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上经】第6卦-讼卦䷅天水讼卦(坎下乾上)-[元]解蒙撰《易精蕴大义•卷二》

[元]解蒙| 易经注解| 2022-12-01 23:51:22| 0

第06卦-讼卦䷅天水讼卦(坎下乾上)

【周易上经】第6卦-讼卦䷅天水讼卦(坎下乾上上)-(元)解蒙撰《易精蘊大義•卷二》

䷅【坎下乾上】

訟:有孚,窒惕,中吉,終凶。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

先儒曰:見險而止則為蒙,見險而不止則為訟。需之利涉,險在前也;訟不利涉,險在後也。

蒙謂訟非和平之道,故雖為訟有其實,不免憂始而慮終;雖聼訟得其人,猶戒涉險以冒患。聖人之情見矣。

彖曰:訟,上剛下險,險而健,訟。訟有孚窒惕中吉,剛來而得中也。終凶,訟不可成也。利見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淵也。

先儒曰:彖傳論卦變自訟始,泰、否、隨、蠱、噬嗑、賁、无妄、大畜、咸、恒、遯、晉、睽、蹇、解、升、鼎、漸、渙十九卦,多夫子所取也。聖人愛人,不專於人情和順之日,而每寓於拂戾乖争之餘。夫人情之違逆,宜所絶也,而為詳其本末,酌其利害,必欲誘而歸於優柔馴擾之域,不唯見聖人之存心忠厚,而又見聖人深得止訟之道也。故聖人雖以訟名卦,大要欲人之無訟。

蒙謂原致訟之由,而知成訟之主,然後戒其審所尚而擇所處也。

象曰:天與水違行,訟;君子以作事謀始。

先儒曰:天一生水,其本同也。然其終也,天上而水下,天左旋而水右注,其行相違,訟之象也。夫人之訟,皆始合而終競,始之不謹,終必至訟,故君子必於始焉謀之。彖以終訟為戒,象以止訟為義,互相發也。蒙謂觀二體有相違之象,防其隙於終,謹其慮於始,則可以無訟也。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

象曰:不永所事,訟不可長也。雖小有言,其辨明也。

先儒曰:訟六爻而四爻吉,非訟之吉也,無訟之吉也。蒙謂以其才弱而居初,故雖小傷而無害。

九二,不克訟,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戶,无眚。

象曰:不克訟,歸逋竄也。自下訟上,患至掇也。

先儒曰:訟之為卦,敵剛相訟,在它卦則為應。

蒙謂剛而犯上必取禍,故當速避而儉處也。

六三,食舊德,貞厲,終吉。或從王事,无成。

象曰:食舊德,從上吉也。

先儒曰:處訟之時,人以健訟為難,而三以不爭為勝。夫分所當安,則食舊德而不求於外;職所當為,則或從王事而不居其功。以此從上,豈不異於訟上者乎?蒙謂分則守其常而不變,功則歸於上而不居,所以雖危而能安也。

九四,不克訟,復即命,渝,安貞吉。

象曰:復即命,渝,安貞不失也。

先儒曰:四之不克訟,而聖人與之以吉者,無他,開其自新之路,而勉其自守之志也。知義不克,反而即理,非迷而不復者。

蒙謂唯其體剛而用柔,故始雖欲訟,而終能自克也。

九五,訟元吉。

象曰:訟元吉,以中正也。

先儒曰:此爻義具象意。

蒙謂以陽剛居尊而治訟,則聼不偏而斷合于理矣。

上九,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

象曰:以訟受服,亦不足敬也。

先儒曰:二四不克訟而無眚,獲吉。上九訟勝而禠奪者,此聖人示戒之深意,欲轉人心而歸於無訟也。使勝者不敢狂於得志而蒙恥辱,不勝者知懲而有所勸矣。或者,未必之辭也。

蒙謂以剛居上而健訟,聖人所深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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