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上经】第16卦-豫卦䷏雷地豫卦(坤下震上)-[清]刁包撰《易酌•卷四》

【周易上经】第16卦-豫卦䷏雷地豫卦(坤下震上)-[清]刁包撰《易酌•卷四》

典籍作者:[清]刁包

著作年代:清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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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卦-豫卦䷏雷地豫卦(坤下震上)

【周易上经】第16卦-豫卦䷏雷地豫卦(坤下震上)-[清]刁包撰《易酌•卷四》

欽定四庫全書|易酌卷四

祁州刁包撰

周易上經

䷏【坤下震上】

豫:利建侯行師。

上動而下順,外動而内順,非和樂不至此,故為豫。孟子云底豫,又云一遊一豫,皆此豫也。

傳曰:豫者,安和悅樂之義。建侯樹屏,所以共安天下。諸侯和順,則萬民悦服。兵師之興,衆心和悅,則願從而有功。故豫悦之道,利于建侯行師也。

張中溪曰:坤下震上為豫。地以靜鎮,建侯也。然謙有坤无震,不言行師乎?雷以威動,行師也。然屯有震无坤,不言建侯乎?先儒推廣豫字之義,曰逸豫,曰備豫,曰飾豫,各有取爾也。

彖曰:豫,剛應而志行,順以動,豫。

九四一剛,五隂同應,故曰剛應。剛有應,則上進之志行矣。坤,順也;震,動也。坤遇震,順以動也。順以動則樂,所謂豫也。

豫順以動,故天地如之,而况建侯行師乎?

豫順以動,天地之道不過如此,而况建侯行師,豈能有外焉者乎?

傳曰:天地之道,萬物之理,唯至順而已。大人所以先天後天而不違者,亦順乎理而已。

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過而四時不忒;聖人以順動,則刑罰清而民服。豫之時義大矣哉!

由順動之道而極推之,天地以順動,而日月代明焉。雖隂陽有薄蝕之患,而分抄莫之或爽也。而四時錯行焉,雖隂陽有愆伏之災,而寒暑莫之或易也。此天地之豫也。聖人法天地而立道,則德化翔洽,刑罰清簡。有以省為清者,天下无寃民也。有以措為清者,天下无犯令也。聖人順天地,萬民順聖人,中心悅而誠服也。此聖人之豫也。豫之時義,可以範圍天地聖人,而天地聖人不能盡。豫之時義大矣哉!

傳曰:既言豫順之道矣,然其旨味淵永,言盡而意有餘也。故復贊之云:豫之時義大矣哉!欲人研味其理,優柔涵泳而識之也。學易者不能優柔涵泳,則无以識其理矣。

又曰:豫以下十一卦,豫、遯、姤、旅言時義,坎、睽、蹇言時用,頤、大過、解、革言時,各以其大者也。諸儒言十二卦者,以隨言義,亦以其類也。訂詁云:易有時、有用、有義。時,其所遭也;用,其所致也;義,其所寓也。六十四卦,時而已矣。事若淺而有深意,故曰時義大矣哉,欲人思之也。非美事而有時或用之,故曰時用大矣哉,欲人别之也。大事大變,則曰時大矣哉,欲人謹之也。

孔仲達云:此嘆卦也。凡言不盡意者,不可煩文具說,且嘆之以示情,使後世思其餘藴,得意而忘言也。吳幼清云:耑言時者,重在時字,時義重在義字,時用重在用字。乃或以時義為時與義,時用為時與用,失之矣。合說,其義始盡。

象曰:雷出地奮,豫。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

傳曰:雷者,陽氣奮發,隂陽相薄而成聲也。即正蒙所謂陽在内者不得出,則奮激而為雷霆也。

又曰:坤順震發,和順積中而發于聲,樂之象也。與《本義》所謂先王作樂,既象其聲,又取其義者,俱精甚。取義即取至和之義也。余意雷行天者也,而曰出地,反其所自始也。樂反其所自始,故君子觀于雷出地奮之象,而作樂薦上帝以配祖考,正反始之象也。奮者,振動迅厲而後能開通和暢,故為豫。樂記曰:奮至德之光,動四氣之和。樂正豫象也。王者治定功成則有樂,所以褒崇其德而播之音律也。月令云:雩上帝,用盛樂。盛者,殷薦之意。薦上帝以配祖考,即禮所謂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言薦上帝而配以祖考也。蒙引云:以字作而字看。又云:薦上帝,配祖考。二句平說,恐非是。

初六,鳴豫,凶。

初六以隂柔居下,而與九四為應,恃其強援,自鳴得意,所謂燕雀處堂,煦煦相樂,不知棟宇之將焚者也。

傳曰:不中不正之小人,處豫而為上所寵,不勝其豫,至發于聲音,輕淺如是,必至于凶也。均一鳴也,鳴謙則吉,鳴豫則凶,謙自謹,豫自恣也。《本義》曰:卦之得名,本為和樂,然卦辭為衆樂之意,爻辭除九四與卦同外,皆為自樂,所以有吉凶之異。卦爻取義之不同如此,不可不知。

象曰:初六鳴豫,志窮凶也。

《本義》曰:窮,謂滿極。言其志得意滿,不復更留餘地也。如柳、韋等之附王叔文,自以為伊、周;管、葛、潘、陸等之附司馬彰,自號二十四友,可謂鳴豫矣。卒罹貶竄誅死之禍,不亦凶乎?

