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下经】第4卦-蒙卦䷃山水蒙卦(坎下艮上)-[元]梁寅撰《周易参义•卷一》

【周易下经】第4卦-蒙卦䷃山水蒙卦(坎下艮上)-[元]梁寅撰《周易参义•卷一》

典籍作者:[元]梁寅

著作年代:元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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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卦-蒙卦䷃山水蒙卦(坎下艮上)

【周易上经】第4卦-蒙卦䷃山水蒙卦(坎下艮上)-(元)梁寅撰《周易參義•卷一》

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利貞。

蒙,亨。蒙,有亨之道也。能發人之蒙,則道行於人;能資人以發蒙,則道成於巳,皆所謂亨也。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言必待其求而應之,若自往告之,則為枉道矣。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言其求之誠一則告之,若不誠而告之,則為失言矣。利貞,言人求於我,我告於人,又皆利於得正也。若其不正,雖求之誠一,安能亨乎?

初六,發蒙,利用刑人,用說桎梏,以往吝。

初近於九二,賴之以發蒙者。然九二之發其蒙也,必寛猛相濟,而威恩並行,然後有其益。若專尚威猛,往而不反,則取羞吝矣。蓋始未知教,則嚴其刑法,使之知懼,此威以懲之也。彼既知懼矣,則又解其桎梏,觀其心服,此寛以待之也。若寛之而服,斯无用於刑矣。寛之而猶不服,則刑之復用,又何病焉?或乃一於威刑,而不暫寛以待之,則其心不服,有益其悖戾,而終不順者矣。是則雖彼之凶,而用刑者亦豈不羞吝乎?聖人之治人,其慮深矣。

九二,包蒙吉,納婦吉,子克家。

陽剛明,隂柔暗,故陰為蒙者,而陽為發蒙者。卦惟二陽,而九二以剛居中,為内卦之主,與五相應。初與三、四又皆比附之,當發蒙之任,盡發蒙之道,非九二其誰哉?二中而不過,為能包蒙,言其量之有容也。以陽受隂,是為納婦,言其志之相得也。居下任事,為子能克家,言其才之有為也。其占如是,吉可知矣。

六三,勿用取女,見金夫,不有躬,无攸利。

三隂不中正,而近於九五,非其正應,是邪淫之女見多金之夫而妄從之,不能自有其身者也。故戒占者以勿用取,而言其无攸利焉。蓋立身一敗,則萬事瓦裂,男取不正之女,女有不正之行,皆无所利矣。推而言之,君臣之遇合,朋友之交際,安往而不然哉?

六四,困蒙,吝。

以隂居隂,柔暗之主,而遠於二陽,又无正應,其蒙蔽之甚,不能開通,故象占如此。

六五,童蒙,吉。

夫所謂童蒙者,非必童稚也。蒙闇不明,如童子之无知,雖成人亦童蒙也。六五雖蒙闇,然以隂居陽而本有章美,居於尊位而九二應之,又以柔中之德能順巽於二,則其蒙之發者將昭然矣,豈有不吉乎?

上九,擊蒙,不利為寇,利禦寇。

發人之蒙者,貴於寛猛相濟,而上九過剛,非師傅之道,乃將帥之事,故不言發蒙,而言擊蒙,謂用兵以擊伐其蒙也。自蒙者言之,九居蒙之終,乃蒙闇之極,而非可以善喻,宜受擊者也。然擊蒙者,不利為寇,而利於禦寇。貪忿之兵,為寇也;聲罪致討,禦寇也。推之他事,凡无故加人者,皆為寇也;名正言順者,皆禦寇也。為寇、禦寇,其事相類,而得失利害之分遠矣,可不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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