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上经】第30卦-离卦䷝离卦为火(离下离上)-[清]查慎行撰《周易玩辞集解•卷四》

[清]查慎行| 易经注解| 2022-12-01 23:51:22| 0

第30卦-离卦䷝离卦为火(离下离上)

[清]查慎行撰《周易玩辭集解•卷四》【上经】第30卦-离卦:离卦为火(离下离上)

【原文】離,利貞,亨,畜牝牛,吉。

《本義》隂麗于陽,其象為火,體隂而用陽也。

愚按:六十四卦无一非乾坤之孕育,亦无一非坎離之變化。一隂一陽,乾坤也;隂陽互藏,坎離也。坎離得隂陽之中,與震巽艮兌不同,故上經之終,坎後繼之以離。離為火,其用明,故利乎貞,麗而貞則亨矣。其性躁而炎上,愈上則愈焚,故又以畜為吉。畜者,養之使消其剛躁之性而成順也。牛,物性之順者;牝牛,順而又順者也。離再索而得女,中一畫自坤卦來,故坤取牝馬,離取牝牛。卦體二五皆柔中,必養其柔順之德如牝牛而後吉。

胡雲峯曰:坎之明在内,以剛健而行之于外;離之明在外,當柔順以養之于中。

愚又按:牝馬牝牛同為柔順之物,坤馬以行為利,離牛以畜為吉者,坤純隂,非行不足以配乾健;離一隂居二陽之中,非畜不足以藏坤順也。

【原文】彖曰:離,麗也。日月麗乎天,百穀草木麗乎土,重明以麗乎正,乃化成天下。柔麗乎中正,故亨,是以畜牝牛吉也。

古說皆以麗為附。

楊龜山曰:火无常形,附物而有形。

黄氏曰:抄云麗字當兼文明之意,不特言附著而已。愚竊謂火麗于薪而不滯于薪,離者兩之分,麗者兩之合,本非一物而不能相離,故曰離,麗也。離之為卦,在二五兩爻。五為天位,天道下濟而光明,有日月麗天之象,此以氣麗形者也。二為地位,地道含萬物而化光,故有百穀草木麗土之象,此以形麗形者也。合上下二體,故曰重明。明之必麗乎正,猶日月之麗天,草木之麗地,教人以用明之道也。化成天下,向明出治之象,又從重明得來。重明麗乎正,兼指二五。柔麗乎中正,專指六二。猶重坎之剛中,專屬九五也。故坎以五為主爻,離以二為主爻。分言之,六五麗乎中,六二麗乎中正。總言之,則柔麗乎中正。離之所以為明者,中柔也。惟柔故能麗乎中正,惟中正所以利貞而亨。惟柔以中正而亨,所以畜牝牛吉。故字是以字相承說。

張元岵曰:人心屬火,其明亦猶火也。麗乎色則為視,麗乎聲則為聽。所麗者正,則明亦正。所麗者不正,則明亦不正矣。故重明以麗正為主。

郝仲輿曰:火之麗于薪,猶知之寓于物。離薪為火者,妖火也,不可以烹。離物為知者,邪慧也,不可謂知。故曰致知在格物

【原文】象曰:明兩作,離,大人以繼明照于四方。

《程傳》謂:以明兩二字為句,《本義》用水洊至句法,以明兩作三字為句。

黄氏日:抄從之。

愚按:卦有離體者,上下十有六。大象或為火,或為日,或為電。本卦重明,兼取日與火。明兩作,以卦之上下言,如云日新又新也。繼明,以爻之前後言,如云以聖繼聖也。大人以德言,則聖人;以位言,則王者。照于四方,與書之光被四表,詩之緝熙光明義同,非物物而察之也。先儒或謂日照乎晝,火照乎夜為繼明,以内三爻屬日,外三爻屬火。日光被于下,故下卦取之,至三而有日昃之嗟。火氣炎于上,故上卦取之,至四而有焚如之象。

【原文】初九:履錯然,敬之,无咎。

【原文】象曰:履錯之敬,以辟咎也。

辟,音義與避同

《本義》:以剛居下而處明體,志欲上進,履錯之象。

愚按:初爻在下,如日之初出,諺云日出事生,履錯然之象。以剛居剛,乃聰察之人鋭意前行者,如所謂火性也。錯字有紛錯、舛錯二義。當事物紛錯于前,或不免舛錯之咎,理固相因,若敬則无是矣。敬之云者,即其明鋭處下詳審之砭。象申之曰以辟咎,可知擇地而蹈,敬之在初,乃用明之要道也。

【原文】六二:黃離,元吉。

【原文】象曰:黃離元吉,得中道也。

《本義》:黄,中色。柔麗乎中而得正,故其象占如此。愚又謂土之真精,天五冲氣,位乎中央,其色黄,非火色也。以坤之中爻,入乾之中爻,則為離。故坤五曰黄裳元吉,離二曰黄離元吉。凡天地間有黄色者,皆吉祥之氣也。爻詞止表一黄字,而位之中正,德之柔順,俱包涵于中。聖人之文,簡括如此。象曰:得中道,正在其中矣。二與五皆得中,獨于二言中道者,離以二為主爻也。

