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下经】第59卦-涣卦䷺风水涣卦(坎下巽上)-[明]林希元撰《易经存疑•卷八》

【周易下经】第59卦-涣卦䷺风水涣卦(坎下巽上)-[明]林希元撰《易经存疑•卷八》

典籍作者:[明]林希元

著作年代: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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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第59卦-涣卦䷺风水涣卦(坎下巽上)

涣卦:䷺【坎下巽上】

渙:亨,王假有廟,利涉大川,利貞。

柔得位乎外而上同。

《本義》:六往居三,得九之位,而上同於四。看來以隂居陽,難說得位。三在内卦,亦難說外。上同六四,力量終未大,亦難濟渙。朱子語類謂其說未穩。雲峯謂上同於五,是矣。但謂三往居外卦之四,亦非也。依愚見,柔得位乎外而上同,是六四之柔得位乎外卦,而上同九五。以六居四,是柔得位正也。以是上同九五之中正,四、五同德也。四、五同德,斯足以濟渙矣,故亨。若以朱子卦變例,只是二爻互換轉移,無那隔驀兩爻底。愚見在易卦亦有此例。如解卦變,三往居四,入於坤體,二居其所而得中,亦是兩爻隔驀。解卦六自三往居四,入坤體,此卦變也。二既往居四,則二惟居其所,亦自卦變得也。渙卦,九自三來居二而得中,此卦變也。三既來居二,則四惟居其所,而上同於五,亦自卦變得也。以彼釋此,其說甚通。况謂六四之柔得位而上同九五,說濟、渙亦甚相貼,似乎可從。但本義已定,語録雖謂未穩,而未及更改,無有敢張主者。姑記于此,以俟智者之自擇爾。九自三來居二而得中,得所安也。如劉備為曹操所攻,奔荆州,依劉表,一時雖未能有為,亦可以苟安,是得中之意。柔得位乎外而上同,如劉聰亂晉,懷、愍被害,司馬睿先以懷帝之命出鎮江東,聞愍帝之喪,遂即帝位,用王導、周顗諸賢以圖興復,彷彿得位乎外而上同之意。渙,亨,是其渙可合也。卦變有合渙之道,故其占得亨。

王假有廟,蒙渙字來,是祖考精神之渙也。假廟所以合渙。利涉大川,當實事說,不作濟難之象,以本義有乘木之象也。利貞總承,不專就假廟涉川說。濟渙之貞,所該者廣。假廟之貞,孝敬而已;涉川之貞,能待而已。

彖曰:渙,亨,剛來而不窮,柔得位乎外而上同。

說見卦辭下。

王假有廟,王乃在中也。

言王假有廟,乃是王者在宗廟之中祭祀也。此是解釋卦辭,為王假有廟句含糊欠明,故為此語以解之。

利涉大川,乘木有功也。

此卦巽木在坎水之上,是人乘木之象,所以利涉而有功也。

象曰:風行水上,渙,先王以享于帝,立廟。

享帝立廟,皆所以合渙也。享帝之合渙,在於天人之分殊;立廟之合渙,在於幽明之途異。享帝則天人感通而渙合矣,立廟則幽明感通而渙合矣。

立廟與假廟不同,假廟是祭祀時合渙,立廟是平時合渙。

吳草廬致慤亭說:人之生也,神與體合;而其死也,神與體離。以其離而二也,故於其可見而疑於無知也。勤求之而如或見其存,藏之而不忍見其亡。藏之而不忍見其亡,葬之道也;求之而如或見其存,祭之道也。葬之日,送體而往於墓;葬之後,迎神而返於家。一旬之内,五祭而不為數,惟恐其未聚也。及其除喪而遷於廟也,一歲之内,四祭而不敢疏,惟恐其或散也。家有廟,廟有主,祭之禮,于家而不于墓也。墓也者,親之體魄所藏,而神魄之聚不在是。

初六,用拯馬壯,吉。

初六居卦之初,渙之始也。初之隂柔,其才不足以濟渙,然九二在上,有剛中之德,初能順之,故仗其力以濟渙,是用拯而得馬之壯也。夫始渙而拯之,為力既易,又有壯馬,則渙可合而難可濟矣,吉之道也。

