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下经】第5卦-需卦䷄水天需卦(乾下坎上)-[元]赵汸撰《周易文诠•卷一》

【周易下经】第5卦-需卦䷄水天需卦(乾下坎上)-[元]赵汸撰《周易文诠•卷一》

典籍作者:[元]赵汸

著作年代:元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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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卦-需卦䷄水天需卦(乾下坎上)

【周易上经】第5卦-需卦䷄水天需卦(乾下坎上)-[元]趙汸撰《周易文詮•卷一》

需:有孚,光亨,貞吉,利涉大川。

需,待也。乾健坎險,以剛遇險,而不遽進以陷于險,待之義也,故名需。大抵陰多躁妄而無恒,陽多沉毅而有守。卦德九五,坎體中實,以剛遇險,是為君者治道已盡,治效未臻,所當需也。然人君當此,内而存心,不本于忠信之安;外而制事,不出于當然之正,皆非能需。必心無欲速,一皆真實而有孚,則功利不障,計較不生,王心昭融而洞達光亨,由是發為純王之政。又必慮善以動,不為行險僥倖之事而貞,乃不妄行犯難,允協時宜,常固治定功成而吉。即變而用涉大川,亦能從容底定,轉危為安而利矣。

彖曰:需,須也,險在前也。剛健而不陷,其義不困窮矣。

卦名需者,正須待無欲速也。卦德坎險在前,時變當需,豪傑處此,未免奮臂争先。兹以剛健臨之,是聖人雖挟冠世經綸,又切痌瘝之念,知險能止,決不遽進以陷于險。此盖沉毅有守,非止以巧智為規避者,故勢若易窮,于義不困矣。

需,有孚,光亨,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需以孚貞而吉者,盖人君當天下之難,必德位兼隆,而能有待。九五陽剛居尊,而有中正之德,不徒有其勢,而無反無側,置身皇極,無苟且欲速之事而正;不徒有其權,而不偏不倚,處心精一,無喜功好大之心而中。内外皆純,故能如此。以此涉川,似乎奮勇者易為功,恬退者難為力。抑知濟天下事,惟在沉潛,本此孚貞以往,自能觀變成功,故利也。

象曰:雲上于天,需;君子以飲食宴樂。

雲上于天,待其自雨,需象也。君子以之出治,政敎已盡,不容更有所為。但有孚貞吉,身安而無所營為,心恬而無所謀慮,從容閒静,如飲食宴樂可也。

初九,需于郊,利用恒,无咎。

初遠于坎,身處畎畝,未近于險,而陽又能守理亂,不聞需于郊者也。此即處需之恒,所宜利用者。果能安于義命,有孚以待,居貞以俟,恬然若將終身,則不降不辱,身名兩全,世難自不及矣。无咎。

象曰:需于郊,不犯難行也。利用恒,无咎,未失常也。

患難人所時有,見幾遠遁,自不與之相犯而行,此即需之常也。或為才使,或為勢激,便多失常,終守此常,所以无咎。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終吉。

二漸近險,欲進不安,欲退不可,故遲回觀望,為需沙之象。如是身雖遠禍,而羣小見譏,不議其不能潔身,則議其不能濟險,為小有言。幸其剛而沉毅有守,中而善處得宜,終免禍患,吉。

象曰:需于沙,衍在中也。雖小有言,以吉終也。

二之需沙,固近于險,然能以寛居中。存諸心者,安處優游,而無欲速之念;見諸事者,行所無事,而無作為之擾,自能需而不進。惟在中雖有小言,卒能觀變遠害,而以吉終也。

九三,需于泥,致宼至。

水涯之泥善陷,三需于此,是身當患難之衝。需,泥之象也,使善處之,宼猶可弭。乃過剛則性躁,不中則妄動,冒進取險,而宼禍之來,適自我致之耳。

象曰:需于泥,災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敗也。

災在外已迫矣,急需猶晚,而况不能敬慎?所以宼自我致也。若未宼而慎,安從陷害?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

血者,殺傷之地;穴者,險陷之所。四交坎體,入乎險矣。大臣身當國難,為需于血,幸柔得其正,孚貞以處,危行言遜,非止束手聽命,為能委曲挽回出穴,以濟國難。

象曰:需于血,順以聽也。

四雖需于血矣,然柔順以聽機會之自然,未至不競,既至不拂,故終能出穴。

九五,需于酒食,貞吉。

九五陽剛中正,治道已无不盡。當此之時,无為而需庶政之理,無事而需百工之熙,為需于酒食之象,此治道之正也。不欲速以累心,不見小以動志,天命自凝,人心自戴而吉。

象曰:酒食貞吉,以中正也。

人主内一多欲,即有求治太急之病。中則心純,正則守定,有能需之德,故能得需之效也。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來,敬之,終吉。

以陰柔之才,當危急之極,有志濟險,而未能為入穴之象。幸應九三與下二陽需極並進,英雄豪傑憤亂圖功,不召自至,為不速三人來之象。然大臣不能推心置腹,彼將掉臂而去耳。惟敬以待之,精神意氣深相契合,乃因人成功,出險而吉。

象曰:不速之客來,敬之終吉,雖不當位,未大失也。

陰居險極,才與時左,雖不當位,而敬以下賢,資人出險,未至大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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