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下经】第51卦-震卦䷲震卦为雷(震下震上)-[清]陈法撰《易笺•卷四》

【周易下经】第51卦-震卦䷲震卦为雷(震下震上)-[清]陈法撰《易笺•卷四》

典籍作者:[清]陈法

著作年代:清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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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第51卦-震卦䷲震卦为雷(震下震上)

震卦:䷲【震下震上】

震,亨。震來虩虩,笑言啞啞,震驚百里,不喪匕鬯。

彖曰:震,亨。震來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啞啞,後有則也;震驚百里,驚遠而懼邇也,出可以守宗廟社稷,以為祭主也。

象曰:洊雷震,君子以恐懼脩省。

初九:震來虩虩,後笑言啞啞,吉。

象曰:震來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啞啞,後有則也。

六二:震來厲,億喪貝,躋于九陵。勿逐,七日得。

象曰:震來厲,乘剛也。

六三:震蘇蘇,震行无眚。

象曰:震蘇蘇,位不當也。

九四:震遂泥。

象曰:震遂泥,未光也。

六五:震往來厲,億无喪,有事。

象曰:震往來厲,危行也,其事在中,大无喪【叶平聲】也。

上六:震索索,視矍矍,征凶。震不于其躬,于其鄰,无咎。婚媾有言。

象曰:震索索,中未得也;雖凶无咎,畏鄰戒【訖力叶】也。

易下經與下繋,傳寫多訛,而震卦為尤甚。文王彖詞只震亨,震驚百里,不喪匕鬯三句。震來虩虩,笑言啞啞,本初爻詞,誤在彖中,故遂以爻傳為彖傳。而解者亦遂重釋之,且謂初為震主,故詞與卦同,可謂曲說矣。彖傳當有釋震亨之文,在震驚百里之上,如艮止兑說是也。既已脱去,又復脱不喪匕鬯四字,出字明屬鬯字之誤,而解者乃引帝出乎震為義,真郢書燕說矣。雖尊經而不敢妄易,然其脱誤顯然,當闕之,而不必曲為之說也。震亨,震有亨之道。陽之動于下,必達于上。又人之遇震驚,而能恐懼修省,必得亨通也。震驚百里,不喪匕鬯,言處震之道也。人之所以遇震驚,而喪其所守者,中无主也。若心存誠敬,如承祭者之薦其馨香,至誠專一如是,則雖震驚百里之遠,而在我不為所動,亦不喪其匕鬯矣。易凡言誠敬,皆以承祭而言,如萃、如渙、如觀、如困,皆是也。于遠猶驚,邇則懼矣。人心存誠敬,雖處震懼而不亂如是,則精誠可以格鬼神,况于平時乎?况于人民乎?故可以為宗廟社稷祭主也。坤為邑,其數十剛來成震,震驚百里也。互坎為棘匕,上震為仰盂,下震為手之伸,有執匕鬯之象。又卦之初至五,與坎之二至五同。坎言樽酒,樽有棜,下一隂似之。秬鬯一卣,卣无足,震似之。卦有離象,離為目,為黄。黄目,鬱氣之上尊也,有其象。初九震之始也,陽剛得正,當震之來,而不為其所動,有以處之也。夫震于事為震驚,于人心為警懼,人之處震,雖不可喪其所守,而亦不可不為之戒備。震來而虩虩然周環顧視,則處之必慎,防之必周,因恐致福,始雖恐懼,後必安寧。笑言啞啞,震過而无所喪失,相慰藉也。由是而思患豫防之道愈明,後有則也。卦有離象顧視之狀,又有頤象笑言之狀,爻辭後字衍。六二以柔乘剛,震來其勢甚迫而相逼,不可與之為敵,雖喪其貝,亦當弗顧,而勿與争逐,俟其勢衰歇,則自可復得。九二柔得中正,故處震之善如此。卦有離象,貝也。互坎為盗,喪貝也。坎互在艮上,躋于九陵也。盗既負險,不可逐也。七為少陽之數,然以復例之,復初為七日,震二亦為七日,爻至二互艮止,故曰七日,得至四互艮全體,故曰九陵。二五兩億字疑誤,闕之可也,強解則難通矣。六三以柔遇震,而不中不正,恐懼之甚,蘇蘇然志氣散緩貌。然前震方已,後震未來,及是時而行,尚可无眚,遲則泥矣。九四一陽在衆隂之中,又互坎,震本動體,陷而不能出,故曰泥。五居上卦而乘剛,下震既往,上震復來,其心危厲,然惟自守其中正,存心誠敬,此我之所有事也。貝在外可喪,心在中守之,則毫无所喪矣,故曰其事在中,大无喪也。上與五相比為隣,五震往來,而上遠之,若處于事外者,故曰震不于其躬,于其鄰。然震在鄰,則為之鄰者亦恐懼不寧,故索索矍矍,若于此時往赴其難,則凶矣。夫難之必赴者,不可苟免,雖凶亦宜往,而鄰之震則可不必往。沈猶之禍,曾子去之,鄉鄰之鬭,孟子以為不必救,故不冒凶危以往,而惟戒懼自守,于義无咎矣。然于鄰人則可矣,若婚媾而恝然不往,則不能无言矣。又當視其事之輕重大小,情義之厚薄以處之,此精義之學也。震為足,互有離象,為周行而視之狀。當震之時,爻之隂陽皆不相應,婚媾之不能无言也。世之所謂震驚者,水火也,盗賊也,兵戈也,加憂也,皆互在下五爻,而上不與焉,其亦有不于躬而于鄰之象歟?

洊雷,震。君子以恐懼修省。

洊,重也,雷之往復也。君子非聞雷而始懼其無敢戲豫,無敢馳驅,無時不凛天威于咫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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