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下经】第52卦-艮卦䷳艮卦为山(艮下艮上)-[清]刁包撰《易酌•卷九》

【周易下经】第52卦-艮卦䷳艮卦为山(艮下艮上)-[清]刁包撰《易酌•卷九》

典籍作者:[清]刁包

著作年代:清代

著作阅读:

错综复杂:

正文内容

第52卦-艮卦䷳艮卦为山(艮下艮上)

【周易下经】第52卦-艮卦䷳艮卦为山(艮下艮上)-[清]刁包撰《易酌•卷九》

䷳【艮下艮上】

艮其背,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无咎。

程子曰:看一部華嚴經,不如讀一艮卦,以躭空守寂為艮,便入禪學矣。故言止即言行,言靜必言動,只要事事到恰好處,便是艮卦之義。艮其背,傳云:止于所不見也。朱子以為誤,極辨之。謂:身,動物也,唯背為止。艮其背,則止于所當止也。止于所當止,則不隨身而動矣,是不有其身也。如是,則雖行于庭除有人之地,而亦不見其人矣。盖艮其背而不獲其身者,止而止也;行其庭而不見其人者,行而止也。動靜各止其所,而皆主夫靜焉,所以得无咎也。其義甚精。然《程傳》之理,終不可廢,故又引入近思録中。昔唐太宗除笞背法,以為人之五臟,皆附于背。然則背也者,无思无為,而為諸體之總會,故曰所也。止于是,所謂于止知其所止也。内見有已,未免有繫戀處;不獲其身,内不見有已也。外見有人,未免有瞻顧處;行其庭不見其人,外不見有人也。人已兩忘,而止于至善,故无咎也。艮其背,行其庭,雖對說,却以艮其背句為主,盖卦義三字盡之矣。故彖傳先發此句之義,而後以三句總結之也。

彖曰:艮,止也。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動靜不失其時,其道光明。

《本義》曰:此釋卦名,艮之義則止也。然豈塊然不動之謂哉?時可以止則止,止之時止也。時可以行則行,行之時亦止也。行,動也。止,靜也。行止以身言,動靜兼心言也。時止時行,動靜不失其時也。

傳曰:在物為理,處物為義。動靜合義理,乃為不失其時。如此時字,始有着落。或問:艮之象何以為光明?朱子曰:定則明。凡人胸次煩擾,則愈見昏昧。中有定止,則自然光明。莊子所謂泰宇定而天光發是也。

胡氏曰:艮一陽見于二隂之上,陽明著見,隂莫得而掩蔽之,故艮獨稱光明。二說正互相發。

艮其止,止其所也。上下敵應,不相與也。是以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无咎也。

艮其止,即以止當背也。或曰:背字之誤,不必。

傳曰:止而不得其所,則无可止之理。夫子曰:于止知其所。止謂當止之所也,其義甚精。

又曰:夫有物必有則,父止于慈,子止于孝,君止于仁,臣止于敬,萬物庶事,莫不各有其所。得其所則安,失其所則悖。聖人所以能使天下順治,非能為物作則也。唯止之各于其所而已,其義甚大。上下二體,如兩山分峙而立,相背不相向,故相敵不相與也。如各人做各人職事,各人盡各人道理,无雷同依附之迹,是以内不見已,外不見人,而无咎也。

象曰: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

兩山相並,故曰兼山,重艮之象也。君子觀重艮之象,而屹乎如山,无越思焉。思不出位,即所謂素位而行,不願乎外也。如居富貴之位,便思富貴的道理;稍有越思,虧却本分事情矣。以至貧賤、夷狄、患難,莫不皆然。盖一念悠忽,便是廢思;一念紛擾,便是思出其位,位以言乎其分也。若夫以體言,則曰背;以理言,則曰所。思其位,正以止其所也;止其所,正以艮其背也。

