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卦-讼卦䷅天水讼卦(坎下乾上)-[清]任启运撰《周易洗心•卷一》

[清]任启运| 易经注解| 2023-04-24 01:20:15| 0

讼卦:䷅【坎下乾上】

錯【明夷|綜、【上下】易需|互家人|初二變履|九二變否|六三變姤|九四變渙|九五變未濟|上九變困

訟,有孚,窒(句)。惕(句)。中吉終凶,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

窒,馬作躓,鄭作咥,今從王弼。

○其卦下坎上乾。訟,争辨也。下言公事訟,兩言之于公亦訟。大人指九五,乾不用,故不利涉。

○坎之有孚與需同,而此抑之于下則窒矣,此其所以訟也。但以其得中,故能惕于心,雖訟及中而止,則猶可以吉,若必終之則凶矣。乾體在上,故二利見之,但乾居上而不下濟,則亦不利涉大川矣。

○此卦以二爻為用,故彖多就二爻言之】。

訟,上剛下險,險而健,訟。

以卦體、卦德釋卦辭。訟本以下卦立名,而子推之,見訟者下,而所以致訟者上,深探其本也。上剛以制其下,斯下險以伺其上而訟生。至下險以伺上,而上猶健以制之,訟何以弭乎?所謂以言教者,訟也。

○朱子謂:以一人言,内險而外健;以兩人言,此險而彼健。足盡訟者之情,但卦義非也】。

訟,有孚,窒,惕,中吉,剛來而得中也。終凶,訟不可成也。利見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淵也。

以卦體釋卦辭。一陽之卦,惟坎得中,此全乾在上,故指明之言。此坎之剛,乃自乾來而居得中也。惟得中,故有孚處窒塞而能自惕,雖訟而中止,知訟之不可成也。若終,則必凶矣。坎得乾之中正,故乾之中正而尚之。然乾居工體,亢而不下,則坎之險,誰與拯之?恐不免于終凶矣。

○厚菴李文貞曰:所以終凶,在上九也,故獨凶。凡卦義善者,爻合德則吉,反之則凶;卦義不善者,卦反之則吉,合德則凶。後放此推之】。

天與水違行,訟。君子以作事謀始。

乾健,作事象;資始,謀始象。

○坤索于乾,得中為坎,是坎與乾本為一體,乃乾在上,坎在下,天日高,水日卑,而其行相違矣。然非水與天相違也,水何嘗不升其氣以接于天?而天處極高,水不能接,乃天與水違行耳。訟之不親,在君不在民也。君子鑒之,而作事必謀其始,立愛惟親,立敬惟長,言思可道,行思可法,則以身教者從矣,何訟之有哉?

○或謂違行者,天西旋,水東注,則崑崙以西,水未嘗不西注也。或謂先天乾一坎六,後天坎一乾六,則一生六成,不更相合與?】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

下三爻皆訟者,變兑,故小有言。然變險為悦,故不永其訟而終吉】。

不永所事,訟不可長也。雖小有言,其辨明也。

辨,馬韓作分。

○變履,辨上下,辨象。互離,明象。

○辨上下,定民志者,履也。動而之履,知下訟上之不可長,則雖小有言,而君民之分固已明矣】。

九二:不克訟,歸而逋。

虞、李句】。

其邑人三百戶,无眚。

乾鑿度:初民,二大夫,三卿。坎隱伏,逋象。乾為百,坤為戶,坎多眚,動而之否,自匿其形而成坤,三百戶,无眚象。

○九二性剛,為險之主,欲訟言其上之非,而畏全乾之剛,故不克訟。歸而遁形于私邑之中,其邑人之三百戶,尚保有之也。削地】。

不克訟,歸逋。

楊句】。

竄也。自下訟上,患至掇也。

竄,叶惻。掇,鄭作惙,今從王。

○鼠逃入穴謂之竄,大夫遁私邑中似之。掇,取也。以下訟上,勢必不敵其患,乃自取之反言,以見不克訟之无眚】。

六三:食舊德,貞厲,終吉。或從王事,无成。

乾為舊,為德,坎為食,坤三從王變巽,非艮不能成終。

○卿有世邑,其所食者,君之舊德,伹守其正而已。或不得君而有危厲,亦不敢訟而終吉。或君任之事,亦守地道无成之義而已。

○内三爻多㨿坤言,明九二自乾來也。然初予其辨,明三予其食德,而于二不稱其得中,反有譏辭者,以下訟上,不可以為訓也。且初變履,能辨之于早矣。三遇姤,有遇合之思焉。二變否,上下隔而貌為承也】。

食舊德,從上吉也。

言上明舊德之為乾,重予之,故并不言厲】。

九四:不克訟,復即命渝,安貞吉。

渝,鄭作俞,許也,今從馬及王。

○互巽,又變巽,重巽申命,進退不果,有渝象。

○上三爻皆治訟者,四近君為喉舌,出納王命,其職也。布令而民不從,不青民之違命,而復即命于君,謀得其當而出之,雖變于前,而民安之,此正道也,其吉宜矣。

○彖不言貞,上下違行,皆非正也。三四相接,三厲而從王,四渝安民,則上下不渝矣,故以貞許之】。

復即命渝,安貞不失也。

下險而上健,以上之體不可失也。不知失民,則愈失上之道,變其命以安民,何失之有?

○四變涣,有涣其大號之思焉,當其理,乃无失命】。

九五:訟元吉。

元,善之長者,體仁以長人,乃所謂利見之大人也,故吉。

○彖无元,此言元者,變之未濟。乾之元交坤,坤之元交乾,庶幾无訟也。違行之世,有遐思焉】。

訟元吉,以中正也。

朱子曰:中則聼不偏,正則斷合理,此正其可尚者】。

上九: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

褫,鄭作拕,晁作拖。

○乾為圜,鞶帶象。乾為君,巽為命,錫象。自旦至食時為終朝,朝三象。變兑毁折,褫象。

○此能聼訟之臣,故君或錫以命服。然以訟受,豈能長久?終朝三褫,甚言不久也。鄭謂不勝其喜,故終朝三拕,以誇于人,于象亦合】。

以訟受服,亦不足敬也。

不特褫之為可醜,即受之時,亦不足敬,以深鄙之。

○上變困,有言不信矣。

○子曰:聼訟,吾猶人也,必也使无訟乎!周公之以元為吉,无訟之思也。子且稱其中正,聼訟之能也。就訟而言,則中正者亦元吉矣。于臣明賤之不足敬,于君有優辭焉,然而情已見乎辭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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