六二,介于石,不終日,貞吉。

傳曰:逸豫之道,放則失正。故豫之諸爻,多不得正,才與時合也。唯六二一爻處中正,又無應,為自守之象,故曰介于石,其介如石也。二當豫之時,而以中正自守,上無應與,故為介于石之象。介如石者,特立獨行,不與世俗為緣也。蓋逸豫塲中,人皆見為可樂,二獨見為可憂,是以飄然遐舉,刻不容停也。處豫而不為豫所累,故得正而吉。

傳曰:處豫不可安且久也,久則溺矣。如二可謂見幾而作者也。夫子因二之見幾,而極言知幾之道,曰:知幾其神乎!君子上交不諂,下交不瀆,其知幾乎!幾者,動之微,吉之先見者也。君子見幾而作,不俟終日。《易》曰:介于石,不終日,貞吉。介如石焉,寧用終日,斷可識矣。君子知微知彰,知柔知剛,萬夫之望。夫見事之幾微者,其神妙矣乎!君子上交不至于諂,下交不至于瀆者,蓋知幾也。不知幾,則至于過而不已。交于上以恭巽,故過則為諂;交于下以和易,故過則為瀆。君子見于幾微,故不至于過也。所謂幾者,始動之微也。吉凶之端,可先見而未著也。獨言吉者,見之于先,豈復至有凶也?君子明哲,見事之幾微,故能其介如石。其守既堅,則不惑而明。見幾而動,豈俟終日也?斷,别也,其判别可見矣。微與彰,柔與剛,相對者也。君子見微則知彰矣,見柔則知剛矣。知幾如是,衆所仰也。故贊之曰:萬夫之望。《本義》曰:其德安靜而堅確,故其思慮明審,不俟終日,而見凡事之幾微也。大學曰:安而后能慮,慮而后能得。意正如此。傳 第16卦-豫卦䷏雷地豫卦-[清]刁包撰《易酌》 矣,《本義》又發此一段道理,正不可少。

象曰:不終日貞吉,以正中也。

象言中正,見其認的真,抛的下,惟无偏私故也。一有偏私,將戀戀而不能舍矣。有中正之德,故其守堅而能辨之早,去之速。爻言六二處豫之道,為教之意深矣。若西漢之疏廣、疏受,東漢之梅福、逢萌,俱可以當之。

六三,盱豫,悔,遲有悔。

《本義》盱豫二字平說,謂上視于四,而下溺于豫也。竊意四豫之主,上視于四,即盱豫也。當與冥豫例看,不必分說。蓋三以不中不正之人,逼近九四。盱,張目以視,猶諺云滿眼看着他一般,焦氏云仰其鼻息,惟恐失之之象,極得趨勢附利情狀。然以不中正,不為四所取,故有悔也。遲有悔,註作進退皆悔,不如《本義》速悔義為是。故悔者,悔其盱也。悔其盱,則翻然而改,如六二之不終日,庶幾可免于悔矣。若復遲疑不决,悔之來將何時而已乎?

象曰:盱豫有悔,位不當也。

居不中正之位,故失身權貴,自貽厥悔也。

九四,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簪。

九四為成卦之主,豫之所以得名者也,故曰由豫。以一陽之豫為五隂之豫,故曰大有得。四居大臣之位,上近柔弱之君,二以正人不來親附,初與三皆懷怙恩恃寵之心,危疑之地也。惟是无猜无嫌,不以人之遠已也而疎之,不以人之附已也而親之,開誠布公,曉然相信于上下之間,則朋類合而從之矣。朋類謂五隂也,以四德陽而位隂故也。

傳曰:夫欲上下之信,唯至誠而已。苟盡其至誠,則何患乎其无助也。簪,聚也。簪之名簪,取聚髮也。或曰:卦惟一陽,安得同德之助?曰:居上位而至誠求助,理必得之。姤之九五曰有隕自天是也。四以陽剛逼近君位,而專主乎豫,聖人宜為之戒。而不然者,豫,和順之道也。由和順之道,不失為臣之正也。如此而耑主于豫,乃是任天下之事,而致時于豫者也。故惟戒之以至誠勿疑,大臣任天下之道,盡于此矣。

