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下经】第48卦-井卦䷯水风井卦(巽下坎上)-[宋]董楷撰《周易传义附录•卷八上》

【周易下经】第48卦-井卦䷯水风井卦(巽下坎上)-[宋]董楷撰《周易传义附录•卷八上》

典籍作者:[宋]董楷

著作年代:宋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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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卦-井卦䷯水风井卦(巽下坎上)

【周易下经】第48卦-井卦䷯水风井卦(巽下坎上)-[宋]董楷撰《周易傳義附錄•卷八上》

傳:井序卦:困乎上者必反下,故受之以井。承上升而不已必困為言,謂上升不已而困,則必反於下也。物之在下者莫如井,井所以次困也。為卦坎上巽下,坎,水也,巽之象則木也,巽之義則入也。木,器之象,木入於水下而上乎水,汲井之象也。

《朱氏•附録》:井象,只取巽入之義,不取木義。

若如汲水器之說,則與後面羸其瓶之義不相合。

井:改邑不改井,无喪无得,往來井。井,

【喪,息浪反】。

傳:井之為物,常而不可改也。邑可改而之它,井不可遷也,故曰改邑不改井。汲之而不竭,存之而不盈,无喪无得也。至者皆得其用,往來井井也。无喪无得,其德也常。往來井井,其用也周。常也周也,井之道也。

汔至,亦未繘井,羸其瓶,凶。

【汔,許訖反。繘,音橘。羸,律悲反。彖同】。

傳:汔,幾也。繘,綆也。井以濟用為功,幾至而未及用,亦與未下繘於井同也。君子之道,貴乎有成,所以五穀不熟,不如荑稗。掘井九仞而不及泉,猶為棄井。有濟物之用而未及物,猶无有也。羸敗其瓶而失之,其用喪矣,是以凶也。羸,毁敗也。

《本義》:井者,穴地出水之處,以巽木入乎坎水之下,而上出其水,故為井。改邑不改井,故无喪无得,而往者來者,皆井其井也。汔,幾也。繘,綆也。羸,敗也。汲井幾至,未盡綆而敗其瓶,則凶也。其占為事,仍舊无得喪,而又當敬勉,不可幾成而敗也。

《朱氏•附録》:井是那掇不動底物事,所以改邑不改井。

汔至略作一句,亦未繘井羸其瓶是一句意。幾至而止,如綆未及井而瓶敗,言功不成也。

彖曰巽乎水而上水,井。井,養而不窮也。改邑不改井,乃以剛中也。

【上如字,又時掌反養如字,又以上反】。

傳:巽入於水,下而上其水者,井也。井之養於物,不有窮己。【一作无有窮也】。取之而不竭,德有常也。邑可改,井不可遷,亦其德之常也。二、五之爻,剛中之德,其常乃如是,卦之才與義合也。

汔至,亦未繘井,未有功也。羸其瓶,是以凶也。

傳:雖使幾至,既未為用,亦與朱繘井同。井以濟用為功,水出乃為用,未出則何功也?瓶所以上水而致用也,羸敗其瓶,則不為用矣,是以凶也。

《本義》:巽乎水而上水,井。井,養而不窮也。以卦象釋卦名義。改邑不改井,乃以剛中也。汔至,亦未繘井,未有功也。羸其瓶,是以凶也。以卦體釋卦辭。无喪无得,往來井井兩句,意與不改井同,故不復出剛中。以二五而言,未有功而敗其瓶,所以凶也。

象曰:木上有水,井。君子以勞民勸相。

【上如字,又時掌反。勞,力報反。相,息亮反,又如字】。

傳:木承水而上之。【一作】。乃器汲水而出井之象。君子觀井之象,法井之德,以勞徠其民,而勸勉以相助之道也。勞徠其民,法井之用也。勸民使相助,法井之施也。

《本義》:木上有水,津潤上行,井之象也。勞民者以君養民,勸相者使民相養,皆取井養之義。

《朱氏•附録》:問木上有水井之義。曰:如草木之生,津潤皆上行,露水直至樹末,此即木上有水之義,雖至小之物亦然。如石菖蒲,每晨葉尾皆潮水珠,雖藏之密室亦然,非露水也。

禾上露珠,便是下面水上去。大率裏面水氣上,則外面底也上。

問:井字之義,與木上有水何預?曰:木上有水,便如井中之水。水本在井底,卻能汲上來供人食用,故取象如此。

初六,井泥不食,舊井无禽,

【泥,乃計反。象同】。

傳:井與鼎皆物也,就物以為義。六以隂柔居下,上无應援,无上水之象,不能濟物,乃井之不可食也。井之不可【一无可字】。食以泥汚也。在井之下,有泥之象。井之用,以其水之養人也,无水則舍置不用矣。井水之上,人獲其用,禽鳥亦就而求焉。舊廢之井,人既不食,水不復上,則禽鳥亦不復往矣,蓋无以濟物也。井本濟人之物,六以隂居下,无上水之象,故為不食。井之不食,以泥也。猶人當濟物之時,而才弱无援,不能及物,為時所舍也。

《本義》:井以陽剛為泉,上出為功。初六以隂居下,故為此象。蓋井不泉而泥,則人所不食,而禽鳥亦莫之顧也。

象曰:井泥不食,下也;舊井无禽,時舍也。

【舍音捨】。

傳:以隂而居井之下,泥之象也。无水而泥,人所不食也。人不食則水不上,无以及禽鳥,禽鳥亦不至矣。見其不能濟物,為時所舍,置不用也。若能及禽鳥,是亦有所濟也。舍,上聲,與乾之時舍音不同。《本義》言為時所棄。

