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杨万里撰《诚斋易传•卷二十》【周易十翼】序卦传上篇

[南宋]杨万里| 易经注解| 2022-12-01 23:51:22| 0

[南宋]杨万里撰《诚斋易传》繁体版[卷二十]序卦传上

有天地,然後萬物生焉,盈天地之間者唯萬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屯者物之始生也。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物之稺也。

物稺不可不養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飲食之道也。飲食必有訟,故受之以訟。訟必有眾起,故受之以師,師者眾也。眾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比者比也。

比必有所畜,故受之以小畜。物畜然後有禮,故受之以履。履而泰,然後安,故受之以泰,泰者通也。物不可以終通,故受之以否。

物不可以終否,故受之以同人。與人同者物必歸焉,故受之以大有。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謙。有大而能謙必豫,故受之以豫。

豫必有隨,故受之以隨。以喜隨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蠱,蠱者事也。有事而後可大,故受之以臨,臨者大也。物大然後可觀,故受之以觀。

可觀而後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嗑者合也。物不可以苟合而已,故受之以賁,賁者飾也。至飾然後亨則盡矣,故受之以剝,剝者剝也。物不可以終盡剝,窮上反下,故受之以復。

復則不妄矣,故受之以无妄。有无妄然後可畜,故受之以大畜。物畜然後可養,故受之以頤,頤者養也。不養則不可動,故受之以大過。

物不可以終過,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陷必有所麗,故受之以離,離者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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