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下经】第5卦-需卦䷄水天需卦(乾下坎上)-[清]连斗山撰《周易辨画•卷四》

【周易下经】第5卦-需卦䷄水天需卦(乾下坎上)-[清]连斗山撰《周易辨画•卷四》

典籍作者:[清]连斗山

著作年代:清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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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卦-需卦䷄水天需卦(乾下坎上)

【周易上经】第5卦-需卦䷄水天需卦(乾下坎上)-(清)連斗山撰《周易辨畫•卷四》

周易辨畫卷四

潁川連斗山撰

需卦:䷄【乾下坎上】

需:有孚,光亨,貞吉,利涉大川。

此卦五爻皆當位,唯九二一爻居位不當。不當則二五不相應,是上有陽剛中正之君,而下无柔順中正之臣。有君无臣,屯誰與為濟?蒙誰與為發?其相需眞不啻饑者之于食,渇者之于飲,故名為需【需,向皆訓作待。玩序卦曰:物穉不可不養。需者,飲食之道。人于飲食,蓋一日不可離者,豈可待邪?竊:此需字當作急需之需,如韓文所謂相需殷是也】。但相需之道,先貴于相信。如為君者,莫不求賢以自輔。然或徒務虚名,而不出于中心之實意,則我本不足以感人,人孰肯變其守以從我?今觀九五以坎體中實而居尊,已既至誠有孚矣【凡坎體皆為有孚】。有孚則誠足以動物,而物自无不為所動。吾知居其下者,自必翻然相應,明良相際而庶事康,光明而亨【九二變柔成離,為日應五,故曰光亨】。上下一德而天心亨,貞正而吉也【九二變柔得正,二五交應,故吉】。顧五既殷勤以求二,二亦不可不勇往以應五。无論從容而定太平,即或時當險阻,運値艱難,如大川者,亦宜踴躍以涉之,而不可視為緩圖也【二之正為離,中虚象。舟互坎,象大川。二往應五,象涉大川】。

彖曰:需,須也,險在前也。剛健而不陷,其義不困窮矣。需(句)。有孚,光亨,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卦名需者,即人意有所欲相須之須也。九五居尊而无應,急欲二之變而應之也。五于二何如此之須?以此卦坎上乾下,險在二之前,而二有剛健之德,能不陷于險,君臣之義不至于困窮,五所以須之也【險在前三句,乃是釋二之所以可須,故下以需字足之,觀諸傳可見】。有孚,光亨,貞吉者,言九五位乎天位之上,有其德又有其勢,以己之正中需二之正中也。五正中則有孚,二正中則光亨而貞吉矣。利涉大川者,言五以中正須乎二,二亦以中正應乎五,雖大險大阻,往必有相濟之功,所以利也【二變正為既濟,故曰有功。五多功,二之功,皆五之功也】。

象曰:雲上于天,需;君子以飲食宴樂【上,時掌切。樂音洛】。

火在天上,有大旱望雨之意【自初至五互為大,有】。雲上于天,正將雨望雨之情,故名為需。君子體需之象,知國家最要者莫如賢才,而賢才所最重者莫如禮意,于是好爵以縻之,大烹以養之,而以杕杜之飲食明其中心之好,鹿鳴之燕樂將其尚賓之心,蓋其所需者殷矣【二四互兑為口,有飲食之象,又為悦,有宴樂之象】。

初九,需于郊,利用恆,无咎。

此卦以上下相須取義,君需臣以共治,臣亦需君以行道。但上之需下不可不急,而下之需上則不可躁,故三乾皆以險之遠近為爻象之善否。初九陽剛得正,當需之時,亦欲得君以濟險,而身居下位,去險尚遠,為需于郊之象。郊在關之外,未入于水之地,蓋躬耕田野之民也。夫時勢既未可圖,豈可躁進以取咎?惟利于用其素履之恆以自守,乃可以无咎。蓋君子雖不潔身以亂倫,而亦不忘身以狥世也。

象曰:需于郊,不犯難行也。利用恆无咎,未失常也【難,乃旦切】。

需于郊,則去坎遠而守得正,自不犯險而行也。利用恆无咎,蓋恐其輕動不正,或失其素履之常耳,而其實非也。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終吉。

二正九五之所急需者,因二以剛居柔,陰陽之位尚未應,猶君臣之志尚未通其象焉。需于近水之沙【兑為剛鹵,故象沙】。較之郊而已近矣。然君子出處之道,自有妙用,豈常人之所識?故人見其未應乎五,或疑其有高尚之志,或疑其无濟險之才,不免于小者之有言【二、四、五。兑為口舌】。而不知其抱道自重,必待人君致敬盡禮而後往【六四之出自穴是已】。其始雖不合,而其後則吉也【此終吉,即上六之終吉】。

象曰:需于沙,衍在中也。雖小有言,以吉終也。

九二居位不當,不變則失其正,遽變則躁而害于理。二者交戰于心,胸次何以能裕?二居下而能得中,故需于沙而衍在其中也。雖當時不免于小有言,而迨其相需既殷,必易剛為柔,以君臣相遇而終言,亦何患焉?