九二:井谷射鮒,甕敝漏

【射,食亦反。鮒,音附,象同】。

傳:二雖剛陽之才而居下,上无應而比於初,不上而下之象也。井之道,上行者也。澗谷之水,則旁出而就下。二居井而就下,失井之道,乃井而如谷也。井上出,則養人而濟物【一作上出而養人濟物】。今乃下就汚泥,注於鮒而已。鮒,或以為蝦,或以為蟇,井泥中微物耳。射,注也,如谷之下流注於鮒也。甕敝漏,如甕之破漏也。陽剛之才,本可以養人濟物,而上无應援,故不能上而就下,是以无濟用之功。如水之在甕,本可為用,乃破敝而漏之,不為用也。井之初二无功,而不言悔咎,何也?曰:失則有悔,過則為咎。无應援而不能成用,非悔咎也。居二比初,豈非過乎?曰:處中非過也,不能上由无援,非以比初也。

《本義》:九二剛中,有泉之象。然下比初六,功不上行,故其象如此。

《朱氏•附録》:鮒,程沙隨以為蝸牛,如今廢井中多有之。

象曰:井谷射鮒,无與也。

傳:井以上出為功,二陽剛之才,本可濟用以在下,而上无應援,是以下比而射鮒。若上有與之者,則當汲引而上,成井之功矣。

九三,井渫不食,為我心惻,可用汲,王明,並受其福。

【渫,息列反,象同】。

傳:三以陽剛居得其正,是有濟用之才者也。在井下之上,水之清潔可食者也。井以上為用,居下未得其用也。陽之性上,又志應上六,處剛而過中,汲汲於上進,乃有才用,而切於施為。未得其用,則如井之渫治,清潔而不見食,為其心之惻怛也。三居井之時,剛而不中,故切於施為,異乎用之則行,舍之則藏者也。然明王用人,豈求備也,故王明則受福矣。三之才足以濟用,如井之清潔,可用汲而食也。若上有明王,則當用之而得其效。賢才見用,則已得行其道,君得享其功,下得被其澤,上下並受其福也。

《本義》渫,不停汚也。井渫不食,而使人心惻,可用汲矣。王明,則汲井以及物,而施者受者,並受其福也。九三以陽居陽,在下之上,而未為時用,故其象占如此。《朱氏•附録》:九三可用汲以上三句是象,下兩句是占,大槩是說理,決不是說汲井

若非王明,則无以收拾人才。

象曰:井渫不食,行惻也;求王明,受福也。

傳:井渫治而不見食,乃人有才知而不見用,以不得行為憂惻也。既以不得行為惻,則豈免有求也?故求王明而受福,志切於行也。

《本義》:行惻者,行道人皆以為惻。

六四:井甃,无咎,

【甃,側舊反。象同】。

傳:四雖隂柔而處正,上承九五之君,才不足以廣施利物,亦可自守者也,故能脩治,則得无咎。甃,砌累也,謂脩治也。四雖才弱,不能廣濟物之功,脩治其事,不至於廢可也。若不能脩治,廢其養人之功,則失井之道,其咎大矣。居高位而得剛陽中正之君,但能處正承上,不廢其事,亦可以免咎也。

《本義》:以六居四,雖得其正,然隂柔不泉,則但能脩治,而无及物之功,故其象為井甃,而占則无咎。占者能自脩治,則雖无及物之功,而亦可以无咎矣。

象曰:井甃无咎,修井也。

傳:甃者,修治於井也,雖不能大其濟物之功,亦【一作能修治【一有亦字】不廢也,故无咎,僅能免咎而已。若在剛陽,自不至如是,如是則可咎矣。

九五,井洌寒泉,食

【洌音烈】。

傳:五以陽剛中正居尊位,其才其德,盡善盡美。井洌,寒泉食也。洌,謂甘潔也。井泉以寒為美,甘潔之寒泉,可為人食也,於井道為至善也。然而不言吉者,井以上出為成功,未至於上,未及用也,故至上而後言元吉。

《本義》洌,潔也。陽剛中正,功及於物,故為此象。占者有其德,則契其象也。

象曰:寒泉之食,中正也。

傳:泉寒而可食,井道之至善者也。九五中正之德,為至善之義。

上六,井收勿幕,有孚元吉,

【收,詩救反,又如字】。

傳:井以上出為用,居井之上,井道之成也。收,汲取也。幕,蔽覆也。取而不蔽,其利无窮。井之施,廣矣大矣。有孚,有常而不變也。博施而有常,大善之吉也。夫【一作體井之用,博施而有常,非大人孰能?它卦之終,為極為變,唯井與鼎終,乃為成功,是以吉也。

《本義》:收,汲取也。晁氏曰:收,鹿盧收繘者也。亦通。幕,蔽覆也。有孚,謂其出有原而不窮也。井以上出為功,而坎口不揜,故上六雖非陽剛,而其象如此。占者應之,然必有孚,乃元吉也。

《朱氏•附録》:收雖作去聲讀,義只是收也。

象曰:元吉在上,大成也。

傳:以大善之吉在卦之上,井道之大成也。井以上為成功。

【资料录入】:王玲玲

【初次点校】:訾翠芬

【再次点校】:暂无

【点校底本】:《欽定四庫全書》第二十册-經部十四易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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