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上经】第22卦-贲卦䷕山火贲卦(离下艮上)-[元]胡炳文撰《周易本义通释•卷一》

【周易上经】第22卦-贲卦䷕山火贲卦(离下艮上)-[元]胡炳文撰《周易本义通释•卷一》

典籍作者:[元]胡炳文

著作年代:元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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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卦-贲卦䷕山火贲卦(离下艮上)

【周易上经】第22卦-贲卦䷕山火贲卦(离下艮上)-(元)胡炳文撰《周易本義通釋•卷一》

賁:亨,小利有攸往。

賁,飾也。卦自損來者,柔自三來而文二,剛自二上而文三。自既濟而來者,柔自上來而文五,剛自五上而文上。又内離而外艮,有文明而各得其分之象,故為賁。占者以其柔來文剛,陽得陰助,而離明於内,故為亨。以其剛上文柔,而艮止於外,故小利有攸往。

《通》曰:无本不立,无文不行,有賁之文,所以能亨。然不過小利有攸往而已。何者?本為大,文為小也。至彖傳乃分上下體言亨,與小利有攸往,亦謂有本而後有文。内離則質本剛,而柔文之,故亨。外艮則質本柔,而剛文之,故小利有攸往。

初九,賁其趾,舍車而徒。

剛德明體,自賁於下,為舍非道之車,而安於徒步之象,占者自處當如是也。

《通》曰:壯初剛,居剛而健體,故壯于趾。賁初剛,居剛而明體,故賁其趾。壯初壯于趾,不安在下之分者也。賁初豈不見有互坎之車,迺舍之而徒步,能安在下之分者也。盖易之義,所乘者在下,而乘之者在上,初在下卦之下,而无乘分也。然曰賁其趾,非徒安分而已,舍車之榮而徒行,是不以徒為辱,而自以義為榮也。是故君子行義,必於在下之時,發足之初觀之。

六二,賁其須。

二以陰柔居中正,三以陽剛而得正,皆无應與,故二附三而動,有賁須之象,占者宜從上之陽剛而動也。

《通》曰:爻自三至上有頤象,二在頤下有須象。《本義》以二與三皆无應與,故二自附三而動。如須附頤而動,二柔中正,三剛而正,得所附矣。

九三,賁如濡如,永貞吉。

一陽居二陰之間,得其賁而潤澤者也。然不可溺於所安,故有永貞之戒。

《通》曰:互坎有濡義,亦有陷義。既未濟,濡首濡尾,濡而陷者也。九三非不貞也,能永其貞,則二隂於我為潤澤之濡,我於彼不為陷溺之濡矣。

六四,賁如皤如,白馬翰如,匪寇媾。

皤,白也。馬,人所乘,人白則馬亦白矣。四與初相賁者,乃為九三所隔而不得遂,故皤如,而其往求之心如飛翰之疾也。然九三剛正,非為寇者也,乃求㛰媾耳,故其象如此。

《通》曰:二與五、三與上非應,則亦非相賁者,惟四以初之應為賁,而為三所隔,所謂賁如者,皤如矣。皤,白也,曰皤如,又曰白馬者,人與馬俱白象,六四德與位俱柔也。白馬而曰翰如者,六四得隂柔之正,下求初九陽剛之正,雖為三所隔,而其往求之心如飛翰之疾也。然三剛正,亦非與己為寇,乃欲與己為㛰媾爾。此與屯之六二相似,屯剛柔始交,賁剛柔相雜,皆有㛰媾之象。然屯之二乘馬班如,應五之心何其緩,賁之四白馬翰如,應初之心何其急,時不同也。屯二應五,下求上也,不可以急;賁四應初,上求下也,不可以緩。

六五,賁于丘園,束帛戔戔,吝,終吉。

六五柔中,為賁之主。敦本尚實,得賁之道,故有丘園之象。然隂性吝嗇,故有束帛戔戔之象。束帛,薄物。戔戔,淺小之意。人而如此,雖可羞吝,然禮奢寧儉,故得終吉。

《通》曰:諸家多言賁于丘園之賢,

《本義》謂:不賁于市朝而賁于丘園,敦本也。束帛戔戔,尚實也。陰性吝嗇而終吉,林放問禮之本,夫子答以與其奢也,寧儉,即此意也。聖人謂賁以文飾成卦,後世必有因飾而過者,故於五明敦本尚儉之為吉,又於上見賁極反本之為无咎也。

上九,白賁,无咎。

賁極反本,復於无色,善補過矣,故其象占如此。

《通》曰:初取上下之義,賁其趾,下象也。上取始終之義,文之極則反為質,白賁,終象也。賁上卦言白馬,言束帛戔戔,終言白賁。雜卦曰:賁,无色也。可謂一言以蔽之矣。履,禮也。初素履,往无咎。賁,文也。終白賁无咎,其反賁之文而為履之素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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