傳曰:當行而止,當速而久,或過或不及,皆出其位也。况踰分非據乎?此義又進一層。盖卦爻俱從身說,大象又歸本于心,故不出其位,而必曰以思,昔人所稱山中宰相弗思耳。

初六,艮其趾,无咎,利永貞。

初居艮之最下,趾之象也。趾主行,艮其趾,止而不行也,與壯于前趾者異矣,故曰无咎。隂柔之才,慮其止于始而未能止于終也,故又戒以永貞之利。

象曰:艮其趾,未失正也。

以隂居陽,非得正也。方艮之初,行則不正,止則正,止而不敢妄動,猶未至于失正也。未失正,故既以无咎許之,而又以永貞望之。

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隨,其心不快。

二與五非正應,失其主矣。三以成艮之主,横亘其上,是二之主不在五而在三也。二之進退,不能自主而聽于三,猶腓之進退,不能自主而聽于股也,故為艮其腓之象。三過剛不中,二柔順,无能改于其德,其勉而隨之也,豈得已哉?其心當有鬱鬱不樂者,形迹之間,似涉浮沉,其心則曉然可諒也。或曰:傳云不拯而唯隨也,唯字未的當,信然。

象曰:不拯其随,未退聽也。

《本義》云:三止于上,未肯退而聽乎二,可見不拯其隨,咎不在二而在三也。爻既為二原情,象復為三著罪,是皆春秋筆意也。

九三,艮其限,列其夤,厲薰心。

三以剛居剛,一陽横亘中間,有艮其限之象。上下四隂皆為隔絶,有列其夤之象。限,腰胯也,分而為上下,則脈絡不相流通。夤,脊骨也,列而為左右,則營衛不相統屬矣。全體痞結,心居中无所依附,如焚如灼,故曰厲薰心。

傳曰:人之固止一隅,而舉世莫與宜者,則艱蹇忿畏,焚撓其中,豈有安裕之理?厲薰心,謂不安之勢薰爍其中也。

象曰:艮其限,危薰心也。

象但用危字易厲字,慨嘆一番,言剛而絶物,流毒遂至此也。絶物者,適所以自絶耳。

六四,艮其身,无咎。

傳云:四居大臣之位,僅能善其身,无取之甚也。看爻辭云无咎,殊无不足之意。《本義》以隂居隂,時止則止之,說亦未確。張氏云:四正當心位,不言心而言身,心不可見。身者,心之區宇也。觀其身之止,則知其心之止,故无咎。此說得之矣。

象曰:艮其身,止諸躬也。

曰:艮其身。象傳恐人誤認身為正面,故以止諸躬釋之。僂身為躬。說文:窮,從呂從身。呂,背膂也。盖止諸躬即艮其背也,艮其背則不獲其身矣。象辭進一步說,以補爻辭之所未備,與文王卦旨正合。

六五,艮其輔,言有序,悔亡。

五,君位,發號施令,使天下各止其所者也。其位適當輔處,故以輔言。輔,頰之兩旁。骨,背後,可得而見者。見其兩輔之不動,則知其口之不言矣。咸其輔,尚口也。艮其輔,塞兌也。義正相反。慎默簡重,有不言,言必中節矣,故曰有序言。有序者,有倫次,有條理,德音秩秩也。輕發躁出,則有起羞之悔。艮而有序,其悔亡矣。

《本義》云:悔謂以隂居陽。

象曰:艮其輔,以中正也。

傳依本文解曰:言以得中為正,止之于輔,使不失中,乃得正也。

《本義》曰:正字羨文,叶韻可見。則只以居上卦之中言之。

上九,敦艮,吉。

五爻皆取象于身,至上九在艮山之極,為成艮之主,非但无咎悔亡而已也。故不從人身取象,而曰敦艮吉。

傳曰:人之止難于久,故節或移于晚,守或失于終,事或廢于久,人之所同患也。九能敦厚于終止,道之至善也。故六爻之德,唯此為吉。

象曰:敦艮之吉,以厚終也。

敦艮之吉,節以久而益貞,守以久而益堅,事以久而益勵,故曰以厚終也。

相关推荐

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