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杨万里撰《诚斋易传•卷二十》【周易十翼】序卦传下篇

[南宋]杨万里| 易经注解| 2022-12-01 23:51:22| 0

[南宋]杨万里撰《诚斋易传》繁体版[卷二十]序卦传下

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

(男女之道,不能无感也,故受之以咸,咸者感也。)*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恒者久也。

物不可以久居其所,故受之以遯,遯者退也。物不可以終遯,故受之以大壯。物不可以終壯,故受之以晉,晉者進也。進必有所傷,故受之以明夷,夷者傷也。

傷於外者必反其家,故受之以家人。家道窮必乖,故受之以睽,睽者乖也。乖必有難,故受之以蹇,蹇者難也。物不可以終難,故受之以解,解者緩也。

緩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損。損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益而不已必決,故受之以夬,夬者決也。決必有所遇,故受之以姤,姤者遇也。

物相遇而後聚,故受之以萃,萃者聚也。聚而上者謂之升,故受之以升。升而不已必困,故受之以困。困乎上者必反下,故受之以井。

井道不可不革,故受之以革。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主器者莫若長子,故受之以震,震者動也。物不可以終動,止之,故受之以艮,艮者止也。

物不可以終止,故受之以漸,漸者進也。進必有所歸,故受之以歸妹。得其所歸者必大,故受之以豐,豐者大也。窮大者必失其居,故受之以旅。

旅而无所容,故受之以巽,巽者入也。入而後說之,故受之以兌,兌者說也。說而後散之,故受之以渙,渙者離也。物不可以終離,故受之以節。

節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過。有過物者必濟,故受之以既濟。物不可窮也,故受之以未濟終焉。

程氏曰:天地,萬物之本;夫婦,人倫之始。所以上經首乾坤,下經首咸,繼之以恒也。楊氏曰:乾坤,萬物之父母;咸恒,人之父母。

×关闭
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