九三,需于泥,致寇至。

九三重剛不中,健體好動,亦志欲得君以行道,而適處于上下相交之地,是國家之艱難險阻,本不已屬,而冒險犯難,自罹其患也。有需于泥,致寇至之象【坎為水,四為土,水下之土,泥之象。坎為盗,寇之象】。夫泥乃水土相交將陷之地也,水雖溺人之物,我不逼于其所,水奈我何?唯我輕于蹈險,則其覆舟濡軌也,豈水之過哉?曰致寇至,需于泥者,致之也。

象曰:需于泥,災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愼不敗也。

三之需,泥雖近于險,而尚未陷于險,災猶在外也【坎為外卦,故曰外】。乃在外,而我進而迫之,是害未及身而自致之矣。為占者計,險難已加于身,萬无可逃之義,惟有敬以存心,愼以處事,雖不敢必其有功,亦可不至于覆敗也。此聖人發明占外之意。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

六四以柔居柔,在大臣之位,當險難之世,承需賢之君,自知才弱不足以濟險,又切見下有得中之賢,足以副延攬之盛典,故積其至誠,如利害之切于身,有需于血之象【坎為血卦,血乃人身所最切者,有之則生,无之則死,故誠曰血誠,心曰血心,忠孝所感曰飲血,曰泣血,非災傷之謂】。猶恐内盡其誠,而外未盡其禮,賢者未必肯來也,于是干旌以聘之,良馬以迎之,不惮屈,已而造于其廬焉。又有出自穴之象【坎為陷象。穴夫穴乃四之所安,出其穴以迓賢,好賢之篤也。心誠而禮卑如此,所需焉有不至者哉?不言吉者,引賢為國,大臣之本分,吉非所論也。

象曰:需于血,順以聼也。

六居四,故曰順。坎為耳,故曰聼。言需賢者,五四之需血,乃順以聼五之命也。此善則歸君之意。

九五,需于酒食,貞吉【食音嗣】。

九五陽剛中正,以居尊位,而身在險中,非得人共理,則不能以有濟。而九二剛中之賢,又以敵應而不相與。此時需賢之急,不啻渴者之于酒,飢者之于食,有需于酒食之象。

【按:序卦曰:需者,飲食之道也。飲食之于人,乃需之最急者。卦之名需,即人需飲食之道。故大象既以此明一卦之義,而此爻即以此為一卦之主。蓋坎為水,五互離為火,水在火上,本有酒食之象】。夫需賢如此之殷,非彖中之所云有孚乎?有君如此,何忍負之?吾知為九二者,自必感其誠意,變剛為柔而貞,上下相交而吉矣。此爻備彖辭之義【貞吉二字,屬二不屬五,以五貞而二未貞也】。

象曰:酒食貞吉,以中正也。

此即彖傳之以正中也,特變文而為中正耳。言酒食貞吉,乃五以已之中正,需二之中正,是以德相需,非酒食之虚文也。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來,敬之,終吉。

此爻乃總言需終之義,所謂卒成之終也【後諸卦多如此】。卦辭有孚,光亨,貞吉,義已見于五爻中。利涉大川,義應見于二爻。而二爻以時方抱道,未可以遽及,故于上六需道已成後,補申其旨。因上六身在事外,又居位得正,本爻義无可取故也。言卦名需者,五需二也。今需已成矣,可勿言需矣。向之出自穴者,今入于穴矣。何也?向惟客之不來,故出。今則客有三人來,故入也【詩曰我客戾止,古人以賢為客。三人者,二為人位,二變離應五,數屬三,故曰三人,猶云居三之人云爾。觀終吉與九二同占可証。如謂指下三陽言,將以象傳所云雖不當位者,亦謂三陽邪?卦例自下而上為往,自上而下為來。二應五而曰來者,彖傳乃統論一卦之辭。此則據五而言,以為往則不順,故不曰往而曰來。蓋三人之來,即涉大川之涉也】。其在禮曰主人須矣,凡以云速也。而兹之客,則有不待速而自來者。第酒以成禮,禮成于敬。五惟以需于酒食者,更行之以敬,則上下交而志同矣。前于二爻曰終吉,終以此,吉以此耳。

象曰:不速之客來,敬之終吉。雖不當位,未大失也【當,去聲】。

此爻乃需道之終,當總言全卦之義。而全卦五爻皆當位,唯九二以剛居柔,不當位。不當則與五不相應,不相應則不能成濟險之功矣。乃爻又謂其不速之客來,敬之終吉,故釋之曰:二雖以剛居柔,疑于不當位,然剛而得中,亦士君子守身之道,未大失也。况其變柔應五,其位亦當有涉川之利,成濟險之功,其吉又何疑焉?

【凡剛居柔,柔居剛,皆為不當位。此不當位,向指為上六,夫上六固當位矣。以當位而必欲解為不當位,此千載所以迄无定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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