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下经】第55卦-丰卦䷶雷火丰卦(离下震上)-[元]胡炳文撰《周易本义通释•卷二》

【周易下经】第55卦-丰卦䷶雷火丰卦(离下震上)-[元]胡炳文撰《周易本义通释•卷二》

典籍作者:[元]胡炳文

著作年代:元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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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卦-丰卦䷶雷火丰卦(离下震上)

【周易下经】第55卦-丰卦䷶雷火丰卦(离下震上)-(元)胡炳文撰《周易本義通釋•卷二》

豐:亨,王假之;勿憂,宜日中。

豐,大也。以明而動,盛大之勢也,故其占有亨道焉。然王者至此,盛極當衰,則又有憂道焉。聖人以為徒憂无益,但能守常,不至於過盛,則可矣。故戒以勿憂,宜日中也。

《通》曰:卦辭稱王者三,渙、萃曰王假有廟,豐曰王假之。假,至也。惟王者為能至此。豐之大,有亨道焉,大則必通也。亦有憂道焉,大則可憂也。不必過於憂,如日之中,斯可矣。泰、晉、夬、家人、升皆曰勿恤,此曰勿憂,皆當極盛之時,常人所不憂,而聖人所深憂。其辭曰勿憂,深切之辭,非謂无憂也。於此有道焉,可不必憂也。日在下,雷在上,是正晝昬暗,雷電大作之時,故不取日象。而彖曰宜日中,宜照天下,豐,似明夷。

初九,遇其配主,雖旬无咎,往有尚。

配主謂四。旬,均也,謂皆陽也。當豐之時,明動相資,故初九之遇九四,雖皆陽剛,而其占如此也。

《通》曰:初不言豐,初未至豐也。五亦不言豐者,陰虛歉然,方賴在下之助,不知有其豐也。凡卦爻取剛柔相應,豐則取明動相資。初當離體之初,四在震體之初。當豐之時,事物至繁,其明易惑。初之剛與四之剛同德而相遇,雖兩陽之勢均敵,往而從之,非特无咎,且有尚矣。或曰:離納已,震納庚,自庚至已,十日為旬。

六二,豐其蔀,日中見斗,往得疑疾,有孚發若,吉。

六二居豐之時,為離之主,至明者也。而上應六五之柔暗,故為豐蔀見斗之象。蔀,障蔽也。大其障蔽,故日中而昬也。往而從之,則昬暗之主必反見疑,惟在積其誠意以感發之則吉,戒占者宜如是也。虚中有孚之象,

《通》曰:日中,豈有見斗之理?謂之疑疾,猶睽之載鬼一車也。凡言往者,多自下而進上。初之往上而從四也,初以陽居陽,而四又陽,故往有尚。二之往上而從五也,二以隂居隂,而五又陰,故往得疑疾。然二有居陰從陰之象,固足以致疾,有離明中虛之象,亦足以致吉,所以占辭兩及之。豐其蔀,外也。有孚發若,内也。外有疑,内有孚。孚,疑之反也。發,蔀之反也。

九三,豐其沛,日中見沬,折其右肱,无咎。

沛,一作斾,謂旛慢也,其蔽甚於蔀矣。沬,小星也。三處明極而應上六,雖不可用,而非咎也,故其象占如此。

《通》曰:蔽愈大則見愈小,沛之蔽甚於蔀,故沬之見

甚於斗。三剛正,又居明之極,可以有為。上幽昧,不足以有為,故有折右肱之象,然非三之咎也。

九四,豐其蔀,日中見斗,遇其夷主,吉。

象與六二同。夷,等夷也,謂初九也。其占為當豐而遇暗主,下就同德,則吉也。

《通》曰:二應五,四承五,位異而所見均,故象同。當豐之時,上承六五柔暗之君,下就初九剛明相資,則吉矣。自下而合乎上則曰配,自上而合乎下則曰夷。

六五,來章,有慶譽,吉。

質雖柔暗,若能來致天下之明,則有慶譽而吉矣。盖因其柔暗而設此以開之,占者能如是,則如其占矣。

《通》曰:四爻稱豐,皆无善道。初與五不言豐,獨為可

尚三爻稱日中,皆有所蔽。六五不稱日中,盖疑日中无蔽也。自二之五則曰往,五暗主也,往則得疾。自五致二則曰來,二文明者也,來之則有慶譽而吉。柔暗之五,未必能如此。《本義》《程傳》,謂因其柔暗而設此以開之,真得聖人作易之旨矣。

上六,豐其屋,蔀其家,闚其戶,闃其无人,三歲不覿,凶。

以陰柔居豐極,處動終,明極而反暗者也,故為豐大其屋而反以自蔽之象。无人不覿,亦言障蔽之深,其凶甚矣。

《通》曰:上六以陰柔居豐極,處動終,明極反暗,故蔀其家。動極必静,故闚其戶,闃其无人。闃,靜也。卦辭曰:勿憂,宜日中。二,下卦之中,日中之象。五,上卦之中,日中之位。初與四未及乎中,三與上已過乎中者也。況上又處豐之極,其凶宜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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