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下经】第6卦-讼卦䷅天水讼卦(坎下乾上)-[宋]赵彦肃撰《复斋易说•卷一》

【周易下经】第6卦-讼卦䷅天水讼卦(坎下乾上)-[宋]赵彦肃撰《复斋易说•卷一》

典籍作者:[宋]赵彦肃

著作年代:宋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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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卦-讼卦䷅天水讼卦(坎下乾上)

【周易上经】第6卦-讼卦䷅天水讼卦(坎下乾上)-[宋]趙彥肅撰《復齋易說•卷一》

䷅【坎下乾上】

訟。

九二:欲争二隂,訟之所起。

上剛下險,險而健,訟。訟有孚,窒惕,中吉,剛來而得中也。

險而健,訟,才之偏也。剛來得中,才之美也。觀象玩辭,達易之變。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

訟而情伸,獲從四應,其辯得明。

九二,不克訟,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戶,无眚。

聽主中正,故不克訟。理曲畏罪,故歸而逋。已受其災,故邑人无眚。九四、上九,皆在上者也。【匿于二隂,逋竄之象。】,

六三,食舊德。

初六從四辯而後明,四上一體,既有前比,可无訟也。

九四,不克訟,復即命,渝,安貞吉。

初六,自辯不待已,言聽上之命,訟變而静,故吉。

九五,訟元吉。

九二受曲訟,皆息矣。此中正不私於應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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