【原文】九三:日昃之離,不鼓缶而歌,則大耋之嗟,凶。

【原文】象曰:日昃之離,何可久也。

《本義》云:重離之間,前明將盡,不安常以自樂,則不能自處而凶。二句作一串說。吳幼清《易纂》言:云:三者下卦之中,當人之位,故為日昃之時。詩述陳國之風,史稱秦人之俗,皆鼔缶而歌,盖以樂生也。人之老也,不能以死為樂,則必以死為憂矣。愚又竊謂初為日出,二為日中,三以隂居陽而不中,日昃之象,于人則為老境。聖賢當此,忘食忘憂,不知老之將至,固不以垂盡為憂,亦不以達生為樂也。世間乃有兩種人,其一委蜕形骸,謂造化勞我以生,逸我以老,是作達一流鼔缶而歌者也。其一老大傷悲,或戚戚于貧賤,或皇皇于富貴,是不逹一流大耋之嗟者也。羣情役役,大約不出兩端,不字則字,兩相呼應,言不之乎此,則之乎彼也。豈知日昃之時,大有事在,趨之則吉,而悖之則凶乎?細玩爻辭,嗟者與歌者正相反,一不當樂而樂,一不當哀而哀,分兩段說,其義較明。象曰:何可久,乃援天以曉人。見日昃之離,乃天運之自然,人何以憂樂為哉?

【原文】九四:突如其來如,焚如,死如,棄如。

【原文】象曰:突如其來如,无所容也。

【棄,石經作弃。】

《本義》:後明將繼之時,而九四以剛迫之,故象如此。

愚按:明者離之德,火者離之象。四以剛居柔,不中不正,與柔麗乎中正相反。在下卦之上,氣燄驪張。離火外明,明來自外,突如之象。非咎其來,咎其來之突也。焚如、死如、棄如,即左傳不戢自焚,莊子以明自煎之義。是以君子貴居晦而用明也。

胡庭芳曰:坎性下,三在下卦之上,故曰來,來而下也。離性上,四在上卦之下,亦曰來,來而上也。水本下,又來而之下,入于坎窞而後已。火在上,又來而之上,焚如、死如、棄如而後已。爻辭之不善,未有如是其極者。不能畜柔,而失用明之道,其禍乃至此。

愚按:象曰无所容,謂其剛而又躁,不但不能容人,直无地自容矣。觀四之无所容,則初敬慎以辟咎之義益見。

【原文】六五:出涕沱若,戚嗟若,吉。

【原文】象曰:六五之吉,離王公也。

【離,鄭本作麗】,

《程傳》謂:謂五以柔附于剛強之間,危懼之勢也。

錢田間曰:二五皆以柔麗剛,二之辭安,五之辭危。二得位,五失位也。失位則危,知危則吉。愚竊謂五才柔位,剛雖不正,而麗乎中,繼體向明,有憂盛危明之意。如傷泣罪形于涕洟,為出涕戚嗟之象。九三之嗟,所憂止一身;六五之嗟,所憂係天下。所謂危者,安其位者也,故吉。蔡氏以王公屬本爻。愚竊謂公當指上,九五近比于上,王與公相為附麗,終收正邦之功,是亦善繼善述者矣

【原文】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獲匪其醜,无咎。

【原文】象曰:王用出征,以正邦也。

《本義》:剛明及遠,威震而刑不濫,无咎之道也。

愚按:離為甲胄戈兵,火炎上,故于上爻言出征。王用出征者,五用上以出征也。有嘉者,有功可嘉美也。折首者,擒首惡也。匪醜者,非我族類也。此爻正合周公東征之象。四則管、蔡也。五為成王變起骨月,遭家不造而出涕,戚嗟、小毖之詩所由作也。折首者,其武庚乎?管、蔡本我之兄弟,非武庚之醜類。公奉王命出征,既誅其首惡,所獲又匪其類,不但无咎,且成正邦之功。就辭作解,彷彿似之。

黄氏日:抄云:古注除其非類,此語盡之。《程傳》云:所執者非其醜類,則无殘暴。是欲增說義理也。然欲言无暴,當曰非執其類可也。今曰所執者非其醜類,反若禍及无辜,豈得云无殘暴耶?

馮文所曰:前離則鼔缶,後離則出征者,作者過于動,故止之;繼者安于逸,故振之也。臣之炎盛,不能以剛為柔也;君之憂嗟,則能以柔為剛者也。故臣死棄而君獲吉。初居下之下,四居上之下,志皆躁動,而初慎于進,四急于進,吉凶之所以分。聖人于剛柔進退之際,其審如此,此明之極也

《正易心法》:以上經乾、坤、頤、大過、坎、離六卦,下經中孚、小過二卦為對體,與諸卦反體者不同,乃造化之機緘,其體不變,故云卦有反對,最為關鍵。反體既深,對體尤妙

李子思曰:坎藏天之陽,中受明為月;離麗地之隂,中含明為日。月司夜,日司晝,坎為水而司寒,離為火而司暑。天地造化之妙,孰有出于此哉?又曰:水在人為精,火在人為神。一陽居中,即精藏于中而水積于淵之象;一隂在中,即神寓于心而火明于薪之象

薛敬軒曰:水火二字乃坎、離二卦,順置之可見

《經繹》曰:人受天地之中以生,坎、離象之,為誠為明,上經終焉。

愚按:坎中實,誠也;離中虚,明也。誠明皆出于中爻。先儒以為卦之用,愚竊以為卦之體

鄭潛谷曰:大過陽中隂外象坎,頤外實中虚象離,于以啟坎離之先,收上經之終。頤震艮合男,大過巽兑合女,又以成咸恒之交,開下經之始。八卦中乾坤坎離无反對,六十四卦中頤大過中孚小過亦然,故次上下經之後,而皆以坎離終。此乾坤六子相終始之義

周易玩辭集解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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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库书目】:第47册•经部第四十一•易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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