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下经】第64卦-未济䷿火水未济(坎下离上)-[清]李光地撰《周易观彖•卷九》

【周易下经】第64卦-未济䷿火水未济(坎下离上)-[清]李光地撰《周易观彖•卷九》

典籍作者:[清]李光地

著作年代:清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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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卦-未济䷿火水未济(坎下离上)

【下经】第64卦-未济:火水未济(坎下离上)-[清]李光地撰《周易觀彖•卷九》

未濟:亨;小狐汔濟,濡其尾,无攸利。

本,火之用不交,故為未濟,如天地之為否也。《程傳》云:未濟之時,有亨之理,惟在慎處而已。狐能度水濡尾,則不能濟。其老者多疑畏,故履氷而聽,懼其䧟也。小者則未能畏慎,而果於濟,則濡其尾而不能濟也。既不能濟,无所利矣。愚謂傳說甚善,但汔字之義,須從《本義》為長。既未濟,猶泰否也。然泰卦言吉亨,而既濟則多危懼。否宜儉德辟難,而未濟則但當敬謹而已。間嘗以其時義推之,蓋既濟又在泰之後而否之先,未濟又在否之終而泰之始,二卦處乎否泰之交,故其辭義有不同者。然而初吉終亂之占,即城復於隍之象,而汔濟濡尾之戒,則其亡其亡之心也。

彖曰:未濟亨,柔得中也。

未濟極則濟矣,而五以柔中處之,是能敬慎,所以亨也。

小狐汔濟,未出中也。濡其尾,无攸利,不續終也。

未出水中而濡其尾,則不續終矣,所以深戒夫垂成而敗者也。

雖不當位,剛柔應也。

又申明未濟爻義,有亨之善。

象曰:火在水上,未濟;君子以慎辨物居方。

物各得其分而後和,是以未濟求濟之道也。

初六,濡其尾,吝。

卦有濡尾之象,而初尾位也。又有童稚小子之象,所謂小狐者也。隂柔當未濟之初,時未可而急于進,其不能濟必矣。

象曰:濡其尾,亦不知極也。

極,依《本義》作敬。大抵兩卦之義,敬慎則吉也。

九二,曳其輪,貞吉。

九二之時,猶未可濟也。二有中德,能自止而不進,是得乎處時之正者。占者如是,則吉矣。

象曰:九二貞吉,中以行正也。

釋貞字之義。

六三,未濟,征凶,利涉大川。

既未濟,諸爻無舉卦名者,惟此爻言未濟。蓋諸爻所處者時也,故不舉其時而意自明。此爻内卦之極,時可濟矣,而隂柔不中正,可濟而不濟,是未濟在已而不在時,故特曰未濟,見其失時也。疑事無功,故以征則凶。然惟施於涉大川則利,蓋涉大川又險之甚者,雖當可為之時,而險難之大者,則不妨於疑慎,是反以未濟為利也。義與漸三利禦寇同。

象曰:未濟征凶,位不當也。

以柔才而當將濟之位。

九四,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賞于大國。

四、五皆自未濟而濟之時也,然位皆失正,故皆為之占戒,言時雖可為,而以不正行之,必有悔也。四當外卦之初,非奮發則不濟,故有震用伐鬼方之象,詩所謂奮伐荆楚是也。蓋商道當高宗之時,謂之中興,則是自未濟而既濟也,故兩卦皆取其事為象。

象曰:貞吉悔亡,志行也。

言憊者欲思其艱,言志行者欲厲其志。

六五,貞吉,无悔。君子之光,有孚,吉。

四曰悔亡,五則无悔矣。居尊位而有中德,當濟之時,故其實德發為輝光,吉之道也。以前爻高宗之義推之,此則所謂嘉靖殷邦者與?

象曰:君子之光,其暉吉也。

自未濟而濟,則光暉倍盛,如焚赭之餘而生草木,雷雨之後而見青天,其光采必逾倍於常時也。人之出於磨厲,與國家興於憂危,理皆如此。

上九,有孚于飲酒,无咎。濡其首,有孚失是。

時將濟矣,内有孚信,則雖飲食宴樂而安以俟之,可以无咎,然戒懼之心不可忘也。苟溺焉以至於濡其首,則内之孚信反由是而失矣。懼以終始,其要无咎,易之道也。

象曰:飲酒濡首,亦不知節也。

明濡首為飲酒之過,與既濟上爻相發。

周易觀彖卷九

点校說明

【点校底本】:文渊阁《欽定四庫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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