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翼之目-[宋]兪琰撰《讀易擧要•卷四》

| 易理书籍| 2023-12-24 17:50:20| 0

歐陽文忠公曰:十翼之說,不知起於何人。

愚按參同契云:夫子庶聖,雄十翼以輔之。則東漢時已有十翼之目,說者多不同。正義所用者,鄭玄之一家爾。從鄭氏之說,乃是十一翼,非十翼也。蓋天行健,本自是大象,不當與潛龍勿用,陽在下也合而為一。要之,十翼之說,起自漢儒,非孔子所稱,盖不必深究也。

或謂象辭、傳、爻傳、繫辭傳四者各分上下,凡八篇,及文言傳一篇,說卦、序卦、雜卦合為一篇,共成十篇。

案下段云:前漢《藝文志》云:劉向以中古文易經校施、孟、梁丘經,或脱去无咎、悔亡,惟費氏經與古文同。後人遂謂无咎、悔亡當别為一卷,而在十翼之列。其說曰:若以為脱去,當惟一二卦而已,不應六十四卦皆誤。愚曰:不然。夫吉凶悔吝,正是易之占辭,今乃擯去无咎、悔亡於外,而獨言吉凶,恐無是理。况劉向之校經,但云或脱去无咎、悔亡,不曰盡脱去无咎、悔亡。既謂之脱去,則无咎、悔亡无是本文,非别為一簡也。别卷論漢儒授受,與此段大畧相同。但引漢《藝文志》有漢興,田何傳之,訖於宣、元,有施、孟、梁丘、京氏列於學官,而民間有費、高二家之說,下始接劉向以中古文易經校施、孟、梁丘經云云。其辨吉凶悔吝,不宜别為一編,以足十翼之數,辨証更為明析。所以兩載之者,當因稿有異同,未及刪去。永樂大典未及詳考,一書兩見,殊為重複。今别載於後,而此段仍附録於此,以存其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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