象曰:初六之吉,順也。

言初六所以吉者,以其能順從剛中之才也,即用拯馬壯。

九二,渙奔其机,悔亡。

九二以陽居隂,是所處非其地,宜有悔也。然當渙之時,來而不窮,則雖所處非其地,而暫獲一時之安,由是可以圖將來之事,是能亡其悔者也。故其象為渙奔而得其机,占者得之而能如是,其悔可亡。如先主帝室之胄,中原無駐足之地,而奔據巴蜀,亦可悔矣。然益州沃野千里,天府之國可以粗安,而因之復興漢室,是悔亡。

象曰:渙奔其机,得願也。

當危難之秋,奔竄流離,其志拳拳,在於圖安。九二渙奔而得其机,是得其所願也。

六三,渙其躬,无悔。

私於已,三也;志在濟時,亦三也。其象如何?盖隂柔不中正者,氣質之偏;志在濟時者,志操之大。如沛公居山東時,貪財好色,及入關,財物無所取,婦女無所幸。范增謂其志不在小,此可以觀六三之私與其志矣。六三:能渙其躬,則公爾忘私,國爾忘家,而悔可亡。居得陽位,當作時位,乃與隂柔不中正不相背。

象曰:渙其躬,志在外也。

言其志在天下國家也。志在天下國家,則不復顧其私矣,所以能渙其躬也。

六四,渙其羣,元吉。渙有丘,匪夷所思。

朋黨有二:有在廷臣工各相朋結為黨,如唐所謂牛、李之黨,宋所謂洛黨、朔黨者,此一黨也。有天下豪傑各相朋結為黨,如春秋、戰國之時,天下諸侯各為朋黨以相侵伐,漢、唐之衰,羣雄並起,割據土宇而為黨者,此一黨也。非有大才大位而心無偏繫,不能渙其羣。六四居隂得正,有其才矣;上承九五,當濟渙之任,有其位矣;下无應與,無私繫矣。有是三者,故能天開日揭而廓清隂翳,電掃風驅而削乎僭亂,是謂渙其羣也。如漢光武、如唐太宗芟除羣盗,趙普相宋太祖取蜀、取江南,可謂渙天下之羣矣。而在朝之朋黨未有能渙之者,渙有丘,是即上文而贊之。盖在朝之朋黨既散,則公道合而為一,天下之朋黨既散,則天下合而為一,故曰散小羣而成大羣。使所散者聚而若丘若此,信非常人之所可及,故曰匪夷所思。

六四、以渙言羣者,何也?凡内外之朋,皆起於人心渙散之時,若當國家盛時,安得有此哉?觀於漢、唐、宋之季世可見矣。

象曰:渙其羣,元吉。光,大也。

是解元吉。程傳曰:稱元吉者,謂其功德光大也。

九五,渙汗其大號,渙王居,无咎。

九五陽剛中正,有其德也。五為君之尊位,有其位也。以是而當渙之時,故能散其號令與其居積,以濟天下之渙。夫天下之渙也,常由於賦繁役重而民力竭,刑苛法峻而民無所措其手足,蒼生無所告命而起怨嗟,至于窮極,則土崩瓦解而不可收拾矣。故當濟渙之任者,必渙新民之大命,救濟之大政,或輕其賦役,或省其刑罸。如漢高入關,與民約法三章,唐高祖代隋,與民約法十二條,是能渙其大號者。又必發倉廪以濟民窮,出府庫以周貧乏,如武王伐商,發鉅橋之粟,散鹿臺之財,以周窮民及善人,是散其王居者也。如是則百姓悦服,天下歸心,天下之渙可合,生民之難可濟矣,是无咎也。

象曰:王居无咎,正位也。

象傳是節字,須帶渙大號說。言九五渙大號,與王居而得无咎者,由其正乎君人之位也。苟無其位,雖欲為而不可得矣。

上九,渙其血,去逖出,无咎。

上九居渙極,渙極則當合矣。以陽居渙極,則足以合渙矣。故渙其血則去,渙其逖則出。占者如是,則无咎也。

象曰:渙其血,遠害也。

遠害,只是解血去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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