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上经】第5卦-需卦䷄水天需卦(乾下坎上)-[清]李光地《御纂周易折中•卷第一》

[清]李光地| 易经注解| 2022-12-01 23:51:22| 0

第05卦-需卦䷄水天需卦(乾下坎上)

程传:《需·序卦》:“蒙者蒙也,物之稚也。物稚不可不养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饮食之道也。”夫物之幼稚,必待养而成,养物之所需者饮食也,故曰“需者饮食之道也”,云上于天,有蒸润之象,饮食所以润益于物,故需为饮食之道,所以次蒙也。卦之大意,须待之义,《序封、》取所须之大者耳。乾健之性,必进者也,乃处坎险之下,险为之阻,故须待而后进也。

需有孚,光亨,贞吉,利涉大川。

本义:“需”,待也。以乾遇坎,乾健坎险,以刚遇险,而不遽进以陷于险,待之义也。“孚”,信之在中者也。其卦九五以坎体中实,阳刚中正,而居尊位,为有孚得正之象。坎水在前,乾健临之,将涉水而不轻进之象。故占者为有所待而能有信,则“光亨”矣。若又得正则吉,而“利涉大川”,正固无所不利,而涉川尤贵于能待,则不欲速而犯难也。

程传:“需”者,须待也。以二体言之,乾之刚健上进而遇险,未能进也,故为需待之义。以卦才言之,五居君位,为需之主,有刚健中正之德,而诚信充实于中。中实,有孚也。有孚则光明而能亨通,得贞正而吉也。以此而需,何所不济?虽险无难矣,故“利涉大川”也。凡贞吉,有既正且吉者,有得正则吉者,当辨也。

集说:《朱子语类》云:“需”者宁耐之意,以刚遇险,时节如此,只得宁耐以待之。且如涉川者,多以不能宁耐致覆溺之祸,故《需》卦首言“利涉大川”。

项氏安世曰:需非终不进也,抱实而遇险,有待而后进也。凡待者,皆以其中有可待之实也,我实有之,但能少待,必有“光亨”之理。若其无之,何待之有?故曰“需有孚光亨”。“光亨”者不可以盈,必敬慎以终之,故曰“贞吉”。信能行此,则其待不虚,其进不溺,故曰“利涉大川”。“有孚光亨贞吉”者,《需》之道也;“利涉大川”者,《需》之效也。

胡氏炳文曰:需而无实,无光且亨之时;需而非正,无吉且利之理;世有心虽诚实,而处事或有未正者,故曰“孚”,又曰“贞”。

林氏希元曰:凡人作事,皆责成于目前,其间多有阻碍而目前不可成者,其势不容于不待。然不容不待者,其心多非所乐,其待也,未必出于中诚,不免于急迫觊望之意,如此则怀抱不开,胸中许多暗昧抑塞,而不光明豁达,故圣人特发“有孚”之义。盖遇事势之末可为,即安于义命,从容以待机会,而不切切焉以厚觊望,则其待也,出于真实而非虚假矣。如此则心逸日休,胸襟洒落而无滞碍,不亦光明豁达乎?然使心安于需,而事或未出于正,则将来亦未必可成,必也所需之事,皆出于正,而无行险侥幸之为,则功深而效得,时动而事起,向者之所需,而今皆就绪矣,故吉。

御纂周易折中卷第一:需卦初九

初九,需于郊,利用恒,无咎。

本义:“郊”,旷远之地,未近于险之象也。而初九阳刚,又有能常于其所之象,故戒占者能如是则“无咎”也。

程传:需者以遇险,故需而后进。初最远于险,故为“需于郊”。“郊”,旷远之地也。处于旷远,利在安守其常,则“无咎”也;不能安常,则躁动犯难,岂能需于远而无过也?

集说:孔氏颖达曰:难在于坎,初九去难既远,故待于郊。“郊”者,境上之地,去水远也。“恒”,常也。远难待时,以避其害,故宜保守其常,所以“无咎”。

梁氏寅曰:《需》下三爻,以去险远近为吉凶。初以阳处下,最远于险,故为“需于郊”之象。“郊”,荒远之地也,而君子安处焉,故云“利用恒”。

御纂周易折中卷第一:需卦九二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终吉。

本义:“沙”,则近于险矣。言语之伤,亦灾害之小者,渐进近坎,故有此象。刚中能需,故得终吉,戒占者当如是也。

程传:坎为水,水近则有沙。二去险浙近,故为“需于沙”。渐近于险难,虽未至于患害,已“小有言”矣。凡患难之辞,大小有殊。小者至于有言,言语之伤,至小者也。二以刚阳之才,而居柔守中,宽裕自处,需之善也。虽去险渐近,而未至于险,故小有言语之伤而无大害,终得其吉也。

集说:孔氏颖达曰:“沙”是水旁之地,去水渐近,故难稍近而“小有言”。但履健居中以待要会,终得其吉也。

胡氏炳文曰:初最远坎,“利用恒”乃“无咎”;九二渐近坎,“小有言”矣。而曰“终吉”者,初九以刚居刚,恐其躁急,故虽远险,犹有戒辞。九二以刚居柔,宽而得中,故虽近险而不害其为吉。

