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上经】第25卦-无妄䷘天雷无妄(震下乾上)-[曹魏]王弼着《周易注》

【周易上经】第25卦-无妄䷘天雷无妄(震下乾上)-[曹魏]王弼着《周易注》

典籍作者:[曹魏]王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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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卦-无妄䷘天雷无妄(震下乾上)

无妄,元亨利貞。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

《彖》曰:无妄,剛自外來而為主於內。

【注】謂震也。

動而健,

【注】震動而乾健也。

剛中而應,

【注】謂五也。

大亨以正,天之命也。

【注】剛自外來而為主於內,動而愈健。剛中而應,威剛方正,私欲不行,何可以妄?使有妄之道滅,无妄之道成,非大亨利貞而何?剛自外來,而為主於內,則柔邪之道消矣;動而愈健,則剛直之道通矣。剛中而應,則齊明之德著矣,故大亨以正也。天之教命,何可犯乎?何可妄乎?是以匪正則有眚,而不利有攸往也。

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无妄之往,何之矣?天命不祐,行矣哉?

【注】匪正有眚,不求改以從正,而欲有所往。居不可以妄之時,而欲以不正有所往,將欲何之?天命之所不祐,竟矣哉!

《象》曰:天下雷行,物與无妄。

【注】與,辭也,猶皆也。天下雷行,物皆不可以妄也。

先王以茂對,時育萬物。

【注】茂,盛也。物皆不敢妄,然後萬物乃得各全其性,對時育物,莫盛於斯也。

无妄初九:

初九:无妄往,吉

【注】體剛處下,以貴下賤,行不犯妄,故往得其志。

《象》曰:无妄之往,得志也。

无妄六二:

六二:不耕穫,不菑畬,則利有攸往。

【注】不耕而穫,不菑而畬,代終已成而不造也。不擅其美,乃盡臣道,故利有攸往。

《象》曰:不耕穫,未富也。

无妄六三:

六三:无妄之災,或繫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災。

【注】以陰居陽,行違謙順,是无妄之所以為災也。牛者稼穡之資也。二以不耕而穫,利有攸往。而三為不順之行,故或繫之牛。是有司之所以為穫,彼人之所以為災也。故曰「行人之得,邑人之災」也。

《象》曰:行人得牛,邑人災也。

无妄九四:

九四:可貞;无咎。

【注】處无妄之時,以陽居陰,以剛乘柔,履於謙順,比近至尊,故可以任正,固有所守而无咎也。

《象》曰:可貞无咎,固有之也。

无妄九五:

九五:无妄之疾,勿藥有喜。

【注】居得尊位,為无妄之主者也。下皆无妄,害非所致,而取藥焉,疾之甚也。非妄之災,勿治自復;非妄而藥之則凶,故曰勿藥有喜。

《象》曰:无妄之藥,不可試也。

【注】藥攻有妄者也,而反攻无妄,故不可試也。

无妄上九:

上九:无妄行,有眚,无攸利。

【注】處不可妄之極,唯宜靜保其身而已,故不可以行也。

《象》曰:无妄之行,窮之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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