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下经】第45卦-萃卦䷬泽地萃卦(坤下兑上)-[宋]李杞撰《用易详解•卷九》

【周易下经】第45卦-萃卦䷬泽地萃卦(坤下兑上)-[宋]李杞撰《用易详解•卷九》

典籍作者:[宋]李杞

著作年代:宋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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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卦-萃卦䷬泽地萃卦(坤下兑上)

【周易下经】第45卦-萃卦䷬泽地萃卦(坤下兑上)-(宋)李杞撰《用易詳解•卷九》

䷬【坤下兑上】

萃。亨,王假有廟,利見大人,亨,利貞。用大牲吉,利有攸往。

彖曰:萃,聚也。順以說,剛中而應,故聚也。王假有廟,致孝享也。利見大人亨,聚以正也。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順天命也。觀其所聚,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兼并易能也,堅凝之難也。萃之世,不患其不能聚,而患乎无以固其聚。有以聚之,无以固之,則今日之聚,未有不為後日之散也。故必有聚人之德,而後可以堅凝斯民之心。是以順而說,剛中而應,故聚。夫以至順之道而說乎人,以剛中之德而應乎下,是故能聚。故聚云云者,以此而後聚也。方萃之初,天下之人始合之際也。人情不可以苟合,苟非有報本反始之道,以起其孝愛无窮之思,其能久安乎哉?故王假有廟,以致孝享者,人心之所同然,愈久而不可忘者也。人知所以尊其祖,而知所以合其族,而其聚不可解矣。然有衆則有聚,有聚則有爭,爭而无以統之則亂。是以作之君,作之師,以執其制治之權,此利見大人而聚之以正者,是又所以固之也。萃之世,萬物盛多,而能備禮之時也。故用大牲吉,則非二簋之薄,可以告于神明矣。天下聚散之際,非人為也,天之所命也。因人心之聚,可以觀天命之所向,而可不有所往以順之乎?夫聚者,天地萬物之常理,而散者,其變焉者也。喜聚而惡散,天地萬物之情,莫不皆然。於此觀之,豈不可以見其真情也哉?

象曰:澤上於地,萃;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

除,治也。有聚則有爭,人情相合以聚,爭端所由起也。握手嬉笑,堆阜填其胷中,意所不防。干戈起于平地,當萃聚之世,而无以防之,則猝然之頃,有不可勝慮者。故除治戎器,以戒不虞,凡所以為保聚之道也。

初六,有孚不終,乃亂乃萃。若號,一握為笑,勿恤,往无咎。

象曰:乃亂乃萃,其志亂也。

初六,求萃之始也。上有九四之應,而為二三所隔,中无所主,而有二三之疑,是有孚而不終者也。有孚不終,其志已亂,而欲求萃,若號呼正應,則衆皆笑之矣。然不恤其笑,而往以從四,則亦可以无咎。盖四者,初之所當用其信者也。苟能專一于四,則信為有終矣。春秋之世,鄭人介居于晉、楚之間,既欲從楚,又欲應晉,惟其信不由中,是以兵革之禍,連歲不息。及蕭魚之會,决意惟霸主之歸,而後其國始安。然則人之為信,其可不知决其所從也哉?

六二,引吉,无咎。孚乃利用禴。

象曰:引吉无咎,中未變也。

二與五為應,五,君也;二,臣也。臣之道難進而易退,故必待九五引之,而後吉且无咎也。夫君臣之相交,惟其誠而已,豈事乎文為哉?苟由中之信,確然未變,則雖禴祭之薄,亦利用享,而信無不通矣。故曰:苟有明信,澗溪沼沚之毛,蘋蘩藴藻之菜,筐筥錡釡之器,潢汙行潦之水,可薦于鬼神,可羞于王公。此之謂也。伊尹耕于有萃之野,必待成湯幣聘而後從。諸葛孔明高卧于草廬之中,必待後主三顧而後起。此所謂引吉无咎者耶?

六三,萃如嗟如,无攸利,往无咎,小吝。

象曰:往无咎,上巽也。

三、四本非應也,而三欲求萃于四,宜四之有所不從也。求之不得,而有嗟如之戚,則亦无往而利矣。故不若往應于上,則可以无咎。盖上雖不我應,而方以巽順待下,則三可以往矣。雖然,兩皆窮而無與,而適然相遭,則其為萃也,豈不小可羞乎?

九四,大吉,无咎。

象曰:大吉无咎,位不當也。

四居大臣之位,是為人臣而有聚人之權者也。上迫近于五,而下有三陰從之,其萃亦大矣。然以人臣而侵君之權,其能久安乎?故必大吉而後可以无咎。自非吉之大,則咎有所不免矣。何者?以其所居之位不當故也。周公不之魯,欲天下之一乎周也,惟有周公之德而後可。苟無其德,則季氏、陳恒之得民,果可以為大吉也哉?

九五,萃有位,无咎。匪孚,元永貞,悔亡。

象曰:萃有位,志未光也。

五、有萃,人之位者也。有其位而執其權,以此為萃,何咎之有?然位不可徒恃也,苟恃其位而無德以將之,則人亦有不我信者矣。桀、紂非無位者也,而天下之心離散而去之,則有其位而無其德也。惟能于此守之以仁,持之以久,行之以正,則可以悔亡矣。不然,徒有其位而已,則其志為未光,安能取信于人也哉?

上六,齎咨涕洟,无咎。

象曰:齎咨涕洟,未安上也。

上六處兌說之極,宜其說也,而齎咨涕洟,何也?陰柔居上,下無所與,求萃而不得,是以有所未安而憂戚之心生。然憂樂相沿而生,惟其憂之既至,是以得六三之往而卒无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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