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上经】第13卦-同人䷌天火同人(离下乾上)-[明]逯中立撰《周易札记•卷一》

【周易上经】第13卦-同人䷌天火同人(离下乾上)-[明]逯中立撰《周易札记•卷一》

典籍作者:[明]逯中立

著作年代: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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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第13卦-同人䷌天火同人(离下乾上)

同人

君子以類族辨物者,文明以健故也。文明以健,則中正而應,其不同者,乃其所以為同者也,不則為暱比之私矣。故曰:同人于野,亨。又曰:利君子貞。

王輔嗣曰:凡處同人而不泰焉,則必用師矣。不能大通,則各私其黨而求利焉。故三伏戎,四乘墉,五用師,二固為吝,而五亦未為得也。初之于門,上之于郊,皆欲求同于二也。初以比二而无咎,上以遠二而无悔,特不至于用師耳。求其為于野之亨,不可得矣。

初在卦始,有門之象。上在卦終,有郊之象。朱子曰:郊在野之内。

乾,健而无私者也。六二以柔中而應乾,故彖詞取其公。隂,柔而不能自主者也。六二以隂上同于五,而五陽皆欲同之,故六爻戒其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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