象曰:由豫大有得,志大行也。

志在豫,而一世之豫皆由之,故曰志大行也。六爻惟二不言豫,四則和豫之豫,其餘皆逸豫之豫也。

六五,貞疾,恒不死。

五以柔居尊,而當豫之時,荒淫晏安,不能自強,又權臣竊命,上下皆歸之,是腹心之疾莫之能瘳也,故有貞疾之象。貞疾,猶言痼疾也。疾雖痼而恒不死者,名號攸存,寄空名于九鼎之上也。傳以漢、魏末世之君當之,愚謂東周、南宋威權之去久矣,然而能久存者,如人羸弱之極,元氣尚在,固可以苟延歲月耳。此証似更確切。訂詁云:古者有疾,謂之不豫。疾者,豫之反也。六五以柔居尊,當豫之時,易于沉溺,况天下事權皆已入九四之手,衆心不附,主勢孤立,亦危矣哉!必戰兢畏惕,以正自守,常如疾病在身,乃得恒而不死,所謂生于憂患者也。孟子謂人之有德慧術智者,恒存乎疢疾,其此爻之謂乎?此說與舊解全異,然理有可通,故姑存之。

傳曰:人君致危亡之道非一,而以豫為多。在四不言失正,而于五乃見其強逼者,四本无失,故于四言大臣任天下事之義,于五則言柔弱居尊,不能自立,威權去已之義,各據爻以取義,故不同也。若五不失君道,而四主于豫,乃是任得其人,安享其功,如太甲、成王也。蒙亦以隂居尊位,二以陽為蒙之主,然彼吉而此疾者,時不同也。童蒙而資之于人,宜也;耽豫而失之于人,危亡之道也。故蒙相應,則倚任者也;豫相逼,則失權者也。易之不可為典要如此,何可不知?

【謹按:折衷引王氏宗

傳曰:當逸豫之時,恣驕侈之欲,宜其死于安樂也。然乘九四之剛,恃以拂弼于已,故得恒不死也。孟子曰:入則无法家拂士,出則无敵國外患者,國恒亡。然後知生於憂患,而死于安樂也。則六五之得九四,法家拂士也。故雖當豫之時,不得以縱其所樂。惟不得以縱其所樂,則恒不死,宜也。夫當豫之時,而不為豫者,以正自守也,六二是地。當豫之時,而不得豫者,見正于人也,六五是也。故豫之六爻,惟六二、六五不言豫。此說與訂詁意合,且以九四為拂士,而不以為權臣,尤為理長。竊嘗細味此爻之辭與象傳,覺二聖人示戒之意,深切著明。而解者謂五之威權去已,四之勢位相逼,說成王莾、曹操一流人,未免將四說壞了。蓋四為成卦之主,本爻不言其失正,祗以象傳乘剛二字,便目為權臣,寃矣。蓋聖人示戒之意,全為六五而起,以其柔而居尊,全靠九四實心任事,以成天下之豫,必兢業自存,常如有疾,乃可免于危亡也。古來如太甲之于伊尹,成王之于周公,尚已。他如劉禪之闇弱,得一孔明,盡瘁鞠躬,君无逼己之嫌,臣无震主之禍,以保西蜀之豫者四十年。迨孔明殁而鳴豫,盱豫之人,進啣璧之凶,所以立至也。此爻之義,似亦可備一說,故存之以俟高明】。

象曰:六五貞疾,乘剛也。恒不死,中未亡也。

下乘九四之剛,一柔懦不足以勝之,太阿倒持而授之柄也。居上卦之中,以名器繫属遠近,是以未至于滅亡也。訂詁曰:乘剛而有衰弱之疾,自度无以御其下,是故其操心也危,其慮患也深,貞疾之謂也。依前說,須如此作解。

上六,冥豫,成有渝,无咎。

曰:極豫盡樂,故至于冥豫成也。

傳曰:在豫之終,故為冥豫已成也。當以冥豫成為句。《本義》曰:以隂柔居豫極,為昏冥于豫之象。以其動體,故又為其事雖成而能有渝之象。當以成有渝為句。要之,二讀皆通。

【謹按:《本義》之理甚長,當從《本義》之說為是】。上六以隂柔當豫之極,迷而不悟者也,故曰冥豫。豫既成,似牢不可拔矣。但天下无不可改過之人,故渝則无咎。无咎者,恕其舊惡,許之更新也。

傳曰:聖人發此義,所以勸遷善也。故更不言冥之凶,耑言渝之无咎。《本義》因之。

象曰:冥豫在上,何可長也?

昏冥于豫,至于終極,災咎行及矣,其可長然乎?當速渝也,不速渝則遂非而怙終也。初鳴豫,病在輕薄,其前途尚為有望也,而直斥其凶,絶之也,絶之所以激其始也。上冥豫,病在冒昧,其末路正自无多也,而逆許其无咎,勉之也,勉之所以善其終也。然則聖人汲汲接引之心,其欲使天下无棄人乎?

:楚莊王聽伍舉之諫而罷淫樂,齊威王因淳于髠之諷而行誅賞,漢武帝晚年詔曰:朕自即位以來,所為多狂悖,使天下愁苦,卒可追悔。今事有傷害百姓,縻費天下者,悉罷之。此三君者,皆所謂成有渝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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