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下经】第57卦-巽卦䷸巽卦为风(巽下巽上)-[清]陈梦雷撰《周易浅述•卷六》

[清]陈梦雷| 易经注解| 2022-12-01 23:51:22| 0

第57卦-巽卦䷸巽卦为风(巽下巽上)

[清]陈梦雷撰《周易浅述》繁体版【卷六下经】第五十七卦_巽卦:巽卦为风(巽下巽上)

巽卦一陰在二陽之下,順于陽而善入,故名為巽。巽卦次旅,按《序卦》:「旅而无所容,故受之以巽。巽者,入也。」覊旅親寡,非巽順無以取容,巽所以次旅也。全彖以陰為主,故所亨者小。而以陰從陽,故利有所往而利見大人。六爻雖以二柔為主,而必以居中得位為善。初不如四,四得位,初不得位也。然初上位與中俱失,三四雖得位而失中,二得中而又失位,唯九五居中得位,所以為申命之大人。此全彖六爻之大畧也。

巽,小亨,利有攸往,利見大人。

一陰伏于二陽之下,其性巽以入,于象為風,亦委曲善入者也。順則能亨,陰為主,故所亨者小。蓋卑巽則才智不足以識遠任重矣。以陰從陽,有利有攸往之象。蓋巽以從人,人无不說也。然失其所從,未必利往,必利見大德之人。此則因其從陽,教之以所從之人也。九五陽剛中正,以居尊位,有利見大人之象。

《彖》曰:重巽以申命。

風者,天之號令。柔順善入,有命令之象。申命,叮嚀反復之意。此釋卦之義也。

剛巽乎中正而志行,柔皆順乎剛,是以小亨,利有攸往,利見大人。

論成卦則以初四之柔為主,論爻之吉凶則以二五之剛為重。二中而不正,巽乎中正,其志大行,指九五也。柔指初四也。

《象》曰:隨風,巽,君子以申命行事。

隨,相繼之義。命,風象。申命,隨風象。行事,即行其所命。三復申戒,然後見之行事,則民曉然于吾意之所在而易從也。

巽卦初六:

初六,進退,利武人之貞。

巽為進退為不果,初六重巽之下柔之過,故有進退不決之象。然以柔居剛,為巽之主,若臨事以武人之貞處之,則有以濟其不及而得利矣。此與履六三皆以陰居陽,變純乾,有武人之象。然履宜謙而三居下之上,故危之。巽不果,初又居下之下,故以武人勉之。

《象》曰:進退,志疑也。利武人之貞,志治也。

過疑則志亂,不武之甚。武而得正,則志治矣。治,謂修立也。履志剛故凶,此志治故利。

巽卦九二:

九二,巽在牀下,用史巫紛若,吉无咎。

古之尊者坐于牀上,卑者拜于牀下,九二以剛居陰,不能自安,過于卑巽,有巽在牀下之象。史,作策告神。巫,歌舞事神。九五陽剛居尊而非應之正。當巽之時,二居臣位,非丁寧煩悉其辭不能自達。又二互三四為兌為巫為口舌,三四五互為離為文明,有用史巫紛若之象。然二居中,卑巽不至已甚。九五同德,三四雖間于上,藉之為史為巫以上達于五,故占得吉而无咎也。

《象》曰:紛若之吉,得中也。

中則不亢不諂。

巽卦九三:

九三,頻巽,吝。

過剛不中,居下之上,非能巽者。然下既乘剛,上又臨之以巽,不得不勉而為之,而屢巽失,故有吝道也。復之六三頻復曰无咎,此則吝者。聖人不貴无過,而貴改過。屢失屢復,復在失後,故雖厲无咎。頻巽頻失,失則巽後,故吝。又巽與復不同。復則天心之來,心本難純,故以頻復為无咎。巽不過卑巽之一節而已,乃不出于中心,失而復改,改而復失,故為可吝。

《象》曰:頻巽之吝,志窮也。

前倨後恭,窮盛不安。

巽卦六四:

六四,悔亡,田獲三品。

陰柔无應,承乘皆剛,宜有悔也。然以陰居陰,居上之下,其悔可亡。三品者,一為乾豆,二為賓客,三為君庖。初六利武人之貞,田亦武事。初以陰居陽,故勉之以利貞。四得位不為无悔,且于武事有功。中互離為戈兵,故有田獲三品之象。三雖得陽之正而過剛,非能巽以入者,故吝。四得陰之正,能巽以入,故无失而有得也。

《象》曰:田獲三品,有功也。

武人之功成也。

巽卦九五:

九五,貞吉,悔亡,无不利,无初有終。先庚三日,後庚三日。吉。

九五陽剛中正,以居尊位,有貞而得吉之象。當巽時而剛,疑有悔矣。然中而得正,故悔可亡而无不利。有悔,是无初也。悔亡,則有終矣。庚,更也,取變更之義。十干以戊己為中,凡事過中則變,故庚有變更之義。巽不欲其過,故二陰爻皆以武事勉之。五君位,尤不宜過于巽。命出于君,必有所更改,乃為申命。但更新之事不可輕,必取先庚三日之丁,以丁寧于先。又取後庚三日之癸,以揆度于後,乃得吉也。巽五變蠱,亦亂極更治,此曰先庚。蠱曰先甲,此曰无初有終。蠱曰終則有始,蓋此乃事過中而更之于後。蠱則事已壞而圖之始,甲為十干之始,故曰有始。庚過十干之中,故曰有終。大抵有所變更,得此爻則吉也。

《象》曰:九五之吉,位正中也。

中則不過于巽。

巽卦上九:

上九,巽在牀下,喪其資斧,貞凶。

上九至高,而曰牀下者,居巽之極,又以陽居陰故也,故與二爻同象。旅九四以陽居陰,得其資斧。此上九亦以剛居柔,喪其資斧。何也。旅道宜柔,故剛居柔者得。巽戒過柔,巽之極而居柔,失所斷矣。又旅四離體為戈兵。巽上九在互離之外,故有喪資斧之象。雖貞亦凶,況不負乎。此資斧,《本義》專就斷言。資與齎同,不義作資財。

《象》曰:巽在牀下,上窮也。喪其資斧,正乎凶也。

上窮,巽至于窮極也。正乎凶,《程傳》作問答之辭,《本義》以為必凶。今從《本義》。全卦以巽名而不欲過于巽,故彖言亨而僅得小亨。巽之道,可以有所往而見大人。若過于巽則不能。六爻五在上以剛中為巽而吉。二在下以柔中為巽而吉。此巽之得其宜者也。二陰爻,卦之所以為巽者。初居下之下而失位,故進退。四居上之下而得位,故有功。然皆未得中,故不言吉也。若三居下之上而以過剛失中。上居上而以窮極失正,宜其吝且凶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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