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下经】第36卦-明夷䷣地火明夷(离下坤上)-[明]熊过撰《周易象旨决录•卷三》

【周易下经】第36卦-明夷䷣地火明夷(离下坤上)-[明]熊过撰《周易象旨决录•卷三》

典籍作者:[明]熊过

著作年代: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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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卦-明夷䷣地火明夷(离下坤上)

【周易下经】第36卦-明夷䷣地火明夷(离下坤上)-[明]熊過撰《周易象旨決錄•卷三》

【原文】明夷,利艱貞。

【原文】彖曰:明入地中,明夷。內文明而外柔順,以蒙大難,文王以之。利艱貞,晦其明也。內難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

大難關天下之難,内難一家難也。處義者歉於外順,處恩者忌於内溺,内難能正其志,此獨指六二言之。朱先生謂六五蓋爻辭,誤之也。

【原文】象曰:明入地中,明夷。君子以莅眾,用晦而明。

蒞衆,坤為衆也。

【原文】初九:明夷于飛,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

【原文】象曰:君子于行,義不食也。

離有飛鳥之象,於旅見之。初居下无責,又去災尚遠,而離以察幾,故垂翼而飛。

王輔嗣曰:絶跡匿形,不繇軌路,故明夷於飛。懷懼而行,行不敢顯,故垂其翼。是也。君子謂初,初與四應,六四互震之中,畫為大塗。于行,謂自初適四也。三日歷三位,乃之四也。左氏紀楚丘之言:四日之謙,明而未融。日之動,當三在旦。日,離象也。乾一、兌二、離三為三日,非也。離似頤,有求口實之象。變則不食,未去則垂翼,緩之至。行則不食,亟之至也。有攸往則其跡露,故主人有言。主人謂四,猶睽之主,皆指其應。九家易謂衆陰者,非也。言左氏曰火焚山,山敗於人為言。按洪範亦以言屬火,九家以四五體震為言,失之矣。濳遯則有不食之厄,顯行則遭妄動之譏。

【原文】六二:明夷,夷于左股,用拯馬壯吉。

【原文】象曰:六二之吉,順以則也。

股,依馬生作般,云日隨天左旋也。晁氏曰:約周髀而言,當作股。晁蓋指勾股,亦旋意。

王輔嗣曰:行不能壯,意謂髀股。吳幼清遂指三言之,非也。於象離為目,為目不為股。象鄭以夷作睇,曰二辰在酉,酉是西方,下體離,離為目,互體在震東方,又在辰,得巽氣為股,非也。六二居中,得正順於九三,拯子夏作枡,上舉也。夷日明於左旋而升,用晦之道也。

吳幼清曰:九三陽剛,在六二之前,互震下畫為馬足,作足之馬互坎中畫為美,亟心之馬壯則行地无疆,能枡舉六二,不畏於上之夷明,故吉也。五夷二而三拯之,嫌于内比,二柔體正,故象以順則明之也,二能免夷明者也。朱義初見傷,二傷而未切,雖本王、程,然未有初災反深於二者矣。

【原文】九三: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不可疾貞。

【原文】象曰:南狩之志,乃得大也。

離,南方之卦。九三以剛居剛,又互震動,故為南狩。

吳幼清曰:大謂三之陽,三與上應,上者三之首,故曰大首,謂能得上六也。疾貞,程、朱連讀。項玩辭,貞字自為句,得之。

【原文】六四:入于左腹,獲明夷之心,于出門庭。

【原文】象曰:入于左腹,獲心意也。

坤為腹,離亦為腹。凡稱先陰後陽,先左後右,畫卦先下後上,則左腹謂離。初指四所應者,初攸往,四闇而有言,必待入左腹,出門庭,始獲。初明夷之心,初互坎之下為心。蓋四雖非明夷之主,君子以為不諒人只矣。門庭,坤偶闔戶,有門象,四自謂也。呂仲木、蔡介夫謂醫書心在左腹,不然也。彼自以昧言耳,心豈在左腹哉?朱先生謂六四居闇尚淺,猶可得意於去,亦不然矣。吳氏謂三四五艮之反體,艮為門闕,五在門闕之外者,近鑿。

【原文】六五:箕子之明夷,利貞。

【原文】象曰:箕子之貞,明不可息也。

五以柔暗居尊,為明夷之主,夷二之明,故其象如此。箕子,蜀才作其子。俞氏曰:其子即箕子也,不敢顯稱箕子之名,遂微其辭而曰其子。孔子逆知文王之意,乃於彖傳顯言為其箕子。後人因彖傳稱箕子,遂于爻辭併加竹作箕。文王本文,蓋即是其子,非箕子也。其子指六二,六五為明夷之主,六二在内,正應其子也。愚謂俞氏說是矣,此所謂文王之危辭也。若諸家以六五為箕子,而以上六為明夷之主,則不可之甚,固當從俞說。

【原文】上六:不明晦,初登于天,後入于地。

【原文】象曰:初登于天,照四國也;後入于地,失則也。

以陰居坤之極,不明其德,夷三之明也。初登天,得三之應也。闇極而不能援,然後三竟匿坤地之下矣。鹽鐵論文學:易曰:小人處盛位,雖高必崩。不盈其道,不恒其德,而能以善終身,未之有也。是以初登于天,後入于地。曰:疑為文言矣。

證句

【據項氏疾貞之貞自為句。】

證字

【據馬王左股之股作般。】

證字

【據子夏拯作抍。】證字

【據蜀才箕作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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