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上经】第23卦-剥卦䷖山地剥卦(坤下艮上)-[清]傅以渐、曹本荣等撰《御定易经通注•卷三》

【周易上经】第23卦-剥卦䷖山地剥卦(坤下艮上)-[清]傅以渐、曹本荣等撰《御定易经通注•卷三》

典籍作者:[清]傅以渐

著作年代:清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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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第23卦-剥卦䷖山地剥卦(坤下艮上)

䷖【坤下艮上】

剥:不利有攸往。

五隂在下而方生,一陽在上而將盡,隂盛陽衰,小人壯而君子病,不可以有所往也。

彖曰:剥,剥也,柔變剛也。

隂之去陽,萋菲浸潤,使之日消而不自知也。

不利有攸往,小人長也。順而止之,觀象也。君子尚消息盈虚,天行也。

卦體既為小人之長,卦德幸有君子之順,惟順乃止,剛直不敢顯也。有息必有消,有盈必有虚,人可違天乎哉?

象曰:山附于地,剥;上以厚下安宅。

山托於地,君托於民,厚下可以安宅,剥下正所以自剥也。

初六,剥牀以足,蔑貞凶。

剥自下起,其勢必至蔑貞,然小人何利為此?

象曰:剥牀以足,以滅下也。

蔑猶藐視,滅則浸沒,消剛之禍,甚不可測,君子戒之。

六二,剥牀以辨,蔑貞凶。

辨牀榦也,進而上矣。

象曰:剥牀以辨,未有與也。

黨與猶未大盛,去之何可不速哉!

六三,剥之,无咎。

衆隂方剥陽,而已獨應之,去其黨而從正,无咎之道也。

象曰:剥之无咎,失上下也。

勸其斷也。上下謂四隂。

六四,剥牀以膚,凶。

隂禍切身,君子危矣,小人獨无血戰乎?

象曰:剥牀以膚,切近災也。

咎君子之不知止也。

六五,貫魚以宫人寵,无不利。

魚,隂物。宫人,隂之美而受制于陽者也。五為衆隂之長,當率其類受制於陽,則无不利也。

象曰:以宫人寵,終无尤也。

破小人之疑情,掲君子之宏量,所以深誘之也。

上九,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剥廬。

一陽在上,剥未盡而能復生,太平從此開,善類從此培,是艮之成終成始,不已之果也。君子必為衆隂所載,小人逞憤不已,則自取敗亡耳。

象曰:君子得輿,民所載也;小人剥廬,終不可用也。

天下最公正者,民當剥運而愛戴愈殷,故時可以徼上天之幸,而權不能奪丘民之志。迨至終不可用,聖人之為君子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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