御纂周易折中卷第一:需卦九三

九三,需于泥,致寇王。

本义:泥将陷于险矣。“寇”,则害之大者。九三去险愈近而过刚不中,故其象如此。

程传:“泥”,逼于水也,既进逼于险,当致寇难之至也。三刚而不中,又居健体之上,有进动之象,故“致寇”也。苟非敬慎,则致丧败矣。

集说:王氏申子曰:“泥”则切近水矣,险已近,而又以刚用刚而进逼之,是招致寇难之至也。

龚氏焕曰:郊、沙、泥之象,视坎水远近而为言者也,《易》之取象如此。

御纂周易折中卷第一:需卦六四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

本义:“血”者,杀伤之地。“穴”者,险陷之所。四交坎体,入乎险矣,故为“需于血”之象。然柔得其正,需而不进,故又为“出自穴”之象。占者如是,则虽在伤地而终得出也。

程传:四以阴柔之质处于险,而下当三阳之进,伤于险难者也,故云“需于血”。既伤于险难,则不能安处,必失其居,故云“出自穴”。穴,物之所安也。顺以从时,不竞于险难,所以不至于凶也。以柔居阴,非能竞者也,若阳居之,则必凶矣。盖无中正之德,徒以刚,竞于险,适足以致凶耳。

集说:《朱子语类》:问:《程传》释穴物之所安。曰:穴是陷处,唤作所安不得,柔得正了,需而不进,故能出于坎陷。

杨氏启新曰:刚者能需,柔亦能需,何也?刚柔皆有善恶。刚之需,犹乾之健而知险也;柔之需,犹坤之简而知阻也。

御纂周易折中卷第一:需卦九五

九五,需于酒食,贞吉。

本义:“酒食”,宴乐之具,言安以待之。九五阳刚中正,需于善位,故有此象。占者如是而贞固,则得吉也。

程传:五以阳刚居中得正,位乎天位,克尽其道矣。以此而需,何需不获?故宴安酒食以俟之,所需必得也。既得贞正而所需必遂,可谓“吉”矣。

集说:郑氏维岳曰:《系辞》曰“需者饮食之道也”,《象》曰“君子以饮食宴乐”,爻曰“需于酒食”。以治道言,使斯民乐其乐而利其利,期治于必俟百年之后,而不为近功者,须待之义也。

乔氏中和曰:九五之“贞古”也,岂徒以“酒食”云哉?险而不陷,中自持也。

案:需之为义最广,其大者莫如王道之以久而成化,而不急于浅近之功;圣学之以宽而居德,而不入于正助之弊。卦唯九五刚健中正以居尊位,是能尽《需》之道者,故《彖传》特举此爻,以当彖辞之义;而《大象传》又特取此爻爻辞,以蔽《需》义之全。盖继《屯》、《蒙》之后,既治且教,而所谓休养生息,使之乐乐而利利,惭仁摩义,使之世变而风移者,其在于需乎?观《需》之卦而不知此爻之义,但以诸爻处险之偏乎一义者概之,则《需》与《蹇》、《困》何异哉?

御纂周易折中卷第一:需卦上六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

本义:阴居险极,无复有需,有陷而入穴之象。下应九三,九三与下二阳需极并进,为“不速客三人”之象。柔不能御而能顺之,有“敬之”之象。占者当陷险中,然于非意之来,敬以待之,则得“终吉”也。

程传:《需》以险在前,需时而后进。上六居险之终,终则变矣。在需之极,久而得矣。阴止于六,乃安其处,故为“入于穴”。“穴”,所安也。安而既止,后者必至。“不速之客三人”,谓下之三阳。乾之三阳,非在下之物,需时而进者也。需既极矣,故皆上进,不速不促之而自来也。上六既需得其安处,群刚之来,苟不起忌疾忿竞之心,至诚尽敬以待之,虽甚刚暴,岂有侵陵之理?故“终吉”也。或疑以阴居三阳之上,得为安乎?曰:三阳乾体,志在上进,六阴位,非所止之正,故无争夺之意,“敬之”则“吉”也。

集说:胡氏炳文曰:“入于穴”,险极而陷之象。“速”者,主召客之辞。“三人”,乾三阳之象。下三阳非皆与上应也,有“不速”之象。上柔顺,有“敬之”之象。上独不言需,险之极无复有需也。外卦险体,二阴皆有穴象。四出自穴,而上则“入于穴”,何哉?六四柔正能需,犹可出于险,故曰出者,许其将然也,上六柔而当险之终,无复能需,唯入于险而已,故曰“入”者,言其已然也。然虽已入于险,非意之来,“敬之终吉”,君子未尝无处险之道也。

薛氏瑄曰:“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处横逆之道也。

谷氏家杰曰:三居下卦之终,而示之以敬;上居上卦之终,而又示之以敬,则知处需者贵敬也。

总论:蒋氏悌生曰:《需》,待也,以刚健之才,于险陷在前,当容忍待时,用柔而主静。若不度时势,恃刚忿躁而骤进,取败亡必矣。初九去险尚远,以用恒免咎;九二渐近险,亦以用柔守中而终吉;九三已迫于险,象言敬慎不败;六四已伤于险,以柔而不竞,能出自穴;上六险陷之极,亦以能敬终吉。然则需待之时,能含忍守敬,皆可以免祸,《需》之时义大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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