛也。兹卦變以一隂處於二陽之間,又互為離主,離為牝牛,既失其輿,安用牛為?第見以為輿也,後有曳之者,又見以為輿之有牛也,前有掣之者,然二四遇主,遇元夫之不暇,何暇曳人輿、掣人牛乎?三與上應,暌而不能遽合,疑心之見如此,而況上之猜狠方深,并見其人之天且劓矣,上亦何嘗天且劓哉?故无初有終,先雖暌而後自合也。天,髠也,上為首,傷於首,有天象焉。劓者,鼻刑也,二之噬嗑,噬膚滅鼻矣,故又有劓象。

象曰:見輿曳,位不當也;无初有終,遇剛也。

三之輿,實無有曳之者,而見以為曳,何以疑心至此哉?柔進居三,以不中不正之人,暌而難合,未有不臆見横生者,位不當也,故不但輿曳而已也。无初有終者,何也?三與上為正應,隂柔多疑,而陽剛善斷,斷則疑釋而信矣。豈終暌而不合哉?遇剛也,亦柔之幸也。

九四,暌孤,遇元夫,交孚,厲,无咎【之損】。

暌之損,我說而彼止,是無應也,不亦孤乎?然四與初雖非正應,四變而初不變,元夫也。初剛而四亦剛,不交孚耶?同德則同心,相遇自相信。遇元夫而交孚厲之者,何也?當暌時,而損兌澤之深,以益艮山之高,危道也。知其危而慎持之,損所當損,不失乎交孚之高深。損元吉而後无咎之損者,厲亦无咎矣,豈暌而終於孤處已哉?

象曰:交孚无咎,志行也。

世之交孚而致咎者多矣,四何以得无咎哉?孚不以迹而以心也。同德相信之損,而損所當損,人自見諒於形迹,況元夫耶?志行也,何咎之有?

六五,悔亡。厥宗噬膚,往何咎?【之履】。

二臣位而應於五,亦諸卦皆然,兹獨以宗稱,何也?宗者,同體之謂也。凡卦三四屬人道,當其未變也,三四相互為同體;其既變也,四進而居五,三來而居二,則正應矣,非厥宗耶?暌之履,暌隔而不往,履躡而可進,雖以隂居陽而履虎尾,是其悔也。然居中應剛而不咥人,悔不亡乎?以是知五為二主,則二為五宗,二已之噬嗑矣。齧而合,易於噬膚,非厥宗噬膚耶?彼乘剛滅鼻,且无咎;我柔中往合,夫何咎?何者,決其往而快之之詞也。

象曰:厥宗噬膚,往有慶也。

予五以往,不曰无咎,而曰何咎,是决其往則必合,不但无咎而已也。觀厥宗之合,如噬膚之易,不亦且有慶耶?

上九,暌孤,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則吉【之歸妹】。

暌中爻約象為既濟,四一陽互坎,有豕象。又互坎之主,即為變震之主,震為大塗,有豕負塗之象焉。鬼者,有聲氣而無形質之物也,以火為雷,故象之。又離震在互坎之上,坎為輿,有載鬼一車之象焉。弧亦坎象,為弓輪也。既濟坎在前,有先張象,離在後,非弧矣,故後說。寇亦坎象,為盜也。水火則婚媾之象焉。遇雨者,離火而息其上,炎震為雷,雷動而水火既濟矣,非遇雨耶?盖暌而歸妹,征凶,无攸利,不征矣。而正應之三,又為二陽所制,不亦孤乎?妹則女也,女暌而疑見紛起,將汚我耶?抑赫我耶?惡我而欲殺之耶?愛我而欲生之耶?若似乎寇也,而匪寇也,婚媾也,火動而上之故也。往而遇雨,先暌後合矣,之彖凶而爻義吉者也。

象曰:遇雨之吉,羣疑亡也。

遇雨何以吉哉?上之羣疑,皆因炎火所生,變震則息其炎矣。震主又互為坎主,震雷坎雨,雷雨作而火豈猶能復炎耶?所疑未有或存者,羣疑亡也。

附餘

暌則六爻皆暌也,何獨四上言暌,而且曰孤?盖暌惟火動而上,以致於澤動而下也。而況澤雖下而水有歸,火方上而氣即散乎?離以陽明為火之炎,故獨四上言暌,而且見其孤也。

易原就正卷六

<經部,易類,易原就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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